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活动中电子交易的165/2018 / ND-CP法令
Where issued: | Goverment | Effective date: | 10/02/2019 | |||||||||
发行的日期: | 24/12/2018 | status: | 仍在验证
法令 金融活动中的电子交易 ,政府日期为2013年4月30日,第19年,为6年; 根据《电子交易法》 2005年11月29个月; 在财政部长的提议中;活动。 第一章
一般规则
第1章。Scope 该法令为财务活动中的电子交易规定了财务活动中的电子交易。机构,组织和个人是在财务活动中为电子交易服务的信息系统的所有者。 2。参加金融活动的电子交易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3。希望查找和验证其他机构财务活动中的电子交易的机构,组织和个人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的个人。 第3条。解释词 在本法令中,以下术语解释如下: 1。 “金融活动中的电子交易”是指各种专业活动中的机构,组织和个人之间的电子交易:国家预算,国家预算,税收,费用和费用。国家预算,国家储备,公共资产,州财务基金,金融投资,公司财务,合作财务,海关,会计,管理价格,证券,财务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保险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的费用和其他收入。根据专业法律的表现。 2。 “专业法”是指国家预算的法律;税;费用和费用;管理和使用投资于生产的州资本D企业的业务;公共债务管理;风俗;国家储备;公共财产;会计;价格;库存;独立审计;保险业务和其他金融法。 3。 “财务活动中的电子文件”(称为“电子文档”)是指执行电子交易时通过电子方式创建,发送,接收和存储的信息。在财务活动中;包括文档,报告,合同,协议,交易信息,有关执行行政程序的实施信息以及其他类型的信息和数据的信息。 4。 “通过代理,组织或个人授权电子文件”是指在保留此电子文件之前创建或发送电子文档的代理商,组织或个人,但不包括个人。电子文档传输中介。启动机构,组织或个人的身份电子文件应符合《电子交易法》第16条第2条的规定。 5。 “在金融活动中为电子交易服务的信息系统经理”(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所有者”)是指具有管理能力的代理商,组织或个人。直接进入金融活动中的电子交易的信息系统。 6。 “金融机构”是指以下机构之一: a)财政部及其机构,机构,单位和单位在财政部管理部的分支机构和领域中具有国家管理的功能; b) b)专业机构在所有级别的金融委员会中,在所有级别的金融级别(PLOCAL PECIES)( 8。 “电子文档的停用”是使电子文档不再有效在信息系统上使用的措施。 9。 “电子文档的破坏”是使电子文档在信息系统上不再存在的一种措施,无法访问,并参考电子文档中已包含的信息。 10。 “密封电子文档”是一项措施,以确保电子文档中包含的信息的完整性,这些信息无法修改,复制,非法移动,无效或从启动时期销毁。开始密封过程结束。 11。 “在财务活动中为电子交易服务的信息系统”(称为“信息系统”)是指第8条中指定的信息系统提供并用于进行财务活动中的电子交易的电子交易法的ICE 4。 12。 “身份验证”是指在信息系统上进行验证,以确保执行电子交易的人是被授权执行此交易或根据法规检查电子文档上的数字签名的人。关于数字签名身份验证的法规。 13。 “身份验证代码”是指信息系统生成或记录的一串字符(数字,字母,口音,特殊字符,特殊字符),以附加到每个执行时执行电子交易的人。身份验证的交易。 14。 “生物识别验证”是指使用人类生物学特征进行的认证,其重叠非常低(根据应用时科学和技术的识别)。使用此措施)。 15。 “ El的标识符Ectronic文档”是指与电子文档关联的数字或字母字符串,以唯一识别信息系统上的电子文档,并提供信息检索。关于电子文档。 第4条。财务活动中电子交易的原则 1。参加电子交易的机构,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电子交易法》第5条规定的原则;专业法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法规。 2。行政程序中的财务活动中的电子交易必须遵守行政程序和在线公共服务的法律。 3。在金融活动中,在电子交易中使用数字证书和数字签名必须遵守数字签名和数字签名认证服务的法律。
chAPTER II 指定的 第5条。电子凭证的法律有效性
