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源:越南获得第一笔 JETP 资金,法国 6700 万欧元贷款用于电网升级
据《VN Express》报道,越南已获得正义能源转型伙伴关系 (JETP) 下的第一笔资金,法国开发署 (AfD) 向国家输电公司 (EVNNPT) 提供 6700 万欧元用于重大输电项目。
关键词:法国

据《VN Express》报道,越南已获得正义能源转型伙伴关系 (JETP) 下的第一笔资金,法国开发署 (AfD) 向国家输电公司 (EVNNPT) 提供 6700 万欧元用于重大输电项目。

据Cafe F报道,国防部下属的西贡新港公司(SNP)将与法国CMA CGM合作在海防Lach Huyen建造7号和8号泊位,预计于2028年投入运营。该深水项目价值12.79万亿越南盾(4.92亿美元),其中包括SNP的1.92万亿越南盾(7380万美元)股权和10.87万亿越南盾(4.182亿美元)的动员资本。

据Cafe F报道,国防部下属的西贡新港公司(SNP)将与法国CMA CGM合作在海防Lach Huyen建造7号和8号泊位,预计于2028年投入运营。该深水项目价值12.79万亿越南盾(4.92亿美元),其中包括SNP的1.92万亿越南盾(7380万美元)股权和10.87万亿越南盾(4.182亿美元)的动员资本。
法国殖民统治给越南的政治、法律和文化生活带来了重大变化。西方法律的思想和内容传入越南,影响了殖民政府的立法思维和法律体系的内容,引入了许多新的理念。

据越南旅游总局称,1月份越南接待了28,012名来自法国的游客,占国际游客总数的1.4%。这比12月份增长15.3%,同比增长16.1%。

据越南旅游总局称,1月份越南接待了28,012名来自法国的游客,占国际游客总数的1.4%。这比12月份增长15.3%,同比增长16.1%。

在最近的会议上,EVN领导人和法国大使馆在河内表达了

越南和法国之间的双边贸易超过70亿美元。这是简短的
法国统治时期的越南立法保护和巩固了东方家庭的传统,提高了丈夫和父亲的父权地位、家庭的可持续性与和谐、遵守等级秩序和家庭成员的相互责任。
在法治越南的刑法中,侵犯他人财产罪主要规定在《越南皇帝刑法典》第二十二章,当时的封建立法者将其分为四类:盗窃、掠夺财物罪;敲诈勒索财产罪;以诈骗或者滥用信托手段侵占财物罪和毁坏财物罪。
在越南著名的法国统治时期的刑法《越南皇帝刑法》第二十一章中,专门规定了侵犯他人生命罪,并被古代立法者归类为谋杀和殴打他人。
虚假内容主要在《Hoang Viet Hinh Luat》(《越南皇帝刑法》)第十七章“Gia doi”(虚假)中被明确指出,该法是法国殖民主义者统治时期古代越南的典型刑法典。
在法国统治时期,越南立法者非常重视在当时的刑法中规定职务犯罪。他们用了整整一章,即《Hoang Viet Hinh Luat》(越南皇帝刑法典)第十三章,来讨论官员和公职人员所犯的罪行。
在法国统治时期的越南刑法中,特别是《越南皇帝刑法典》中,危害政治安全的犯罪群体受到了封建立法者的特殊对待。从本质上讲,这只是为了保护殖民政权及其走狗——皇室。因此,《刑法》第一章就规定了危害政治安全罪。
在法国统治下的越南,受西方法律的影响,阮朝朝廷逐渐废除了“斩杀”、“斩首”、“污名化”等极端野蛮的惩罚形式,取而代之的是新的刑罚形式。
1858年,法国人正式开火征服越南,在战场上基本取得胜利后,于1883年迫使越南阮朝廷签订和约,从而在越南建立法国殖民政权。法国人并没有废除当地的封建政权;因此,两种行政系统并存:一种是法国的,另一种是傀儡阮朝的(称为南朝——越南的行政机构)。这就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法院系统:一种是法国法院系统,另一种是南朝法院系统。
在法国时期的越南半封建殖民社会中,同时存在两种法律制度:法国统治者的法律制度和地方封建制度。然而,后者实际上是殖民地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受法国立法管辖。
法国殖民者在完全确立对越南的统治后,将越南(当时称为安南)分为三个政治地位完全不同的地区:“北基”(托金)、“中基”(越南中部)和“南基”(交趾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