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的工业公园和经济区 - 管理的最新法规
2018年5月22日,越南政府发布了第82/2018/ND-CP(“ 82号法令”)的法令,以规范越南工业区(IZ)和经济区(EZ)的管理。第82号法令将于2018年7月10日生效,并将替换第29/2008/ND-CP的法令。
支持工业和生态工业公园
根据第82号法令,工业园区是一个具有定义的地理边界的地区,专门用于生产工业生产的工业产品和服务。它包括出口加工区,支持工业公园和生态工业公园。
支持工业园区是工业园区,与生产这种产品的支持工业产品或服务有关。 生态工业公园是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和环保生产的工业公园。
投资激励措施
费用在计算应税收入时,可以扣除用于IZS或EZS工人的公寓楼和社会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或租金的投资。此外,他们将享受法律在建造负担得起的住房的偏好。
资本来源
根据第82号法令,投资项目着重于社会经济条件困难的地区IZS的基础设施发展,将从中央预算中获得资本支持。省级人民委员会还将通过本地预算在IZ内外的技术基础设施系统的开发中为投资者提供支持,并安排其他资本来源以建设工业公园基础设施。
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对发展经济区很重要,可以通过根据Provisi发行债券来动员资本法律。
生态工业公园的激励措施
根据第82号法令,参与基础设施发展的企业和生态工业区中的公司将在以下情况下享有优惠待遇:
- 来自越南环境保护基金,越南开发银行以及其他金融基金和组织的优惠贷款;
- 参与技术援助计划和投资促进计划;和
- 与企业生产和业务活动领域技术市场和合作有关的信息交换。
导出处理企业
根据先前的规定,需要一个出口处理企业才能建立一个与企业和出口处理区外部分开的分支机构,以进行购买和销售。
。现在根据第82号法令,他们有第二个选择。他们也可以打开S取消会计书,以进行与其运营相关的营业额和费用,并为旨在购买或销售和生产活动的商品安排单独的存储区域。
暂时留在IZS或EZS
包括经理,执行董事和专家在内的外国人可以暂时居住在工业园区的企业或在某些条件下出口加工区:
- 住宿应为生产和商业活动服务;
- 不应伴随着家人或亲戚;
- 应遵守适用于进入,退出,过境和/或临时居住在越南的外国人的程序;
- 该住所必须与办公室/生产区分开,并符合住房建设法律规定的标准。它也不应影响工业公园和出口加工区的运营。
法令82将于2018年7月10日生效,将替换第29/2008/ND-CP号法令以及随后的法令,第164/2013/ND-CP法令和第114/2015/ND-CP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