1。电子优惠券必须根据专门法律的规定充分满足州管理的要求。呈现形式,创建,发送和接收电子信息的形式以及电子信息的法律有效性应符合有关电子交易的法律。 2。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时,电子文档作为原始文档是有效的: a)由代理商,组织或个人签署电子凭证,从创建电子代金券,组织,组织或个人或相关责任的符合专业法的相关责任。请注意,代理商,组织或个人已经发起了电子vouChers和相关负责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已经参与了处理电子文件并采用以下措施之一,以认证启动启动电子优惠券和相关机构,组织或个人处理电子优惠券的机构,组织或个人,由数字证书进行身份验证,通过出生验证或多个eNERTITION,包括两种或多个element eylettion,包括两位或更多的element eylettion,包括两位或多个element element eylettion,包括两位或更多的element entertial nightiality eyteration,nirderal vertiation nighteration,包括出生验证,包括两种典型的eyteration,包括验证,包括两种典范代码。 c)交易当事方同意的其他措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否认以及按照电子交易定律的规定。
1。从纸张券转换为电子文档的方法: a)纸张券以复制和c的形式转换为电子设备将信息系统上的文件打乱,或 b)将纸张券的内容转换为数据以存储为信息系统。 2。从纸张代金券转换的电子凭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完全反映纸张券的内容; b)个人或机构,即将(或负责)将纸张代金券转换为电子凭证签署的电子凭证签署的纸张票件的组织或负责在纸张上签署的纸张票件或授权的组织。该法令第2条的XNXX。 3。除非专门法律另有规定。 第7条。机构,组织和个人可能会打印由该机构,组织或个人创建的电子优惠券,以及信息系统的所有者可以打印该机构,组织或个人的电子优惠券。从信息系统中管理的个人以存储和比较信息或将信息呈现给主管机构,以检查有关文件的信息或为机构和组织提供搜索需求。 ,验证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信息。 2。机构,组织和个人可以要求信息系统的所有者确认纸质形式的电子交易的绩效,以将其呈现给主管的权限,以检查有关文件的信息,或向希望在法律规定规定的范围内查找和验证信息的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提供授予。该请求和确认在国家机构进行时,必须遵守有关信息访问的法律规定,有关信息提供的法规,命令和程序。 3。纸张代金券转换来自电子凭证的D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充分而准确地反映电子凭证的内容; b)有信息显示已在信息系统和信息系统名称或信息系统的名称或信息系统管理员的名称和信息系统验证的信息系统中;进行conversion依的人; d)具有执行转换的代理商或组织的密封,以防万一它必须遵守法律规定或交易方之间的协议。 d)在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期间的任何时间查找)查找。 4。 4。除非专门法律另有规定,否则从电子优惠券转换的纸张代金券具有与电子优惠券相同的有效性。第8条。修改电子文档 1。当没有正式批准或传输电子交易的电子文件时,修改它必须遵守启动该文件或所有者的机构,组织或个人的管理过程。信息系统管理。 2。已正式批准或传输以执行电子交易后的电子文档的修改需要从初始化阶段重新完成,并确保遵守法律。专业。 3。信息系统必须记录表演者,实施时间以及与电子文档修改有关的其他信息。 第9条。存储电子优惠券 1。电子优惠券应按照专业法律归档,根据环境,电子存储条件和归档法律的相关规定。 2。存储Elec的代理机构和单位Tronic文档必须满足《电子交易法》第15条第15条中规定的条件。 第10条。电子文档的取消
1。在以下条件之一下,电子凭证无效: a)根据遵守专业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单位的过程和法规破坏了文档。 b)文档根据协议的协议和交易党的确认而销毁文档。此确认是以以下方式表示的:交易当事方或交易当事方的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件(如果是电子文件,则本协议的规定应适用)。根据本法令第5条的法律有效性);要求取消交易中的一方文件并接受销毁D的请求另一方以电子邮件或数据消息的形式形式创建或存储的商店电子文档的形式,这是由适用于本法令第5条规定的电子文档的一项可接受的措施进行了验证。 2。必须标记无效的电子凭证,当时记录,将信息系统上的信息无效并通知有关当事方。 3。必须根据专门法律规定的档案时间限制来搜索无效的电子信息,以搜索主管国家机构。 4。同时,当电子凭证无效时,从该电子凭证(如果有)转换的纸张券将被无效,并且不再有效。 第11条。销毁电子文档
