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省事 Vieter
VIETNAM INDUSTRY BRIEFING

新一代自贸协定下劳工承诺的履行

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背景下,越南已签署数十个自贸协定,其中CPTPP和EVFTA是两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新一代自贸协定。与传统自贸协定不同,新一代自贸协定还要求成员国履行非商业承诺。本文分析了越南法律与EVFTA和CPTPP下劳工承诺的异同,并为有效履行这些承诺提出建议。

核心摘要: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背景下,越南已签署数十个自贸协定,其中CPTPP和EVFTA是两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新一代自贸协定。与传统自贸协定不同,新一代自贸协定还要求成员国履行非商业承诺。本文分析了越南法律与EVFTA和CPTPP下劳工承诺的异同,并为有效履行这些承诺提出建议。

Ngo Huu Phuoc, LL.D, and Nguyen Thi Kim Cuc

国际法系

胡志明市法律大学

1997年,越南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正式加入国际贸易最大的竞争环境。此后,越南以独立实体或东盟成员国的身份签署并加入了一系列自由贸易协定,其中《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EVFTA)是两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新一代自贸协定。

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区别于传统自由贸易协定的显着特征之一是承认非商业承诺,例如:环境和劳工承诺。作为EVFTA和CPTPP成员国,越南有义务履行这些承诺。让我们来看看越南劳动法与这两个协议下的劳工承诺的异同,看看越南应该如何履行承诺。

EVFTA 和 CPTPP 下的劳工承诺

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纳入劳工承诺,以确保和鼓励遵守国际劳工组织(ILO)的基本劳工标准,帮助改善工作条件、建设劳动力和提高人力资源质量。

EVFTA 中的劳工承诺并未纳入单独的章节,而是构成第 13 章“贸易与可持续发展”的一部分。该协议第13.4.1条规定:“双方[越南和欧盟成员国]认识到所有人充分的生产性就业和体面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作为对全球化的回应。双方重申致力于以有利于所有人(包括妇女和年轻人)充分的生产性就业和体面工作的方式促进双边贸易的发展。在此背景下,双方应酌情就共同关心的与贸易相关的劳工问题进行磋商和合作。”越南以成员国身份重申其尊重、促进和有效实施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公认法规的承诺,例如《1998年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及其后续行动》。

与 EVFTA 不同,CPTPP 用了整整一章(第 19 章)来讨论与劳工相关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该协议不再鼓励而是强制成员国履行四项劳工承诺,这四项劳工承诺与国际劳工组织的四项基本劳工原则较为相似。该协议进一步澄清了这四项原则中的两项,称双方不鼓励并寻求适当措施防止强迫劳动或童工生产的商品进口。

为确保劳工承诺有效落实,CPTPP制定了一系列解决方案,其中包括“合作机制”。应用合作机制时,各方应考虑各方的优先事项、发展水平和可用人力资源等因素;能力和能力建设活动的相关性;透明度和公众参与也是不可或缺的,特别是雇员和雇主代表的参与,他们在确定潜在合作领域和开展合作活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除合作机制外,双方还可考虑合作性劳工对话、劳工协商、设立劳工理事会和解决劳工相关问题的联络点等其他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CPTPP下,劳工相关问题适用成员国间强制争端解决机制。换句话说,履行CPTPP下的劳工承诺的义务对所有成员国都有约束力,因此与劳工有关的争议可能会导致贸易制裁和报复。

越南劳动法与 EVFTA 和 CPTPP 下的劳动承诺

EVFTA和CPTPP的核心劳工标准和承诺非常相似,都涉及国际劳工组织1998年《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宣言》及其后续文件中规定的四项权利,被广泛称为基本劳工原则。这些原则包括 (i) 结社自由和有效承认集体谈判权; (ii) 消除一切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 (iii) 废除童工; (iv) 消除就业和职业方面的歧视。这里的问题是这些原则在越南法律中是如何体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