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电商联盟营销收入适用5%个人所得税
越南税务部门明确,个人在电商或数字平台从事数字内容创作、产品推广和联盟营销取得的经营收入,适用5%的个人所得税率,并须按第68号和第141号法令办理登记、申报和缴税。
关键词:合规
越南税务部门明确,个人在电商或数字平台从事数字内容创作、产品推广和联盟营销取得的经营收入,适用5%的个人所得税率,并须按第68号和第141号法令办理登记、申报和缴税。
第371/2026/ND-CP号法令将于2026年11月15日生效,要求外国组织招聘越南员工时公开发布岗位,并新增劳动合同订立、终止及劳务派遣告知责任;省级机构不再承担相关授权管理职能。
越南第330/2026/ND-CP号法令已生效,细化网络安全和个人数据保护行政处罚;严重跨境传输违规最高可按企业上一财年越南收入的5%罚款,外资企业应立即盘点客户、员工和云服务数据流程。
EuroCham 2026年第三季度商业信心指数为78.3,企业对越南长期投资信心仍高;但受访企业平均面临8项增长障碍,93%受到行政监管或税务财务问题影响,办理效率和规则可预测性成为关键诉求。
越美工商界拟扩大半导体、人工智能、清洁能源和可持续供应链合作。越南企业进入美国市场需强化原材料溯源、生产控制、信息披露和质量管理,以应对贸易调查及技术壁垒。
越南科学技术部第59/2026/TT-BKHCN号通知将于2026年11月15日生效,废止三项涉及数字签名认证服务许可、登记、认可及国家机关电子文件签名的旧规。
欧盟已将越南移出税收不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并转入附件二持续监测。开展越欧跨境业务的企业仍需逐国核查预扣税、扣除限制、申报义务及国别报告要求。
越南海关总署要求各地区海关及时处理企业和协会反映的问题,并将办理结果纳入干部月度、季度绩效及评优考核;对推诿、迟报或未解决职权范围内问题的负责人追责。
越南官员和外资机构认为,税收政策的稳定性、透明度和执行一致性正成为企业是否扩大在越投资的关键;关联交易、避免双重征税、预约定价安排和数据透明度直接影响跨国企业成本。
越南欢迎欧盟将其移出税务不合作管辖区名单,认为该决定认可越南在税收透明度、企业治理、法律政策完善和执法方面的改革,有助于稳定国际商业与投资环境。
越南财政部第118/2026/TT-BTC号通知允许国际金融中心成员企业在具备需求和资源时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并要求完整采用现行标准、按完整财政年度保持一致及履行报表报送责任。
胡志明市有关部门与近300名园区企业及协会代表对话,集中处理投资审批、土地配置、税费抵扣、滞纳金、海关申报、环保和电子登记证使用等问题。
越南教育培训部第83/2026/TT-BGDDT号通知将于2026年11月15日起生效,统一高等教育机构在治理、师资、设施、数字基础设施、财务、招生培训及科研创新方面的评价标准。
越南第336/2026/ND-CP号法令自2026年10月15日起生效,更新国家及东盟单一窗口程序;进出口商和物流企业需检查门户权限、数字签名、电子单证格式及审批跟踪流程。
越南第377/2026/ND-CP号法令自2026年10月1日起生效,调整技术类PPP合同结构、投资者线上遴选、建设—移交项目估值及存量项目过渡安排。
越南第323/2026/ND-CP号法令明确国际投资争端的早期预防、投资者申诉处理和政府部门协调机制;外国投资者应完善项目档案并核实政府承诺的法律依据。
越南国家银行第53/2026/TT-NHNN号通知要求,AI自动执行支付须取得客户授权并设置限额;个人客户每日不得超过1亿越南盾,机构客户不得超过5亿越南盾。
越南雇主正同时面对技能型人才不足、出口市场波动、劳动及数据法规变化,以及AI和自动化带来的岗位调整与员工数据合规风险。
截至2026年8月底,越南税务机关已停用近18万家企业和组织的税号,并恢复逾4,000家;企业注销前仍须处理欠税、滞纳金、申报发票、税务决算及行政处罚等义务。
越南水产加工与出口协会建议统一各地增值税处理及退税规则,按风险程度分段审核申请,并澄清进口原料转出口以及不同加工阶段的税务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