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出口产品原产地规则简介
对于寻求免关税出口和低廉劳动力成本的企业来说,越南已成为理想的目的地。
目前,越南是全球一体化程度最高的经济体之一,是多项贸易承诺的成员,特别是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EVFTA)和英国-越南自由贸易协定(UKVFTA)等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FTA)。据称,这些承诺是越南近期出口增长的催化剂。过去10年,越南出口额年均增长22%至23%,从2012年的1145亿美元增至2023年的3547亿美元,2024年前11个月增至3699亿美元。
在越南与合作伙伴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中,原产地规则在保护成员享受优惠关税税率的权利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越南对外贸易局 (AFT) 的一份报告指出,根据这些与世界贸易组织 (WTO) 成员国实施的最惠国 (MFN) 关税相比,自由贸易协定的优惠进口关税可在 10% 至 40% 之间变化。
虽然自由贸易协定是降低出口成本的一种诱人方式,但利用其好处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遵守每个协定中概述的详细规则。协议长达数百页,规定了特定产品级别的具体关税减让和合规要求。
原产地规则:入门
为了确定货物的处理方式,首先需要确定指定给成品的协调制度 (HS) 代码。这是为了确定适用的关税。 HS 系统是一种产品分类,允许参与国出于海关目的对贸易货物进行分类。 HS 代码以六位代码系统对货物进行分类。
从合规角度来看此外,HS 代码还用于确定自由贸易协定下商品应遵守的要求。合规领域通常涉及商品的生产方式、标签方式以及出口和认可所需的认证。
要了解特定协议下适用的具体细节,自由贸易协定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是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规定了自由贸易协定签署国确定进入其边境的货物是否有资格享受协定利益的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原产地规则已纳入国际法,以确定何时征收反倾销税。为了使越南出口产品有资格根据越南加入的自由贸易协定获得关税减免,原产地规则要求不同程度的制造过程必须在越南境内进行。
这些规则的目的是确保遵守贸易协定并防止第三方搭便车使用自由贸易协定签署国的让步。为了适应许多企业供应链的复杂性和全球性,原产地规则变得越来越复杂,需要仔细的尽职调查以确保合规性。
产品特定要求
要从关税削减中受益的产品,它必须“源自”贸易协定的缔约方。该产品可以是从该国家“完全获得”的,或者如果该产品“不是完全获得的”,则可以满足某些要求。
“完全获得的货物”
这些通常指原材料和其他资源,例如牲畜和农业。这些货物必须完全来自自由贸易区或领土内才有资格获得关税减免。许多自由贸易协定都规定了必须满足这些要求的商品清单。
对于参与销售的公司由于来自多个司法管辖区的类似商品,确保彻底了解越南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如何处理原材料和其他出口产品非常重要。对于从越南和中国出口商品的公司来说,中国生产的商品可能无法根据某些协议获得关税减免。
非“完全获得”的商品
虽然某些商品必须完全在越南采购,因为它们被纳入自由贸易协定作为完全获得的商品,但现代贸易协定也试图通过某些补贴来适应跨国供应链的崛起。根据贸易协定,作为与非完全获得的产品有关的法规,许多商品必须满足某些要求才能从关税减免中受益。
非完全获得的产品通常有两种方式被归类为有资格享受税收减免:
- 在自由贸易协定区内已进行了充分的改造;和
- 一定比例该产品的产地是该地区。
每个类别的标准根据协议和相关商品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自由贸易协定通常要求一定比例的投入来自自由贸易协定区内,并且货物在区内经历一定程度的变化才有资格获得削减。此外,根据协议和相关商品,评估每个类别的价值的技术也有所不同。
对于试图从关税削减中受益的公司来说,面临的挑战不仅是驾驭确定原产产品的复杂规则,而且还在于以适合多个贸易协定的方式制造商品。根据复杂的自由贸易协定准则对制造业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至关重要。
供应链和物流优化
越南的业务与中国和印度的潜在供应商相距不远,而距离美洲和欧洲的需求源很远。为了促进区域供应链一体化并支持货物运输到最终目的地,自由贸易协定越来越多地实施涉及额外自由贸易协定供应和过境的条款。
累积的优势
为了进一步适应广泛的供应链,有关累积的条款使企业能够在不失去原产地地位的情况下维持跨国供应链。由于企业完全在一个国家进行制造是不切实际的,因此自由贸易协定授权生产商利用税收减免,同时利用可能未包含在相关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几个国家的比较优势。
制造商可以在自由贸易协定区内的国家或与该协定合作的国家开展业务。例如,根据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如果原产于韩国的面料被带到越南并进一步进口加工后,可被视为原产于越南,并适用协议项下的关税减免。
现有供应链靠近越南的企业应审查越南自由贸易协定网络内的累积条款,以确保货物在出口时获得尽可能最低的关税。
过境/转运
为运输产品的公司提供便利 通过多个港口,自由贸易协定确保适用的货物不会仅仅因为过境路线而失去优惠地位。虽然这使制造商可以自由地沿着最适合的航线运输,但进口商可能需要证明货物在中间地点没有经过任何改变,这将使他们失去享受降低关税的资格。
挑战
自由贸易协定下的原产地规则非常详细和复杂。各国也可能是多个具有不同原产地规则的自由贸易协定的一部分。拥有广泛的供应链,对于公司而言非常重要需要根据不同的贸易协定对它们进行协调。制造商还有义务保存其货物的合格记录,并接受海关审核。至少,这涉及到跟踪材料的原产地。
