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的越南监管沙箱:发布的草案法令
一项新的越南草案法令提议在银行业的监管沙箱,该银行部门专注于信用机构或金融科技公司提供的三种解决方案 - 信用评分,开放式申请编程界面(API)和P2P贷款。
在政府越来越多地规范基于技术的银行业务和金融部门,防止诸如洗钱和恐怖主义金融之类的风险,并确保金融科技和非银行金融公司可以与金融机构进行公平竞争。
2024年3月4日,越南国家银行(SBV)发布了关于在银行业建立监管沙箱的草案。日期为2024年1月18日的信用机构第32/2024/QH15号法律为颁布该法令提供了法律依据。 该法令已由SBV提交给政府。 该法令草案指出,参与监管沙箱将开放给根据信贷机构法律或金融科技公司根据信贷机构的实体开放。 解决方案必须在越南内专门运行,因为不允许跨境供应。每个解决方案的活动仅限于SBV的批准范围,而监管沙盒期间允许的客户数量或交易限制没有更改。 草案法令概述了三种金融科技解决方案将包括在监管沙箱中:信用评分,开放API和P2P贷款。 根据媒体报道,自2023年以来,该草案已进行了七项修订。最新版本不包括FIVE先前版本中存在的其他解决方案,即支付服务,信贷,客户识别支持服务,利用区块链等创新技术以及其他银行支持服务(例如储蓄和资本动员)的解决方案。中央银行由于实施来源而做出了这一决定。 根据法令草案,符合条件的实体必须获得注册证书才能参与监管沙箱。符合条件的实体被要求在从SBV获得注册证书的90天内启动其解决方案。 要获得此证书的资格,符合条件的实体提供的解决方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此外,金融科技公司必须满足特定条件: 在监管沙箱中注册的合格实体被要求在整个计划的期间内为SBV提供常规和临时报告。他们委托提供及时的更新和临时信息,这些信息与监管沙箱,新兴风险以及与SBV的计划成果有关。此外,这些实体负责设计针对专业自然的报告标准他们的解决方案。 季度报告详细介绍了解决方案的运营性能,必须由合格的实体提供,其截止日期不迟于随后季度的第12天。此外,这些实体必须在六个月或一年后(根据每种解决方案的批准持续时间)生成有关解决方案实施结果的初步评估报告。这些报告应涵盖各个方面 符合条件的实体有义务通过电子邮件tt@sbv.gov.vn及时通知SBV,在发生任何事件后24小时内导致干扰或严重风险。书面报告随后必须在解决事件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 要确保在利用解决方案的同时保护客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符合条件的实体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从签发注册证书开始,监管沙盒应最多运行两年。持续时间可能会根据由SBV酌情决定的解决方案的复杂性和创新因素而有所不同。监管沙箱完成后:
应用程序范围
合格实体的要求
报告要求
客户保护义务
建议的测试期
如果尚未建立该解决方案的官方法律框架,则符合条件的实体可以要求扩展。该请求伴随着有关沙箱结果的报告,必须在沙盒到期前的90天之前提交给SBV。扩展最多仅限两次,每个不超过一年。
(a)如果官方法律框架颁布解决方案的工作,实际上可以符合当前法规。
(b)如果将解决方案的实施评估为不违反现有法规,则可以正式将解决方案部署到市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