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外国公司投资越南的物流业务
在全球供应链中,越来越重要的联系,使商品迅速而容易地进入越南,变得越来越重要。在本文中,我们介绍了围绕越南进行物流服务的投资的法规。
越南的经济正在迅速增长。它的中产阶级正在膨胀,对消费品的需求正在飙升。这是因为国际贸易在蓬勃发展而蓬勃发展。每天都有价值数十亿美元的商品迁入越南。
促进这一运动是许多关键的基础设施项目,散布在海岸上下。河内和胡志明市的机场正在接收和派出吨的货运,以及像在北部海的海钟上发现的大量港口,南部的CAI MEP正在装载和卸载大量的出口容器,并且似乎全天候进口。
> 。但是这些庞大的基础设施项目是越来越重要的一部分NAM的物流网络,介于两者之间,这些商品的实际运输同样重要。从飞机到火车到卡车再到船只每天都在迅速发展的国家周围移动数十亿美元的商品,对这些服务的需求只会变得越来越强大。
考虑到这一点,在本文中,越南简报会着眼于越南经济的这一膨胀部门以及外国公司在考虑对越南物流部门进行投资时应该意识到的监管护栏。
一般法规
作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越南围绕其物流部门的监管环境建立在WTO规则上。这些在163/2017/ND-CP法令中在越南进行了编纂。这些规则提供了以下限制。
海洋运输服务:外国公司被允许投资海洋运输服务,并经营一艘飞行的船只越南国旗在以下限制下:
- 他们拥有公司的49%以上;
- 乘坐越南国旗的船上的水手不少于三分之二。和
- 上尉或第一个伴侣必须是越南公民。
集装箱处理服务:外国公司也可能投资于容器处理服务,但不能拥有提供这些服务的公司的50%以上。
内陆水路和铁路运输运输服务:外国公司可以通过内陆水道投资铁路运输和货物运输。但是,他们在这些部门中对公司的所有权限制为49%。
公路运输服务:外国公司可以在以下条件下投资公路运输服务:
- 外国公司的资本捐款不能超过公司包租的51%皮质和
- 公司不能雇用外国司机。
航空运输服务:对航空运输服务投资的限制在89/2019/ND-CP中概述。这些限制如下:
- 外国公司不能拥有一家航空运输公司的34%以上;
- 最大的股东必须是越南国民或越南法律实体;
- 如果越南法律实体是大股东,那么外国投资者或投资者将拥有超过29%的人;和
- 外国工人可以执行公司执行级别的三分之一。
欧洲越南自由贸易协定条例
虽然上面概述的法规提供了对越南物流部门进行投资的基线法规,但几项自由贸易协定的条款提供了更大的访问权限。欧洲越南自由贸易协定(EVFTA)就是这样的协议,其对越南的承诺时间表开放了海上运输服务,以从欧盟表格中获得更多投资。
EU成员国被允许投资海洋运输服务,并以与上述概述的方式驾驶越南国旗的船队 - 仅有三分之一的水手可以是越南旗的船上的越南船上的越南船,可以是非越南人,船长或第一个搭档必须是越南公民。但是,在EVFTA成员国的领导下,最多可以拥有一家海洋运输服务公司的70%。
关于服务条例的东盟框架协议
可能是越南关于物流服务的自由贸易协定最自由的是东盟服务协议(AFAS)。该协议为更大的外国投资开辟了物流部门,使公司更容易建立区域存在并促进更大的供应链整合。
在第十个包装中越南阿法斯的承诺已达成了以下对外国所有权的限制:
内陆水路运输服务:是AFAS的一部分的东盟成员国可以投资于通过越南内陆水道运输货物的公司。他们被允许拥有一家合资企业的51%,而不是在WTO规则下拥有49%的合资企业。
铁路运输服务:是AFAS签署国的东盟成员国也有资格获得有关铁路运输服务的外国所有权的更高上限。该协议的当事方最多可以拥有与越南公司从事铁路运输服务业务的合资企业的70%。
公路运输服务: AFAS成员可以作为与越南公司的合资协议的一部分投资公路运输服务。该公司的所有司机都必须是越南人,但是,外国公司最多可以拥有70个Perce该公司的NT而不是WTO承诺下的51%。
越南的物流部门向前迈进
越南的物流部门为外国公司带来了机会,随着一系列自由贸易协定的一系列机会,这些机会逐渐变得更好,逐渐开放越南的物流部门,以便更多的外国投资。
也就是说,在越南的自由贸易协定中浏览并随后准确评估越南物流市场的机会可能很棘手。在这方面,寻求在线靴子援助的公司应与Dezan Shira and Associates的业务咨询专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