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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摘要: 由合伙人 Ngoc Luong Trinh 和监督律师 Truc Ta 撰写 修正案草案对越南并购管制制度提出了几项显着修改,包括明确“其他形式的经济集中”的范围;对于收购方已经直接或间接控制目标企业的收购以及共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交易,豁免合并控制备案要求;确定数字平台业务市场份额的附加标准;终止有条件批准经济集中所附加的部分或全部条件的机制。总的来说,这些变化表明了一个更有针对性的并购控制制度,该制度旨在将监管审查的重点放在具有潜在竞争问题的交易上,同时减少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实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