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增加与劳工相关的行政罚款
政府出台了第28/2020/ND-CP号法令,对与劳工、社会保险和海外越南工人有关的行政违规行为处以罚款。新法令将于 4 月 15 日起生效。
虽然劳动行政罚款的清单很详尽,但我们重点介绍以下主要内容:
如果雇主未与雇员签订为期三个月或以上的书面劳动合同以及与雇员签订的合同不正确,则将适用罚款。
罚款也适用于缺乏条款和条件的合同。
上述适用情况如下:
此外,如果雇主强迫雇员执行特定任务或虐待雇员但不足以提起刑事诉讼,将被罚款2,100美元至2,980美元(5,000万至7,000万越南盾)
未经同意将雇员派往劳动合同规定以外的不同地点工作的雇主将被罚款129美元 给你300 新元(300 万至 700 万越南盾)
企业还必须拥有有效的劳务外包许可证才能开展劳务外包业务。否则,罚款范围为 2,133 美元至 3,200 美元(50,000,000 越南盾至 75,000,000 越南盾)。
对于未能按时或按照法律支付工资的雇主,罚款范围为 214 美元至 2,132 美元(500 万至 5000 万越南盾),具体取决于工人数量,罚款范围为 128 美元至未能付款 853 美元(300 万至 2000 万越南盾)
对于外籍工人
如果雇主没有将签署的劳动合同发送给该机构,也没有报告外籍工人雇佣期限的正确详细信息,将被处以43美元至123美元(100万至3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具体而言,雇主雇用没有工作许可证或没有文件的工人, 不依法申请工作许可证将被处以以下罚款:
此外,没有工作许可证或没有法律规定不需要工作许可证的书面证明的工人将被处以 640 美元至 1,066 美元(1500 万至 2500 万越南盾)的罚款。他们还会被驱逐出境。
在没有适当的劳动合同和/或国家机构签署文件的情况下将工人派往国外的雇主可能会被处以 213 美元至 7,682 美元(500 万越南盾至 1.8 亿越南盾)之间的罚款,具体取决于公司员工数量。罚款还适用于无意工作或违反劳动合同规定而前往外国的越南工人。
该法令允许对组织和个人处以双倍罚款。组织被定义为国家机构、非政府组织、国际组织、代表处、教育机构和医疗机构等。
此外,根据问题的严重性,雇主可能会被没收劳工分。租赁许可证、没收技术领域的认证和检查员证书等。
改善员工权利和条件
该法令引入了一系列法规,并针对越南劳工罚款的具体性质。这将使投资者对规则和法规有更清晰的了解,同时也让工人得到公平对待。然而,这些规定不仅适用于雇主,也适用于雇员和国有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