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投资法
2019年公共投资法共六章101条,规定了国家对公共投资的管理以及公共投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它还规定了参与公共投资活动的机关、单位、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关键词:法律
2019年公共投资法共六章101条,规定了国家对公共投资的管理以及公共投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它还规定了参与公共投资活动的机关、单位、组织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014年《公民身份法》第37条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越南公民与外国人的婚姻登记由越南公民居住地的区级人民委员会负责。
越南工商会近日向计划与投资部提交文件,建议将公寓管理服务从修订后的《投资法》附条件商业投资项目清单中删除。
2013年越南宪法(以下简称《宪法》)首次在第二章规定了人权和公民权利,在承认和行使这些权利以及可能限制这些权利的具体情况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第四次工业革命有助于在开放的氛围中创造新的产品、服务以及商业模式,现实与网络空间之间没有任何距离。然而,越南现有的法律框架仍然无法满足实现这些产品、服务和模式的需求。天使投资人或风险投资基金等新型融资形式的应用尚不成熟。到目前为止,创新型初创企业,尤其是金融科技初创企业,还没有法律通道。本文介绍了新的融资渠道及其法律挑战,并提出了制定适用于这些渠道的监管沙盒的建议。
越南简报概述了越南的会计状况。我们强调越南实施全球实践的关键方面和承诺。
在民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权力是人民委托的,因此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控制。国家权力通常由宪法条款记录,以界定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职权和权利。各种宪法对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的权力授权、协调和控制原则的认识和发展,是与国家各个特定时期的历史背景联系在一起的。
2014年《住房法》对外国人在越南拥有住房作出了新规定,在吸引外国人来越南工作和生活方面取得了突破。然而,外国人房屋所有权的适用期限会产生一些法律未能预见到的负面影响。本文指出了越南外国人房屋所有权制度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背景下,越南已签署数十个自贸协定,其中CPTPP和EVFTA是两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新一代自贸协定。与传统自贸协定不同,新一代自贸协定还要求成员国履行非商业承诺。本文分析了越南法律与EVFTA和CPTPP下劳工承诺的异同,并为有效履行这些承诺提出建议。
明年一月起施行的《酒类啤酒危害防治法》(以下简称《法》)规定了各种措施,旨在减少酒类啤酒的消费量以及滥用酒类啤酒的危害。它还规定了管理酒类和啤酒供应的措施。
外国投资者对公司的出资不会改变其作为越南公司的法律地位,因为该公司是合法成立并按照越南企业法运作的。
当地媒体上个月报道称,7月27日警方突击搜查了北部城市海防市市中心的一个赌博窝点后,近400名中国公民被拘留。
核心摘要: 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中,风电作为替代能源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越南经济新闻》邀请 VILAF 河内管理合伙人 Dang Duong Anh 和 VILAF 律师 Vaibhav Saxena 介绍 2018 年 11 月生效的修订后的风电政策,支持越南风电项目的开发。 阅读全文或下载 PDF 版本。 来源:VILAF Legal Updates。本文为公开内容的中文整理,原文: Knowledge Center
在越南,自1945年以来,有关监禁判决的执行法一直将劳动视为囚犯教育制度的基本要素。按照传统的刑教结合理论,劳动始终是服刑人员的义务。根据2015年《刑法》(2017年修订)(《刑法》),服刑人员必须服刑并工作和学习,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1]。与服刑人员的其他日常活动相比,服刑人员的劳动活动贯穿整个服刑期间,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效果产生重要影响。通过这些活动,囚犯可以学习工作技能并为未来融入社区创造一些收入。因此,刑事判决执行法(以下简称《法》)力求完善服刑人员劳动制度,主要是为了提高服刑人员教
去年11月,国会颁布了《反腐败法》,将反腐败斗争扩大到非国有部门。该法取代了 2005 年颁布的前身法,并于 2007 年和 2012 年进行了修订(2005 年法)。
劳动法修正案草案预计将在今年 10 月召开的国民议会会议上提交。但目前,对于缩短工作时间、提高最长加班时间等诸多问题,意见仍存在分歧。
DICA 是越南盾(“VND”)或外币(“FCY”)的经常账户,由参与越南外国直接投资活动的实体开设和维护。 DICA 以 FDI 企业或外国投资者的名义在越南签订商业合作合同(“BCC”)或私人合伙合同(“PPP”)。
了解越南的员工友好型劳动法和产假规则对于外国投资者在该国进行有效规划至关重要。
2015年《刑法》(2017年修订)(《刑法》)是越南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追究商业法人犯罪行为刑事责任的法律。这是该国刑事司法政策的一项突破,导致人们对犯罪和惩罚的普遍看法发生重大变化。它还对涉嫌犯罪的商业法人实施了各种处罚措施[1],包括三项主罚(罚款、停业、终止营业)、三项附加处罚(禁止在某些区域营业或经营、禁止筹集资金、未作为主罚的罚款)和五项司法措施(没收与犯罪直接有关的物品和金钱;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强制公开道歉;强制恢复原状;以及强制采取措施来纠正和防止进一步的后果)。
去年11月通过了《特别赦免法》,将2013年宪法中有关被判监禁者的宽大处理和人道主义政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