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货币服务——为无银行账户人群提供金融普惠的承诺
核心摘要: 2021 年 3 月 9 日,根据总理第 316/QD-TTg 号决定(“第 316 号决定”),正式批准了允许使用电信账户支付小额商品和服务的移动货币服务试点计划。 根据该计划推出的移动货币服务预计将促进无现金经济,并将金融包容性扩展到没有银行账户的人群,特别是农村、山区、偏远、边境和岛屿地区的人群。其任何显著成果都将在不久的将来用于越南移动货币服务法律框架的制定。试点期限为两年,自第一家移动货币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提供商”)获准提供移动货币服务之日起计算。 1. 移动货币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