1。电子文档,纸张券从归档期过期的电子文档转换的纸张券,是Allo除非由主管国家机构另有决定。 2。电子文档的破坏不得影响尚未破坏的电子文档的完整性,并且必须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3。信息系统必须以列表的形式记录电子文档的破坏,其中包含有关何时和谁破坏电子文档的信息,将此列表存储在系统中,并准备使用。在需要时查找。 第12条。密封电子文档 1。密封电子文件的授权符合有关密封文件和证据的法律,这些法律和证据是检查,检查,审计和调查过程的。 2。电子文档的密封必须确保: a)不影响组织和个人的信息,生产以及业务系统的正常操作; b)可以完全恢复密封的电子密封时间限制后,组织和个人信息系统的IC代金券; c)确定访问权限,更改密封电子优惠券的内容。 d)信息系统必须标记密封的电子优惠券并记录时间,并记录时间,执行电子凭证的人。
3。在主管国家机构决定并执行密封措施之后,不允许组织和个人在系统中访问,利用,复制,修改或使用此电子凭证。您用于交易或其他用途的信息。 第13条。信息系统的法规 1。信息系统必须在时间方面准确并根据越南时区(ISO 8601标准)进行同步。根据有关数字签名和数字签名认证服务的法律,鼓励使用该服务的组织的时间戳发行服务,以便其文件不建议初始化或处理时间。文件的处理受专门的法律文件约束,或者可能会引起交易当事方之间利益和合法性的争议。 2。服务于电子文档的创建和处理的信息系统必须具有将电子文档转换为纸质文档的功能,以实现本法令第7条第7条中指定的目的。 。 3。信息系统必须能够存储电子文档或提供与信息系统分开存储在存档系统中的电子文档的访问。如果信息系统在技术中升级或更改,则信息系统的所有者负责在注册之日之前提供对信息系统上创建或存储的电子文档的访问。升级或更改技术。 4。金融当局和相关国家机构的信息系统必须能够根据政府关于电子政务实施的法规连接和交换电子文件。其他机构和组织的信息系统必须能够根据专业管理法律将电子文档与金融机构的信息系统联系起来。 5。使用信息系统自动签署电子文档的代理机构或组织的法律代表是在法律之前自动签署的电子文档的负责。
1。如果信息系统所有者收集了交易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则他/她必须遵守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以及有关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消息。 2。信息系统所有者必须确保安全和SE根据《网络信息安全法》的法律,信息系统和参与者交易的交易,以及至少采取措施。之后: a)确定水平并实施相应的计划,以确保根据《网络信息安全法》的法律规定和第85/2016/ND-CP法律规定,日期为7月1日,政府7月1日。政府按级别保证信息系统安全。如果信息系统的所有者是非国家组织,则只能确定系统的安全级别,并且必须为系统提供保护措施,以至少满足相同级别的要求。根据信息和通信部的规定,无需执行评估和批准级别文件的程序。 b)机构,组织和个人与信息系统的联系必须是encrypted。用于财务运营中电子交易的网站或电子门户必须使用数字证书来确保传输线上的信息,并且不会被篡改。 第15条第15条。在电子交易中使用中介服务
1。在移动电信网络和Internet上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提供数字签名认证服务的企业可以在金融活动中的电子交易中提供中介服务。 2。机构,组织和个人可以选择适合其在金融活动中进行电子交易需求的中介服务提供商。 3。使用中介服务中间服务和提供中介服务的企业的机构,组织和个人必须签署协议或合同,指定各方的职责和权力(在法律框架内)允许)。 第16条。验证有关金融活动中电子交易的信息 1。主管机构在根据专门法律进行检查,检查和调查时,如果需要验证有关其电子交易的信息,则负责处理相关行政程序。机构,组织或个人应以以下方式进行此验证: a)使用信息系统经理对机构,组织和个人进行的电子交易结果进行电子确认,以文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 b)在 b)上<
b)<
b)
) d)连接,传输数据,与财务AG交换信息为实施行政程序的受试者的电子交易提供信息。这一点的规定应适用于负责处理相关行政程序的机构。 2。 Examination, inspection, investigation and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settling agencies may only request agencies, organizations and individuals to present paper documents converted from electronic documents in case they do not verify information by one of the methods specified in Clause 1 of this Article. Chapter III TERMS ENFORCEMENT Article 17. Responsibility of the owner of金融活动中电子交易的信息系统 1。