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的试用合同:了解法律框架
试用期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双方协议,允许雇员在一段时间内试用该职位。其目的是在签订雇佣协议之前评估员工的能力、资历、适应能力和工作场所的适合性。
越南的试用期合同
2019年《劳动法》第24条规定,试用期条款可以以两种形式呈现:
- 有试用期内容的劳动合同;
- 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试用期合同必须包括试用期和以下内容:
- 用人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 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人的姓名和职务;
- 试用期人的全名、出生日期、性别、居住地、身份证号码或者护照号码 雇员一方签订合同;
- 职务和工作场所;
- 工作或职位岗位工资、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期限、津贴和其他附加费用;
- 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 员工的个人防护装备。
最长试用期
根据2019年劳动法第27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和复杂程度协商试用期。但每个岗位只能试用一次,且不同职业的试用期必须有限制,包括:
- 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
- 要求具有中级职称、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技术职称等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 工人和专业人员;以及
- <强>不超过6天:其他职业。
此外,根据《企业法》、《生产经营企业国家资本投资管理使用法》的规定,管理职务试用期不得超过180天。
注:如果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少于一年,则不得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
根据2019年《劳动法》,试用期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且不得低于应聘工资的85%。
试用期结束
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必须通知员工试用期情况。
- 如果结果令人满意,用人单位将继续履行现有的劳动合同(如果存在),或者订立新的劳动合同。
- 如果结果不令人满意,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雇佣合同或试用合同。
在试用期内,雇主和雇员均有权终止约定的雇佣合同或试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或承担赔偿义务。
强制社会保险的对象
越南2024年社会保险法于2025年7月1日生效,将强制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2014年之后 版本。根据该法律,在越南的越南人和外籍雇员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
另请阅读:越南2024年社会保险法:对企业的影响
对于越南雇员
越南雇员须遵守 强制性社会保险,包括:
-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季节性劳动合同、特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三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的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与不满十五周岁的劳动者法定代表人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的劳动合同;
- 签订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劳动合同的职工;
- 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
- 国防人员、公安人员以及其他重点工作人员 组织;
- 人民军队军官和职业军人;人民公安军官、专业士官、军官、技术士官;作为军人领取工资的密码工作人员;
- 人民军队士官和士兵;服役期限有限的人民公安士官、士兵;目前正在学习的军事、警察和密码学学生都是实体产生生活费的;
- 《越南工人在国外按合同工作法》规定的按合同在国外工作的人;
- 领取工资的企业经理、合作社经理和经营者;
- 公社、区、镇的兼职工人。
对于外籍雇员
在越南工作的外籍雇员符合以下条件,应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
- 持有越南主管部门颁发的工作许可证、执业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 与越南雇主签订12个月或以上的无固定期限或定期劳动合同。
但是,以下情况外籍工人无需参加越南强制性社会保险:
- 企业内部调动或达到2019年劳动法规定的退休年龄;或
- 受到内部监管机构的监管越南签署或参加的具有其他规定的国际条约。
试用期间的社会保险义务
强制性社会保险义务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适用。这就导致了两种情况:
- 如果使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则不产生义务。
- 如果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中,则产生义务。
此外,与其他合同类型相比,免缴强制性社会保险的员工的额外付款确定如下:
- 带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 条款:如果试用期雇员没有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和失业保险,他们将获得相当于雇主通常保险缴款的额外金额,作为其工资的一部分。
- 试用期合同:由于2019年劳动法下的试用期合同不包括根据社会保险、健康保险或失业保险的规定,雇主无需提供这些福利。因此,在发放工资时无需额外支付相当于保险费的费用。
对企业的影响
实践中,越南主管部门要求雇主和雇员在劳动合同签订后,无论是否包含试用期,都必须履行社会保险义务。这意味着必须在试用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了将社会保险费推迟到员工正式入职之日,雇主可以选择制定单独的试用期协议,而不是将试用期条款包含在主雇佣合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