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越南资讯首页 越南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

越南行政法

2011-03-03 10:4300Vieter编辑部vietnam_law_magazine

核心摘要:行政法是越南法律体系中最早出现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由规范国家行政组织和运作领域中产生的社会关系和执行管理关系的法律规定组成。

越南国家与法律研究所

行政法是越南法律体系中最早出现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由规范国家行政组织和运作领域中产生的社会关系和执行管理关系的法律规定组成。行政法的规定是国家实施管理、行使行政权力的基本法律工具。

行政法规定了国家管理的原则、形式和方式,规定了国家管理主体,规范了国家工作人员的活动、公务制度、行政程序和行政责任。

国家行政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赋予的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有权实施行政管理的组织和个人。这些主体在参与行政管理关系时,有权运用国家权力指挥其管理对象实施管理,同时保障国家行政管理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行政领域的国家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由所有国家机关实施,但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如国家权力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也履行一定的行政管理行为。

与越南一样,国家按照集中制原则组织和运作,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置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之下。同时,法律还保障行政管理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具体体现为行政管理主体可以根据不同对象,在研究、结合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制定适合不同对象的管理政策和措施,以完成任务。

行政法管辖国家行政管理领域内建立的社会关系。这些关系分为以下三大类:

一、国家行政机关在社会生活各方面进行执行管理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关系。这一群体构成了行政法规制的基本主体。通过这些关系,国家行政机关履行各自的基本职能和特有职能。这些关系非常多样化,包括:

- 等级系统内的上级和下级行政机构之间的行政关系,例如政府与省级人民委员会之间或教育培训部与省级教育培训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

- 具有一般权限的国家行政机构与同级具有专门权限的国家行政机构之间的行政关系,例如中央政府与财政部之间或省级人民委员会与司法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

- 具有专门职权的中央国家行政机构与具有一般职权的下级国家行政机构之间的行政关系,例如部委和省级人民委员会之间的行政关系;

- 中央一级具有专门职权的国家行政机构之间的行政关系,例如计划和投资部与财政部之间在国家预算管理方面的行政关系;

- 地方国家行政机构与驻地中央管理单位之间的行政关系,例如区级人民委员会与大学之间的行政关系;

- 国家行政机构及其附属机构之间的行政关系,例如司法部与法学院之间的行政关系;

- 国家行政机关与非国有经济部门的经济组织之间的行政关系,例如区级人民委员会与区级农业、手工业和家庭手工业合作社之间的行政关系;

点赞 0
举报
收藏 0
评论 0
分享 0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