越南的法律框架实施原产地规则
自 2020 年以来,优惠原产地证书 (C/O) 的年度签发量增长了约 20%,预计 2024 年将比 2023 年增长 18%。工业和贸易部 (MOIT) 已发布 42 份涉及货物原产地规则的法律文件起源, 其中详细说明了C/O签发程序并执行符合越南承诺的原产地证明。
自2025年4月上旬召开世贸组织原产地委员会例行会议以来,越南的举措得到了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广泛认可。在这次会议上,越南代表强调,该国签发C/O的法律框架是基础编辑了多个关键文件,包括:
- 2018年3月8日第31/2018/ND-CP号法令;
- 2018年4月3日第05/2018/TT-BCT号通知;
- 2023年12月29日第44/2023/TT-BCT号通知。
越南表示有意加强与世贸组织成员国在原产地核查方面的合作,并分享原产地认证的实践见解。展望未来,越南计划与多个进口国实施原产地电子数据交换系统,旨在简化海关流程并提高原产地检查效率。
越南自 2024 年 10 月起的自由贸易协定 | |||
否。 | F贸易协定 (FTA) | 当前状态 | 合作伙伴 |
1 | 东盟自由贸易区 (AFTA) | 自 1993 年起生效 | 东盟 |
2 |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ACFTA) | 自 2003 年起生效 | 东盟、中国 |
3 | 东盟-韩国自由贸易区 (AKFTA) | 自 2007 年起生效 | 东盟、韩国 |
4 | 东盟-日本全面经济伙伴关系(AJCEP) | 自 2008 年起生效 | 东盟、日本 |
5 | 越南-日本经济伙伴关系协定(VJEPA) | 自 2009 年起生效 | 越南、日本 |
6 | 东盟-印度自由贸易区 (AIFTA) | 自 2010 年起生效 | 东盟、印度 |
7 | 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自由贸易区 (AANZFTA) | 自 2010 年起生效 | 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 |
8 | 越南-智利自由贸易协定(VCFTA) | 自 2014 年起生效 | 越南、智利 |
9 | 越南-韩国自由贸易协定(VKFTA) | 自 2015 年起生效 | 越南、韩国 |
10 | 越南-欧亚经济联盟自由贸易协定(VN – EAEU FTA) | 自 2016 年起生效 | 越南、俄罗斯、白俄罗斯、亚美尼亚、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 |
11 | 全面且进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 | 自2018年12月30日起生效; 自2019年1月14日起在越南适用 | 越南、加拿大、墨西哥、秘鲁、智利、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英国(于 2023 年 7 月 16 日签署加入协议) |
12 | 东盟-香港(中国)自由贸易协定(AHKFTA) | 自 2021 年 2 月 12 日起对所有成员国全面生效 | 东盟、香港(中国) |
13 | 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EVFTA) | 自2020年8月1日起生效 | 越南、欧盟(27 个成员国) |
14 | 英国-越南自由贸易协定 (UKVFTA) | 自2021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 | 越南、英国 |
15 |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 自1月1日起生效, 2022 | 东盟、中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 |
16 | 越南-以色列自由贸易协定(VIFTA) | 签署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 | 越南、以色列 |
17 | 越南与阿联酋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A) | 签署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 越南、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阿联酋航空(阿联酋) |
自贸协定谈判中 | |||
18 | 越南-欧洲自由贸易联盟自由贸易协定(EFTA) | 谈判于 2012 年 5 月开始 | 越南、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瑞士、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 |
19 | 东盟-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 | 2021 年 11 月重新启动谈判 | 东盟、加拿大 |
来源:WTO中心 – VCCI | |||
要点
越南在全球贸易中的战略地位在众多自由贸易协定的支持下,为制造商提供了重要的机会。然而,为了充分受益于降低的关税,企业必须彻底了解并遵守每份协议中详细规定的原产地规则。
通过确保其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企业可以有效应对国际贸易的复杂性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出口潜力。遵守这些法规对于保持全球市场的竞争优势至关重要。
本文最初发布于 2016 年 6 月 8 日。最后更新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