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税收和发票违规行为的处罚:法令125
越南政府于10月19日签发了法令125/2020/ND-CP (第125号法令),列出了违反税收和发票法规的几项罚款和行政罚款。该法令将于2020年12月5日生效。
在此生效日期之前犯下的任何违法行为将继续由第129/2013/ND-CP , derree 109/2013/nd-CP 和 dreme 49/2016/2016/ND-CP 。
虽然法令列出了几项罚款,但我们重点介绍下面的主要罚款:
银行受到预扣税的罚款
银行将受到等于所欠税款的罚款,包括罚款和利息,如果他们不从纳税人的帐户中扣除税款,并按照税务机构要求汇给州预算。我们认为这项要求是基于2019年税务管理法,该法指导银行代表海外电子商务供应商扣税。
这仍然是灰色区域,因为银行仍然不确定如何在实践中做到这一点。预计财政部(MOF)将发出通函,以在实践中提供有关实施的官方指南。
延迟纳税申报表将产生更高的罚款
通常预计将在90天内提交纳税申报表。按照目前的规定,延误的罚款为200万面(85美元)至500万恩(215美元)。根据新法令,罚款范围已在1500万面VND(644美元)之间提高到2500万面(1,073美元)。
大规模违规
要注意的另一个重要的事情是对大规模违规的定义。这些违法行为被描述为违规行为,涉及至少1亿张(4,314美元)的税额,或者如果商品/服务的价值至少为5亿(21,569美元),或者发票的数量至少为10。
此外,纳税人不会受到主题如果税务机关的IT系统容易出现技术错误,则处罚。
管理和电子发票
此外,税务机关已列出了72份违反行政和电子发票的行为行为的行为。企业在运营期间通常犯下的最常见违规行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