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去年 11 月,《控告法》(以下简称“法”)与《投诉法》一起获得通过。这些法律将于 7 月生效,并取代 1998 年《投诉和谴责法》(于 2004 年和 2005 年两次修订)。
该法共8章50条,有望进一步便利人民群众行使检举权。
根据该法,检举是指公民向主管机关、组织或者个人举报任何机关、组织或者个人的违法行为,对国家利益或者公民、机关、组织的权利和合法利益造成损害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的行为。
公民可以检举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以及国家管理中的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
对居住在越南的外国人的举报以及对外国机构、组织或个人在越南实施的非法行为的举报的解决将遵守该法,除非越南加入的条约另有规定。
投诉解决能力
对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在职期间违法行为的检举,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确定处理权限。据此,被检举人是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的,其机关负责人可以解决检举。被检举人为机关、团体首长、副首长的,其直属机关、团体的首长可以解决检举。该法还规定了对非干部、公务员或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举报权限的规定。
对有关机关涉及国家管理职能的违法行为的检举,由该机关予以处理。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人可以解决这些指控。对于涉及多个机关的国家管理职能的检举,各机关应当相互协调确定处理权限或者报请其上级机关决定由哪个机关负责处理。对于可由多个机构解决的投诉,由最先接受投诉的机构负责解决。
对犯罪行为的举报将由机构根据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予以解决。
根据该法第十九条,检举可以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
解决投诉的时限为自收到投诉解决之日起 60 天。案件复杂的,期限可以较长,但不得超过150日。
超过检举处理期限但检举未处理或者有理由认为检举处理不依法的,检举人可以向检举人的直属上级机关提出检举。
举报按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顺序处理,具体为: (一)接收、处理举报信息; 2)核实举报内容; 3)对检举内容作出结论; 4)处理检举内容的结论; (五)公布检举内容结论和违法行为处理决定。
根据检举内容的结论,检举处理人将进行如下处理:如果被检举人没有违法行为,必须书面通知被检举人及其管理机关,同时对故意进行不实检举的人进行处理或者要求主管机关处理。被举报人违反公务规定的,举报处理人将依职权处理或者提请主管机关处理。当被举报的行为有犯罪迹象时,他们会将案卷移送有管辖权的侦查机关或检察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