COVID-19:管理越南的人力资源
- 全球各地的企业都在努力应对与 COVID-19 大流行相关的问题。
- 人力资源职能已经捉襟见肘,必须应对员工短缺的问题,同时为员工发布日常运营指南。
- 我们重点介绍了越南在 COVID-19 背景下的一些劳动法规 大流行。
COVID-19 大流行给全国各地的企业和办公室造成了严重的业务中断。这个问题不仅影响了越南,还影响了世界各地的企业,疫情的爆发意味着人们避免在公共场所聚会,关闭娱乐中心、电影院、酒吧、俱乐部以及旅游景点。
情况仍然不稳定,大量员工在家工作。劳动力短缺、工作政策、灵活的工作安排和旅行限制意味着人力资源 (HR) 人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挑战。
除此之外,由于不断发展,规则和法规正在迅速变化。
最近,越南从 3 月 17 日起暂停发放新的工作许可证,并从 3 月 22 日起禁止所有外国人(外交官、官员、专家、高技能工人除外),无论其签证如何进入该国。
这显然给依赖越南的公司带来了问题。 由于全球疫情的快速发展,人力资源部门不得不在短时间内发布指导方针,并尽其所能地管理员工。
我们列出了您的企业在此期间可能面临的一些人力资源问题。
停工
根据劳动法,如果企业 因新冠肺炎 (COVID-19) 等流行病需要暂时停止营业(最长两年),雇主和雇员可以协商停业期间工资。但不得低于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地区最低工资于 1 月份提高,根据地区不同从 132 美元到 192 美元不等。这也适用于因感染病毒而无法工作的员工。
但是,越南法律目前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如酒吧、俱乐部、餐馆、电影院)在被当局强制关闭时应该做什么。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MOLISA)在其公函1064/LĐTBXH-QHLĐTL中表示,根据停工原因,可以考虑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
休假和社会保险
关于社会保险(SI)缴款,采取 每月14天或以上的无薪休假不属于SI参与范围,因此无需支付SI保费或享受SI 期间的福利。雇主和雇员的 SI 保费仍然适用于休年假或少于 14 天无薪休假的雇员。
但是,越南政府将承担处于隔离状态或从 COVID-19 中恢复的工人的所有费用。这适用于强制检疫和医学隔离。雇主不承担责任,政府的 SI 基金将被使用。
此外,3 月 16 日,MOLISA 发布了一份文件,允许受 COVID-19 影响的企业暂停向社会保险退休金和死亡抚恤金付款,直至 6 月 30 日。如果疫情持续时间更长,企业将可以申请延期。这适用于 50% 员工失业的公司。
业务挑战
MOLISA 于 3 月 25 日发布了官方信函 1064/LĐTBXH-QHLĐTL,发布了在新冠肺炎 (COVID-19) 期间适用劳动法的指南。
需要暂时停止工作的企业受疫情影响,允许员工调动其他岗位或部门,但每年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除非员工同意。如果新工资低于原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有权在领取新工资前30个工作日内领取原工资,但不得低于原工资的85%,且不低于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企业因长期停工而面临破产风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议中止劳动合同。这也适用于必须限产的企业。
但是,企业要终止劳动合同,必须提前通知要求,无固定期限合同为45天,固定期限合同为30天,并支付遣散费。
疫情期间的监管
企业因疫情停业1个月以上的如果雇主因流行病、自然灾害或火灾而面临困难,则在以下情况下暂停第58/2014/QH13号法律关于社会保险的强制社会保险:
- 参加社会保险的雇员至少有50%没有工作;
- 企业资产损失达到总资产(不包括土地价值)50%的损失。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因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个工作日发出通知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 连续十二个月 个月(无限期劳动合同);
- 连续六个月(无限期劳动合同);
- 合同期限过半(劳动合同不满十二个月)。
且在接受治疗后仍无法工作。
外卖
此外,在此期间营业的企业我应遵守所有当地法律法规。例如,河内和胡志明市当局限制了所有非必要的商业活动,并限制了10人以上的聚集。此外,企业可以:
- 为员工采取灵活的工作安排,包括在家工作的选择;
- 对进入办公室的员工进行目视和体温检查;
- 对员工进行有关 COVID-19 和预防措施的教育;
- 与员工进行内部沟通,以控制恐惧和恐慌;
- 考虑轮班,准备好备用地点并分开 团队;
- 制定接触者追踪程序,以识别那些与受感染员工有过接触的人;
- 使用与员工和客户的虚拟会议。拥有强大的 IT 基础设施来支持会议/视频通话;
- 确保危机管理程序到位并审查现有政策和程序;以及
- 确定关键的业务职能并制定恢复策略。
政府可能会根据与 COVID-19 相关的事态发展发布进一步的法规和明确规定。如果宣布任何重大变更,我们将及时通知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