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计算机程序作为知识产权的独立客体进行保护
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以下简称“知识产权法”)第22条第1款的定义,计算机程序是以命令、代码、图表或任何其他形式表达的一组指令,当合并到计算机可读的设备中时,能够使计算机执行某项工作或达到指定的结果。
关键词:土地与房地产
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以下简称“知识产权法”)第22条第1款的定义,计算机程序是以命令、代码、图表或任何其他形式表达的一组指令,当合并到计算机可读的设备中时,能够使计算机执行某项工作或达到指定的结果。
根据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土地管理局的统计,越南允许外国人在该国购买房屋四年后,只有427名外国人(包括海外越南人)正式拥有越南房屋。
据建设部统计,截至2012年6月,仅有近170名海外越南人在越南拥有房产,其中胡志明市有118户[1]。与目前居住在国外的超过 400 万越南人相比,这个数字太低了。 [1] 数据取自《劳动者报》上的文章“很少有海外越南人在越南拥有家园”,http://nld.com.vn/20120630095935206p0c 1014/qua-it-viet-kieu-so-huu-nha-o-viet-nam.htm,2012年11月23日访问。
《反腐败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以下简称《修订法》)于2月1日起施行,增加9条,修改16条,废止2005年反腐败法第七十三条,加强机关、组织、单位活动特别是腐败高风险活动的公开透明,完善财产和收入透明度规定。
今年以来,政府出台了多项政策来应对房地产市场对经济的不利影响,其中最重要的是5月份出台的政府第13号决议,以解决包括房地产行业在内的生产经营困难。
交纳金钱或贵重财产作为保释是2003年《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替代临时拘留的一种威慑措施,体现了越南刑法的人性和先进性。
促进外国直接投资的可能性与土地法的开放性,特别是国内外投资者公平获得土地的机会密切相关。
随着近年来大城市中心公寓楼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开发商与居民之间的纠纷急剧上升。专家表示,这种情况是购房者在签署购房合同时疏忽造成的,因为目前管理该问题的法律框架并不完善。
《企业法》和《投资法》于2005年11月29日颁布,并于2006年7月1日生效。这是管理越南商业和投资活动的基本法律来源。
2003年11月26日颁布的第13/2003/QH11号《土地法》(《土地法》)自2003年颁布以来,在土地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规范了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
对强制购买、征用财产的原则和条件作出规定;强制购买或征用财产的顺序和程序以及支付强制购买财产或支付被征用财产补偿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所有权制度,特别是土地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制度,对每个国家都至关重要。所有权制度是所有权关系建立的基础。因此,它关系到国家发展的走向(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的有效性。这是现阶段政治家、经济学家和律师不可忽视的问题。
越南的习俗是,业主很少立遗嘱来遗赠其财产。在家庭中,丈夫和妻子的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父母与子女的财产之间没有明确的区别。然而,现实表明,大多数继承纠纷都是在财产所有人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法律上的继承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制度,必须满足生活的实际需要,同时符合越南的风俗习惯。
在越南现行法律中,继承(包括遗嘱继承)制度主要由1986年《婚姻家庭法》、1990年《继承条例》和1995年《民法典》等规定。
工业产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领域之一。此前,由于越南发展的是纯农业、自给自足的经济,没有融入国际经济,工业产权问题并未出现在实际生活中,也不受法律管辖。
国家实行民族复兴、市场经济、融入国际、实行开放政策以来,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人类创造力和国内外资源。在此背景下,版权和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得以制定和完善。
在每个国家,通常存在土地私有制或公有制或两者兼而有之。在越南,土地所有权制度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形成和发展的。
自1980年宪法以来,越南的土地实行全民所有制和国家统一管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是越南独特的法律制度,是在市场经济特别是房地产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
1945年八月革命推翻殖民政权后不久,越南民主共和国就于1946年通过了第一部宪法,明确规定:“越南公民的财产私人所有权得到保障”。
1986年至1995年是越南“革新”的起步阶段,也是越南民法发展史上的过渡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