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宪法保障和保护儿童权利及改进方向
儿童权利作为人权的组成部分,需要特别优先考虑,并且仍然是国际社会和越南的主要关切。因此,从理论、法律和实践角度研究越南宪法对儿童权利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宪法
儿童权利作为人权的组成部分,需要特别优先考虑,并且仍然是国际社会和越南的主要关切。因此,从理论、法律和实践角度研究越南宪法对儿童权利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后,胡志明主席就确定,确认国家主权、巩固独立的紧迫和必要任务是尽快组织选举,正式建立合法的国会,并颁布宪法。
从1946年到2013年,越南的五部宪法始终强调外交政策在塑造国家国际关系和战略方向方面的重要性。尽管它们具有重要意义,但对其在不同宪法时期的演变的全面研究仍然有限,需要进一步研究。
国民议会目前正在就一项关于修订和补充 2013 年宪法若干条款的决议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拟议的改革旨在将党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决议制度化,提高社会政治组织的有效性,并改革地方行政组织。
现行宪法辩护机制暴露出诸多局限性,运行不规范、质量低、效果差。由于违宪的法律文件和行为的存在,保障宪法在法治国家至上的原则没有得到充分实现。本文分析了需求并提出了加强这一机制的一些建议。
世界各国都将人权和公民权利视为宪法不可缺少的基本制度。承认、保障和保护人权和公民权利是世界各国以及越南的宪法使命和目标。
本文介绍了 2013 年宪法所承认并在越南程序法中具体化的审判中的对抗式程序。

越南简报强调了投资者需要评估的政治因素
2013年越南宪法(以下简称《宪法》)首次在第二章规定了人权和公民权利,在承认和行使这些权利以及可能限制这些权利的具体情况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在民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权力是人民委托的,因此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控制。国家权力通常由宪法条款记录,以界定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职权和权利。各种宪法对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的权力授权、协调和控制原则的认识和发展,是与国家各个特定时期的历史背景联系在一起的。
本文概述了有关人权的重要宪法条款,并提出了根据新宪法修改该法的建议。
刑法修改的一个重要方向是进一步尊重和保障2013年宪法所规定的人权和公民民主权利的实现。
21世纪初以来,随着1992年宪法(2001年修订补充)确立“国家权力统一,国家机关相互配合,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原则,司法改革随之展开。
2013年11月28日越南国会通过的越南新宪法对刑事司法提出了许多重要要求,包括更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和平生活、尊重和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等。
国民议会本月对1992年宪法修订草案进行了辩论,该草案是认真考虑和吸收国内外个人和组织提出的超过2600万条意见的结果。越南法律与法律论坛谨介绍与五个月前首次公布的修订草案相比有关法院系统的新规定。
随着20世纪初封建士人沿着西方民主道路发起的爱国运动的失败,越南在摆脱法国殖民主义枷锁的民族解放斗争中需要一条新的路线,这条路线似乎走进了一条死胡同。
司法部副部长兼政府1992年宪法实施审查指导委员会发言人黄世连近日回答政府电子门户网站和青年报就拟议宪法修正案提出的问题
潘周贞是20世纪初期积极参加爱国活动的儒家学者。从1911年到1925年,他在法国生活了14年。这促使他像潘佩珠一样支持立宪思想。
潘佩珠是一位著名的封建知识分子和20世纪初越南爱国运动的领导人,他的手指把握着时代意识形态转变的脉搏。
修订后的1992年宪法预计将于2013年提交国会审议并通过。政府审查1992年宪法实施指导委员会发言人、司法部副部长黄世连与《越南法律》报就1992年宪法的修改进行会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