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布对职业培训的支持:第 17 号决定
- 越南政府最近发布了关于为参加失业保险的员工提供职业培训支持的第 17/2021/QD-TTg 号决定。
- 这一发展突显了越南在经济和社会强劲增长的同时,持续努力改善劳动力状况。
- 越南简报强调了主要的 5月15日生效的第17号决定的各个方面以及有资格参加职业培训的实体。
3月31日,越南总理发布了关于为参加失业保险的雇员提供职业培训支持的决定 17/2021/QD-TTg(第17号决定)。这一决定对改善越南人力资源(HR)带来积极影响。该决定自2021年5月15日起施行,并为不同支持级别提供培训援助。
17号决定要点
17号决定适用于所有参与失业救济的工人耳鼻喉科保险。越南简报探讨了第 17 号决定的主要亮点。
受监管实体
有几个实体有资格享受第 17 号决定规定的福利,例如:
- 雇员 - 根据《就业法》第 55 条的规定。具体而言,第五十五条规定,缴纳失业保险的职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职业培训支持:
- 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工作合同;
- 按照规定向就业服务中心提出领取失业救济金申请表;
- 自填写失业救济金申请表之日起十五日内找不到工作;
- 已领取失业救济金 劳动合同或者工作合同终止前24个月内已领取9个月以上失业保险的。
- 已登记提供职业培训的职业院校和高等院校l 大学学历。此外,允许企业、监管机构和组织提供职业教育并参加职业培训。
- 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MoLISA)、社会保险部门、就业部门设立的就业机构以及参与工人职业培训的监管机构。
职业培训支持率
不同类型的职业培训 劳动和职业培训将获得不同数额的财政支持。职业培训项目分为两个层次,根据职业培训项目的情况决定劳动者获得多少支持。
- 第一层次:参加职业培训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的劳动者,根据职业培训机构的学费和实际培训时间确定支持水平。但实际资助金额不得超过450万越南盾D(196美元)/人/培训课程。
- 第二级:对于参加超过三个月的职业培训课程的工人,支持水平按月确定,根据学费标准和实际培训时间确定。但实际资助金额不得超过150万越南盾(65美元)/人/月。
除上述两个级别外,根据培训机构的教学大纲和结构,有时工人参加的职业培训课程的时间不足一个月,奇数日计算如下:
- 如果有 累计满14日或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
- 累计满15日或以上的,按一整月计算。
职业培训资助申请及文件
明确职业培训申请及提供职业培训资助的条件:n 政府于 2015 年 3 月颁布的《第 28/2015/ND-CP 号法令》(第 28 号法令)和 2020 年 5 月颁布的《第 61/2020/ND-CP 号法令》(第 61 号法令)第 24 条和第 25 条修订了第 28 号法令中的若干条款。第 28 号法令详细规定了该法部分条款的执行关于失业保险就业。第61号令列出了失业保险津贴等方面的调整
提供职业培训支持的程序
关于资金来源,越南政府表示,社会保险当局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的财政资源为受监管实体支付职业培训津贴。
如前所述,第17号决定于5月15日生效。 生效前申请但未接受过职业培训的人也有资格享受这些支持计划。
政府对职业培训和失业人员的支持
从17号决定列出的范围和内容来看,越南政府强调改善劳动力市场和支持越南失业人员。
但是,该支持计划仅适用于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如果政府改善以下两个问题之一,越南劳动力市场就能得到进一步改善:降低失业保险水平或提供更广泛的支持计划,让所有越南公民更负担得起且成本更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