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发布电子税务交易指南:第 19 号通知
- 越南财政部近期发布了关于越南公民电子纳税的第19/2021/TT-BTC号通知。
- 该法令旨在加强对纳税人的支持,简化纳税流程,让用户体验便捷的纳税流程。
近日,越南财政部 财政部发布第 19/2021/TT-BTC 号通知(19 号通知)电子税务交易指导性规定。该通知自5月3日起施行。
纳税人进行电子交易必须具备互联网接入能力、电子邮件地址、数字签名或手机号码。电子税务交易可以24/7(包括节假日)进行。
19号文亮点
19号文补充了允许纳税人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电子税务交易的规定,这些方法可以通过:
- 国家公共服务门户,财政部与税务总局相连的门户网站axation (GDT) 门户;
- 连接到 GDT 门户的其他合格国家机构的门户;
- 与 GDT 门户链接的中介支付服务提供商的电子支付服务。
具体而言,财政部规定,通过上述任何方式进行电子税务交易的纳税人都需要注册才能进行电子税务交易。此应用程序将根据纳税人选择执行电子税务交易的每个机构或组织的规定和指示来遵循规则。
GDT 将向其他纳税人授予额外帐户,以便在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和财政部网站使用该方法时执行交易。
该附加帐户将根据纳税人通过这些门户注册时提供的信息创建, 因此纳税人不会必须手动注册任何更改或添加。
当被问及19号文出台的主要原因时,财政部提到,发布该通知是为了进一步便利纳税人,优化纳税流程。
此外,本次追加通知将符合以下规定:
- 关于实施行政审批一站式机制的第61/2018/ND-CP号令 程序;
- 关于贸易财政部方面行政程序的第 11/2020/ND-CP 号法令;
- 2019年1月1日第02/NQ-CP号决议,关于继续落实改善营商环境、增强国家竞争力的主要任务和解决方案。
纳税、退税、免税中的电子交易
纳税
具体而言,关于电子纳税中的电子交易,新规定 取消电子化实施条件参与此电子方式的银行可享受斧头付款。相反,提供符合GDT技术标准的中介支付服务的银行和其他组织将根据19号文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向GDT发送连接请求。
退税
针对退税电子交易,19号文对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送“收款通知书”的时间范围进行了修改。具体来说,这个时间范围是指纳税人要求退税时,税务机关发出电子退税“受理通知书”后的时间。
免税/减税
针对免税、减税电子交易,19号文对此作出了新的规定。因此,纳税人可以通过直接提交或电子方式向税务机关提出免税或减税请求。本通函具体概述了接收过程通过电子方式提交、处理和返回结果,用于申请免税或减税。
政府继续走数字化道路
通过发布19号文,政府表明他们在改善越南税收方面所做的努力,支持越南公民纳税。此外,这证明越南的税收制度仍然拥有很大的改进机会,因为政府正在寻求加强电子政务运营和数字化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