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修改业务注册规则
2018年8月23日,越南发布了108/2018/ND-CP关于业务注册的法令,该法令修改了以前的78/2015/ND-CP法令。第108号法令简化了业务注册程序,并从2018年10月10日生效。
新规定
公司邮票
根据第4条添加了一个新条款,根据该条款,企业不需要将其公司密封贴在以下文件上:
- 企业注册应用程序;
- 应用程序内容变化的通知;和
- 决定,决议和会议纪要。
公证文档
根据第11条,具有授权书的人,允许他/她实施与注册有关的程序,不再需要公证。
单成员LLC Dossiers
根据第23条的修订第4条,如果单个成员有限责任公司正在注册企业,他们无需在其注册档案中提供所有者/父母的宪章/章程。
企业的转换
公司现在可以注册以更改企业的类型,同时注册以更改其注册内容。但是,如果法律代表发生变化,这将不适用。
业务位置
根据以前的第78号法令,不允许公司在其总部或分支机构注册的各省或城市之外设立业务地点。根据第108号法令,该限制已被删除。现在,公司可以通过通知省/城市的业务登记办公室来在其他省/城市建立。
密封标本
不再需要公司向业务注册办公室提交申请的纸质副本,以防使用,更改或取消通知样品密封的距离是在线完成的。
宪章资本
根据第108号法令,如果公司需要减少宪章资本,则不再需要提供最新的财务报表。
如果新成员在多会员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录取,则只有在宪章资本增加时才需要对新成员进行注册。
创始股东信息
仅在创始股东没有完全支付其股本的情况下,一家联合股票公司才需要向业务注册办公室通知业务股东信息的任何变化。
宣布企业注册
必须在提交注册档案时披露企业注册的请求。此前,该公告是在提交注册档案后发表的。
根据第108号法令规定的新修正案,这些修正案简化了业务S注册程序将进一步改善越南的业务和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