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根据东方儒家观念,女性的贞操以及妻子对丈夫的忠诚被视为最重要的道德品质。侵犯童贞和忠诚的行为不仅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而且是刑事犯罪,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国家与法律研究所
为此,古代立法者全神贯注地将这些罪行归为“nhom toi gian dam”(淫乱)类别,并由《洪德法典》(15世纪)的专门章节“Gian dam”(淫乱)和《嘉隆法典》(19世纪)的“Luat Hinh”章的“Pham gian”(淫乱委员会)章节进行了处理。 (刑法)。
一般来说,在上述两部古法典中,立法者都充分认识到犯罪的主体、客体以及犯罪的情节,从而确定刑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就犯罪对象而言,犯罪者一如往常,都是男性;然而,有时,如果她们同意与男性一起实施通奸,她们也将女性包括在内。因此,这些女性也受到古代法律的惩罚,因为根据儒家观念,女性必须始终保持贞操。
对于犯罪的对象或受害者,即女性,立法者根据其社会地位以及与犯罪人的关系对其进行分类。
对于犯罪的情节,立法者也有意识地区分强奸和通奸。按照旧的封建观念,人们只有正式结为夫妻,才能发生性关系;否则,将被视为犯罪。
1. 洪德法典下的通奸
《洪德法典》中的“Gian dam”(淫乱)一章包含 10 条。此外,其他章节的一些条款中也对此类罪行进行了规定。
根据第403条规定,犯强奸罪者,处流放或死刑,并须缴纳一定数额的赎金。如果造成受害人伤害,其处罚将比殴打他人致伤者重一级。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肇事者的财产将被没收,并向受害人家属支付赔偿金。
所以,通过这篇文章可以看出,古代立法者对强奸与通奸有着明确的区分。对他们来说,强奸是性犯罪中最严重的罪行,强奸犯除了要为受害人造成的伤害支付赔偿外,还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根据该法第401条规定,与他人妻子通奸者,处流放或死刑;与他人妾相比,可从轻一级处罚。犯此罪的,罪名贵人,比犯平民的刑重一级,而首妻妾皆流放,还田。如果这两名女子只是未婚妻,两人都会受到减一级的处罚。然而,根据该条规定,所有犯罪者都必须支付一笔费用,以请求受害者的宽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