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2024年特殊情况海关指南
AI摘要
2024 年,越南海关总署 (GDC) 在特殊活动期间发布了多封指导海关程序的官方信件。
摘要由作者通过智能技术生成
重新利用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程序是什么?
去年 7 月,GDC 发布了关于越南重新利用货物的海关程序的公函 3701/TCHQ-TXNK(以下简称“公函 3701”)。
根据 2014 年《海关法》,报关员的义务 包括:
- 为海关预先确定货物的编码、原产地和完税价格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
- 在法律面前负责:
1)申报内容和提交、出示文件的真实性;
2) 企业保存的记录与海关保存的记录信息内容的一致性。 - 执行海关的决定和要求,办理海关手续、海关查验、货物和运输工具的监管。
- 对已通关的货物保存海关记录,自清关之日起五年内报关单登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保存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帐簿、单据和其他已通关的单证。
- 在海关要求查验时出示相关单证。
如何提交新的报关单
免税进口货物改变用途时,报关员必须按照财政部38/2015/TT-BTC号通知(经60/2019/TT-BTC号通知修改)规定的程序重新办理报关单:
- 新报关单必须载明原报关单
- 新的用途需在电子报关单“备注”栏或纸质报关单“其他备注”栏中注明。
- 企业无需提供原报关单号在重新利用免税进口货物时,如果货物满足以下要求:
- 免征进口税;
- 海关备案保存期限超过五年的,应缴纳非进口税,自进口之日起至转用之日止。
转用免税进口货物如何申报完税价格?
根据现行规定,转用免税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按照实际售价确定。海关有理由认定申报价格不适当的,应当按照规定确定完税价格,并与货物实际情况一致。因此,完税价格是根据清算销售合同上显示的实际售价申报的。
在系统故障期间,报关员如何继续办理海关手续?
根据官方信函3748/TCHQ-GSQL,GDC p制定了报关员系统故障时的处理办法。
对于出口货物,报关员必须:
- 打印已清关/放行/核准运输的出口报关/运输报关单2份。
- 提交海关边防分局监管司
进口货物,报关员必须:
- 将已清关/放行/入库/准运/运至关外查验场的海关监管进口报关/运输报关单打印02份交海关派出监管部门 管理口岸、口岸、仓库或指定地点。
- 出示受海关封存的货物,包括运输过程中受海关监管的货物a
- 做好转关记录。
系统修复后,主管海关应立即更新相应系统的进出口货物信息。
项目权属变更后,投资者如何维持税收优惠?
3747/TCHQ-TXNK 由 GDC 发布,旨在加强对经历所有权变更的税收激励项目的管理。它概述了投资激励项目办理所有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
相应第134/2016/ND-CP号法令(经修订)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维持税收优惠:
- 投资优惠转让
- 将免税进口商品从一个激励项目转移到同一激励项目下的另一个项目呃。
- 企业法、投资法未规定的情形,例如:
- 转让进口货物用于新设企业固定资产或者出资。
- 分立、合并、合并以及其他形式的业务转换。
新项目业主均须提交 向海关当局提交以下文件:
- 项目所有权变更证明。
- 先前登记的免税货物清单及相关报关单。
- 详细说明免税货物转让的文件,包括部分或全部转让、转让时间表以及权利和义务协议。
- 原件和新件双方的签名 项目业主。
新项目业主必须:
- 正确使用与项目相关的免税货物。
- 报告这些货物的年度使用情况发送给保存免税清单的海关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