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在1个月以下签订多个劳动合同?
是否可以在1个月内签订多个劳动合同?
例如,第一次从1月1日至1月1日1日; 25日,从2月1日至2022年2月2日。公司可以在4月5日至4月2日与员工签约27?
根据B点1,第1条,《劳动法》 2019年第20条第20条,劳工合同少于1个月的劳动合同是一份确定的期限劳动合同。 When this contract expires, if the parties still need to continue to perform the work, they must sign a new contract according to the provisions of Clause 2, Article 20 of the Labor Code 2019:
– Sign a new contract within 30 days from the expiry date of the labor contract of less than 1 month;
– To sign a definite-term contract again or sign an indefinite-term labor contract;
As such, they can仅签订少于1个月(定期合同)MA的劳动合同x最大2次。
谁可以在1个月内多次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C点,第2条,《劳动法》第20条2019
c)如果双方签署了一份新的劳动合同,这是一份确定的劳动合同,则只能再签署一次,此后,如果员工继续工作,则他/她必须签署劳动合同。对于无限期的任期,除了雇用在国有企业中担任董事的人的劳动合同以及本守则第4条第4条第1条,第149条和第151条中规定的案件。 。
因此,少于1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在后面签署多次NG案件:
- 雇用人们担任国有企业的董事;
- 雇用老年工人;
- 雇用外国工人在越南工作;
- 雇用雇用雇员的雇员,这些员工是在总体上统治地位的组织成员的领导人,直到统治地级统治地位,直到统治地级统治地位,直到统治地级统治地位,直到统治地级统治地位,直到统治地级统治地位,直至统治地级统治地位,直到统治地级的企业统治者,直到统治着分散的工人,直到纳入了统治地位的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