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临时拘留规定
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临时拘留被告人、被告人,可以为澄清其罪行带来诸多好处。然而,该措施的适用仍存在一些局限性,严重影响了这些人的权利和公众对司法的信心。
关键词:政策动态
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临时拘留被告人、被告人,可以为澄清其罪行带来诸多好处。然而,该措施的适用仍存在一些局限性,严重影响了这些人的权利和公众对司法的信心。
人民民主宪政思想是在胡志明主席和越南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进程中形成和发展的。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宪政思想在越南具体情况下创造性运用的结果。
1975年至1986年是越南的一个特殊时期——战后和“doi moi”(更新)之前的时期。这一时期的地方政府也具有特殊性,虽然为“doi moi”事业做了初步准备,但其组织结构和运作仍深受过去的影响。
随着反法殖民主义抗战的胜利和《日内瓦协定》的签署,越南北部获得了彻底解放,而南部则陷入了美国的奴役之下。越南全民族不得不再次投入新的抗美帝国主义战争,以解放南方、统一国家。在这种特殊的历史背景下,越南民主共和国国家既要巩固和完善北方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又要组织反对美国及其越南走狗的斗争,逐步建立和扩大南方的地方革命行政管理体制。
随着反法殖民主义抗战的胜利和《日内瓦协定》的签署,越南北部获得了彻底解放,而南部则陷入了美国的奴役之下。越南全民族不得不再次投入新的抗美帝国主义战争,以解放南方、统一国家。在这种特殊的历史背景下,越南民主共和国国家既要巩固和完善北方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又要组织反对美国及其越南走狗的斗争,逐步建立和扩大南方的地方革命行政管理体制。
抗美救国战争胜利后,越南实现全面统一,结束了30年的反法殖民主义和美帝国主义战争,进入国家重建时期。当然,抗美战争时期存在的两个政府——北方的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和南方的南越共和国临时革命政府——也统一为一个政府,即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
抗法战争胜利后,越南北部获得彻底解放,越南南部则沦为美国殖民统治,越南被分为两个区。
1945年8月革命成功,废除了越南一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和百年殖民政权,建立了人民民主共和国,这就是越南民主共和国。
抗美抗战胜利结束后,越南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和平、国家统一和重建时代。
抗法战争胜利后,北越获得彻底解放,而南越仍受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统治。因此,越南民主共和国国家必须在组织北方社会主义建设的同时,进行解放南方、保卫北方、统一祖国的抗美战争,其中首要任务是抗美救国战争。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越南民主共和国国会的组织和运行,更好地服务于这两项战略任务。
经过数千年的君主专制统治和近100年的法国殖民统治,越南于1945年8月革命胜利,推翻了半封建殖民政权,建立了人民民主共和国,开启了越南国民议会的历史——越南历史上第一部宪政史。
在越南著名的法国统治时期的刑法《越南皇帝刑法》第二十一章中,专门规定了侵犯他人生命罪,并被古代立法者归类为谋杀和殴打他人。
虚假内容主要在《Hoang Viet Hinh Luat》(《越南皇帝刑法》)第十七章“Gia doi”(虚假)中被明确指出,该法是法国殖民主义者统治时期古代越南的典型刑法典。
在法国统治时期的越南刑法中,特别是《越南皇帝刑法典》中,危害政治安全的犯罪群体受到了封建立法者的特殊对待。从本质上讲,这只是为了保护殖民政权及其走狗——皇室。因此,《刑法》第一章就规定了危害政治安全罪。
刑事责任是法国统治下越南典型刑法典《越南皇帝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在法国统治近一个世纪的过程中,越南同时存在着两种行政制度:法国统治者的行政制度和法国走狗的当地封建主义者的行政制度。因此,这就产生了两种法律体系的共存:法国统治者的法律体系和顺化宫廷(阮朝)的法律体系。
在法国统治下的越南,受西方法律的影响,阮朝朝廷逐渐废除了“斩杀”、“斩首”、“污名化”等极端野蛮的惩罚形式,取而代之的是新的刑罚形式。
根据东方儒家观念,女性的贞操以及妻子对丈夫的忠诚被视为最重要的道德品质。侵犯童贞和忠诚的行为不仅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而且是刑事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司法犯罪是指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它们在《洪德法典》(15 世纪)的“Bo Vong”(逮捕)和“Doan Nguc”(审判和监禁)两章以及《嘉隆法典》(19 世纪)“Luat Hinh”(刑法)章节的“Bat Nguoi”(逮捕)和“Xu An”(审判)两部分中得到了具体规定。
越南古代立法者用心将虚假和不诚实的内容安排在不同的章节中:洪德法典的“Tra Nguy”(虚假和背叛)有37条,嘉隆法典的“Luat Hinh”(刑法)有30条。他们将这些行为分为两类:公务关系中的虚假不诚实行为和民事关系中的虚假不诚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