遵守该法令的规定。 2。该组织通过以下一些方式通过一个或一个支持组合来支持信息系统上的交易:直接通过电话,通过电子邮件,网站或门户电子信息和其他技术。 3。在信息系统所有者的信息系统范围内提供有关财务活动中电子交易的信息,以供有效的管理机构检查,检查和调查活动。希望在本法令和其他相关法律第16条规定的法律规定范围内搜索和验证信息的金融机构,机构,组织和个人。 4。 4。直接或授权成员单位,分支以证明根据法律规定的信息系统所有者的管理,根据机构,组织和个人参与信息系统交易的代理要求转换的纸质文件。 5。在信息系统所有者的管理下,将机密的个人信息,企业和机构和组织的信息保留在信息系统上按照法律规定。 6。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根据保证网络信息安全和保障的法律规定以及该决定的规定,参与事件响应活动,处理和补救事件。 7。从其他企业雇用信息技术技术基础设施服务的机构,组织和个人为金融活动提供电子交易,必须确保与技术基础设施租赁企业的协调。完全履行本条本文第1至6节中指定的职责。 第18条。参加电子活动的机构,组织和个人负责管理和保持SecreT服务数字签名或身份验证的手段和信息;立即在丢失或显示信息时立即将信息系统的所有者通知所有者。 2。与金融机构一起参加电子交易的机构,组织和个人负责通过电子方式将其联系地址通知其联系地址并保持交换的稳定性。在与财务当局一起参与电子交易的过程中的信息;如果必须更改地址,则组织或个人应通知财务权限,该地址已更改地址。 3。使用电子交易结果的代理商,组织和个人在财务活动中负责根据电子文件的法律价值识别和使用电子文件。 4。遵守该法令的其他相关法规。 第19条。财政部的负责性 1。为财政部下的机构,组织,个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电子交易开发和实施路线图;根据政府对政府的目标和计划,建立金融机构与其他部委,其他部委,机构和组织之间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活动中的电子交易的联系和交流。电子政务,根据法律的实际条件和规定。 2。直接和组织财务活动中电子交易法的传播,传播和教育。 3。指南,检查并检查财务活动中电子交易法的遵守。 4。解决代理商,组织和个人关于金融Acti的电子交易的投诉,谴责和建议Vities。 第20条。当地金融机构的责任 1。开发和实施路线图,以应用机构,组织和个人和地方金融机构之间的电子交易(当地的在线公共金融服务)。 2。与财政部实施和协调,以传播,传播和教育当地金融当局在当地管理金融活动中有关电子交易的法律规定。 1。在该法令生效日期之前,已在财务活动中提供了电子交易中的中介服务的企业可能会继续在其运营中提供电子交易中的中介服务。本法令规定的财务活动。 2。虽然尚未通过专门的数字签名授予政府的数字证书确保服务提供商,国家预算筹集的单位可以使用公共数字证书进行电子交易。与财务部门进行交易有关数字签名的交易。在由政府特定的数字签名认证服务提供商签发数字证书后,国家预算用户负责使用此数字证书,而不是公共数字证书并告知公众。通知数字证书更改的相关财务权限。 第22条。执行术语 1。该法令从02年3月10日开始生效。 2。 Decree No. 27/2007/ND-CP dated February 23, 02 on electronic transactions in financial activities and Decree No. 2007/156/ND-CP dated November 2016, 21 amending and supplementing A number of articles of Decree No. 11/2016/ND-CP dated February 27, 2007 on electronic transactions in financial activities cease to be effective from the ef该法令的友善日期。 3。 The ministers, the heads of the ministerial-level agencies, the heads of the agencies attached to the Government, the presidents of the People's Committees of the provinces and centrally-run cities are responsible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Dec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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