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东海行为准则的内容和路线图
东海(南海)地区的紧张局势达到近两年来的最高水平。新的占领、新的声索、扣押渔船等事件使东海争端变得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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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南海)地区的紧张局势达到近两年来的最高水平。新的占领、新的声索、扣押渔船等事件使东海争端变得更加复杂。
胡志明主席在遗嘱中写道:“我一生尽心尽力为祖国、为革命、为人民服务。”
为适应新宪法和司法改革的要求,目前正在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提高法官审判活动质量是当前人们高度关注的问题。
1999 年《越南刑法典》(《刑法典》)没有直接规定排除刑事责任的章节或条款,尽管这一表述与《刑法典》中使用的其他类似含义的表述早已在刑法文件、执法报告和刑法教科书和研究中使用。
越南正在努力建立一个现代化、进步的法律框架,以应对国内腐败现象的抬头。当前的《刑法典》改革为有效修改法律和反腐败实践提供了重要机会。
核心摘要: 五年前我在越南与一位越南女子结婚,但我们的婚姻并不幸福。现在我住在德国,她住在越南。我想离婚,但她不同意。我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出离婚申请并缺席听证会吗? 根据越南法律,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向您妻子居住地的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随附文件和证据发送给您的案件: -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发送文件。 提起诉讼的日期是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日期或寄出诉讼书的邮戳日期。 在越南申请离婚需提交的文件和证据包括: - 婚姻登记证(原件); - 经认证的护照复印件; - 您孩子
核心摘要: 我是英国人,想娶一位越南女士。她一年前离婚,现在与女儿住在河内。如果我们想在越南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她的女儿可以和我们一起上船吗? 作为想要在越南办理婚姻登记的外国人,您必须向您的伴侣居住的省或直辖市的司法部门提交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包括: - 婚姻登记声明:双方必须作出婚姻登记声明,写下您/她的信息和全名。如果提交档案时双方都在场,则只需一(一)份婚姻登记声明,其中包含双方的信息和全名。如果婚姻登记声明包含越南主管机构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则不需要婚姻状况证明。有婚姻状
越南目前的刑事诉讼模式基本上是纠问式的,对抗式方法既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也没有被视为所有诉讼阶段的基本原则。这种方法目前仅在法庭听证会上适度采用。
核心摘要: 我是在越南一所大学工作的外国人,但我并不永久居住在越南。去年我认识了一个越南女孩。她和父母住在河内,想成为我的养女。我可以收养她吗? 根据越南法律,您是永久居住在国外的外国人,如果您在越南工作或学习至少一年,则可以收养特定的越南儿童。 为此,您必须完全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年满 20 岁或以上; ——具有保证被收养儿童的照顾、养育、教育的健康、经济、住房条件; -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某些权利不受限制; - 无下列犯罪记录:故意侵犯他
11 月份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只有 25% 的公民通过媒体提出的投诉得到了负责的国家机构的及时答复。调查称,鉴于这一比例不大,高达 75% 的及时回复仅提供了一般信息。
明年1月1日起,新的《基层调解法》(以下简称《法》)将取代1998年《基层调解组织和活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法有望促进社会特别是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参与基层调解。
世界上所有国家都或多或少地受到腐败的影响。越南也不例外。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减少它?
核心摘要: 一般使用条款和条件生效日期:2025 年 8 月 1 日 1. 网站的允许使用 用户同意仅出于合法目的并以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的方式访问和使用本网站。但不限于此,您不得: 违反任何适用的当地、国家或国际法律或法规; 引入病毒、恶意软件或任何其他有害代码; 试图未经授权访问、干扰、损坏或扰乱本网站、其服务器或与本网站连接的任何系统或网络的任何部分。 越南欧洲商会(“欧洲商会”、“越南欧洲商会”、“我们”、“我们的”或“我们)保留在违反这些条款的情况下自行决定限制、暂停或终止访问本网站
建设部建议政府允许持有三个月或更长时间签证的外国人在越南购买和拥有房屋。
新的自然灾害防治法(以下简称《法》)已于去年6月通过,将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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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新科学技术法(以下简称《法》)将生效,取代2000年的科学技术法。
在越南融入国际和国际关系多边化、多元化的进程中,涉及涉外因素的婚姻家庭关系不断增多,且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这些关系受国际私法管辖。
该法共51条,规定了反恐怖主义的原则、政策、措施和力量;国家管理、国际合作以及机构、组织和个人在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方面的责任。
自作出对被告提起法律诉讼的决定之时起,律师有权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参与侦查阶段的刑事诉讼[1]。特别是对于根据2003年《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81条和第82条被捕的人,律师可以在羁押决定作出后参与刑事诉讼。 [1] 2003年《刑事诉讼法》第56条和第5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