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版权立法
国家实行民族复兴、市场经济、融入国际、实行开放政策以来,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人类创造力和国内外资源。在此背景下,版权和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得以制定和完善。
关键词:海关
国家实行民族复兴、市场经济、融入国际、实行开放政策以来,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人类创造力和国内外资源。在此背景下,版权和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得以制定和完善。
1995年越南第一部民法典的通过,标志着国家法律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启了越南现代民事立法史上的新时期。
越南已开始全面革新国家进程,包括逐步革新国家和政府的组织和运作。 “更新”事业虽处于起步阶段,但已取得重要成果。
在法国统治时期的越南立法中,婚姻制度的规定是1931年颁布的《北部民法典》和1936年颁布的《越南中部民法典》。当时的立法者在继承东方婚姻家庭传统的同时,或多或少地吸收了西方资产阶级立法的一些内容,将风俗习惯的因素与现代性的因素调和、结合起来。
丧葬和祭祀是东方人民、特别是越南人民精神生活和习俗中的两大关注点。法国殖民时期君主政体的《Hoang Viet hinh luat》(越南皇帝刑法)专门用两章(第十九章和第二十章)来论述违反丧葬和祭祀法律的罪行。这些罪行分为两类:非法埋葬、侵占墓地和礼拜场所。
在法国统治时期的越南,立法者很重视在当时的刑法中规定军事罪。 Hoang Viet Hinh Luat(越南皇帝刑法典)用了整整一章(第十四章)来论述此类罪行。
在法国统治时期,越南立法者非常重视在当时的刑法中规定职务犯罪。他们用了整整一章,即《Hoang Viet Hinh Luat》(越南皇帝刑法典)第十三章,来讨论官员和公职人员所犯的罪行。
在越南古代的《国朝刑法典》中,婚姻家庭问题占有重要地位,并作出了许多规定,通过这些规定我们可以认识到越南传统家庭的结构,特别是黎青统王朝(1460-1497)政治上以帝国权力集中和儒家思想占主导地位的家庭结构。
越南人民历来珍视荣誉的优良传统。因此,古代立法者非常重视侵犯他人名誉和尊严的行为,认为这种行为不仅违背道德原则,而且触犯法律,应当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总理阮晋勇批准将电价上涨 15.28%。新电价将从3月初开始实施。
越南封建王国历来重视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人民生活富足幸福,国家才能安宁。因此,盗窃和抢劫他人财产被视为严重犯罪,在越南古代法律中受到特殊待遇。
越南人民在几千年的建设和保卫祖国的过程中,不得不与外国侵略者和国内敌对势力作斗争。为了维护民族独立和王国永续,越南封建国家历来重视保卫国家安全。越南古代法律,特别是《洪德法典》(15世纪)和《嘉隆法典》(19世纪),详细规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最重刑罚。
在越南古代法律中,立法者充分意识地将犯罪分为不同的类别:职务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军事犯罪、入室盗窃犯罪、性犯罪、经济犯罪等。
各种类型的民事合同几乎没有在越南古代法律的单独条款和章节中进行具体、系统和全面的规定,而是分散和混合在不同的条款、不同的刑事救济和民事措施中,主要目的是制裁违反双方已承诺义务的行为。
越南古代法律既没有系统、全面地规定民事合同,也没有像同时期西方国家那样对各类合同的基本原则和效力作出具体规定。这是特别是越南和整个东方古代法律的典型特征。
家庭、宗族关系是越南人民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之一。祭祖被认为是他们精神生活中极其重要的事情,也是他们对死者的道德和责任的表现。祭祖遗产是专门分配给传承人的财产的一部分,并用其收益来祭祀死者。
在越南古代法律中,财产继承关系在婚姻家庭立法中占有重要地位。继承制度不仅遵循儒家家庭的基本原则,而且反映了越南民族的特殊身份。这种关系仅在某些情况下和某些类型的财产中出现。
在家庭关系中,夫妻关系是一种基础性、主导性的关系,因而受到古代立法者的特别重视。
根据深受儒家思想和观念影响的古老东方传统,家庭一直被认为是社会的基础。因此,越南人非常重视家庭关系,越南古代法律对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有很多规定。
面对不断的外国入侵威胁和边境麻烦,越南君主制国家历来重视以一支强大且训练有素的军队来巩固国防。越南封建国家的强大,不仅在于有能力组织和管理从中央到基层的统治机构,而且在于有能力组织一支强大、战斗力强的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