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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TNAM INDUSTRY BRIEFING

越南产假 – 福利和申请

了解越南的员工友好型劳动法和产假规则对于外国投资者在该国进行有效规划至关重要。

核心摘要:了解越南的员工友好型劳动法和产假规则对于外国投资者在该国进行有效规划至关重要。

越南对产假有该国独有的具体规定。总体而言,越南的生育法对员工友好,旨在确保员工在生育期间和生育后受到保护。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对法律有充分的了解才能在国内进行有效的规划。

2013年5月,越南将女性雇员的产假期限从之前的四个月延长至六个月。

如果一名女性雇员有一个以上的孩子,每增加一个孩子,她还有权获得额外的 30 天的假期。随着这一增长,越南的产假期限成为亚洲最长的国家之一。只有另外五个亚洲国家达到或超过了国际劳工组织 (ILO) 14 周的标准。

越南产假解释

越南的产假由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 (MoLISA) 管理。

女性员工怀孕时间越长,分配的休假天数就越多。怀孕1-3个月保证20个工作日休息,3-6个月保证40个工作日休息,怀孕6个月以上保证50个工作日休息。如果发生流产或终止妊娠,妇女也可以休假。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女职工在六个月的产假期间必须领取平均工资的100%。如果女性员工想较长时间缺勤,可以协商额外的休假天数。

女职工生育或收养不满4个月的子女后,每名子女可领取相当于两个月普通最低工资的一次性补贴。育有 12 个月以下孩子的女员工有权每个工作日有 60 分钟的时间照顾孩子。

如果妇女决定在休完四个月产假后重返工作岗位,她必须首先获得合格医疗中心的许可文件,证明她适合工作。

自 7 月 1 日起,男性员工享受额外福利。这些包括:

缴纳社会保险的男性职工自婴儿出生之日起30天内可享受陪产假。

男性雇员还有权享受正常分娩五天的带薪休假,如果婴儿通过手术出生则有权享受七天带薪休假。对于双胞胎出生,休假津贴增加到10至14天。对于多胞胎,第三个孩子之后每个婴儿可享受三个工作日的休息时间。

此外,如果男性员工是唯一参加社会保险计划的人,并且婴儿的母亲去世或面临健康风险,则该男性员工将有权休假直至孩子满六个月。

此外,男性雇员有权为每个孩子一次性支付 128 美元(2,980,000 越南盾),相当于基本工资的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