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标准第265号与统治和管理的人一起进行内部控制的缺陷,并与通告214/2012 / tt-btc一起审核的实体
应用程序的范围
- 该审计标准指定并指导审计师的责任和审计公司(以下称为“审计员”)在与内部控制的情况下与审计的人进行了适当的审计,该审计的人在内部控制方面进行了适当的审计(均具有04和125),该审计效率是04和125,语句。该国际标准还没有进一步解决审计师的责任,以了解内部控制和设计和执行控制的责任,除了VAS 315和330的要求外。VAS 260提供并提供了有关审计师在与审计方面与审计有关的审计人员沟通方面与审计人员沟通的责任的更具体指导。 审计师应获得对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的理解(A315段 - 审计标准(A60),第65号,指导与审计有关的内部控件)。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审计师认为内部控制与实体现实一致,但不是出于对实体有效性发表意见的目的。内部控制。审计师不仅在风险评估期间,而且在审计的任何其他阶段,都可以确定内部控制中的缺陷。此审计标准指定并提供有关审计师应与负责治理和管理人员进行沟通的已知缺陷的指导。
- 此审计标准并不限制审计师在审核员审计中确定的其他内部控制问题的审计师与管理和管理的沟通。借助此标准的要求和指示,可以在参与过程中与负责治理和管理的人进行内部控制中的缺陷。
实体(客户)和当事方使用审计结果应对该标准的要求和要求有必要的理解,以便履行其责任,以履行其责任并与审计人和企业的审计人协调审计过程中的关系。 start =“ 5”> 请参阅全文审核标准No.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