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新法令限制越南外资所有权限制的变化
AI摘要
据《政府电子报》报道,越南已发布第 245/2025/ND-CP 号法令,修订其证券法规,包括更严格的债券发行规则、更快的 IPO 上市以及更明确的外国股东权利,该法令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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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政府电子报报道,越南已发布第 245/2025/ND-CP 号法令,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生效,以修订其证券法规,包括更严格的债券发行规则、更快的 IPO 上市以及为外国股东提供更明确的权利。
主要细节:
- 债券产品: 现在强制要求独立信用评级(银行和担保债券除外)。公司的负债不得高于股本的五倍,国有企业、房地产项目和金融机构除外。
- 其他债券条件:需要债券持有人代表。每次向公众发行的发行量不得超过股本。允许通过债券进行债务重组,但仅限于预期用途。
- 国际发行人:外国金融机构必须发行期限至少五年的债券,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越南,使用冻结账户,并承诺上市。
- IPOd 上市:实行IPO与上市审核同步进行。上市时间从 90 天缩短至 30 天,将首次公开募股到交易时间缩短最多六个月。
- 外资所有权:公司不能再将外资所有权限制设置为低于法律或条约水平。通知比率的过渡期为 12 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