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利润汇回:2025 年简要指南
越南对利润汇回的决定
第 186/2010/TT-BTC 号通知(“186 号通知”)管辖外国投资者从越南向境外转移利润。根据《投资法》的规定,符合汇回资格的利润必须是从越南的直接投资活动中合法获得的,并且在汇回之前必须履行对越南国家的所有财务义务。
向国外转移的利润可以是现金或实物,并且必须遵守以下规则:
- 现金利润必须遵守外汇管理规定 法律;
- 实物转移必须根据进出口法律和其他相关法规进行价值转换。
利润汇回时间表
每年将利润转移到国外
外国投资者可以在财政年度结束时将在越南直接投资活动赚取或分配的利润转移到其本国。这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满足以下条件后,即可允许转让:
- 履行了法律规定对越南政府的财务义务;
- 向直接税务机关提交该财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最终申报表。
在越南直接投资活动结束时将利润转移到国外
外国投资者在越南完成直接投资活动后,如果其投资的企业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将利润转移到国外: 条件:
- 依法履行对越南政府的财务义务;
- 向直接税务机关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 完全符合2019年税收征管法的其他要求。
利润代表的条件2020年《企业法》第69条规定,公司利润只能分配给其成员,如果:- 公司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纳税义务和其他财务义务;
- 公司在利润分配后能够清偿到期债务和其他负债。
此外,186号文还禁止外国投资者在所投资企业出现累计亏损的情况下汇回在越南直接投资获得的利润,即使该公司本财政年度报告利润且该亏损已结转企业所得税
汇出国外利润价值的确定
汇出国外的利润由以下公式确定:
汇出利润=年度国外汇出利润 –(再投资利润+分配给国外的利润 支出es)+其他利润项目
地点:
- 年度境外汇出利润:指外国投资者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单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赚取的利润。年度利润根据审计报告和公司每年所得税的最终确定确定。
- 再投资利润:这是指外国投资者已使用或承诺在越南再投资的利润。
- 分配用于支出的利润:这是指外国投资者用于各种与业务相关的利润
- 其他利润项目:这些项目可能包括往年未汇出的利润。
利润汇出国外的通知
根据条款根据186号文第5条,外国投资者应当直接提交申报,或者授权其所投资的公司协助提交利润汇出境外的申报。这些通知必须遵循通知中规定的具体形式,并应直接发送给监管外国投资者企业的相关税务机关。必须在预定利润汇出之前至少七个工作日提交这些通知,以确保遵守监管框架。
利润汇回的步骤和时间表
第 1 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所需文件
文档 | 时间线 |
关于利润境外汇出的通知(通知模板附186号文) | 1个工作日 准备 |
在利润汇出国外之前至少 7 个工作日发送至直接管理税务局 | |
股息分配会议纪要 | 1 个工作日准备 |
关于利润境外汇出的决定 | |
当地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 1或2个工作日准备 |
外国投资者对越南公司的授权书注明利润汇出境外的通知 | 1 个工作日准备 |
投资登记证(IRC)和企业登记证(ERC) | |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公司利润汇出政策 |
第二步:利润汇出境外
7个工作日后,企业应到当地银行将利润汇出境外。对于企业来说,向当地银行核实将利润汇出国外所需的任何其他文件非常重要。
结论
越南已经建立了制定了外国投资者利润汇回的结构化框架,确保遵守法规和财务义务。该流程要求外国投资者履行纳税义务,提交必要的文件,并遵守特定的时间表,以促进利润转移。通过遵循这些准则,投资者可以有效地汇回其收入,同时为越南透明的投资环境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