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越南海关程序更新与合规要点
越南近期对海关程序及进出口税收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2025年7月,政府先后颁布了第167/2025/ND-CP号法令和第182/2025/ND-CP号法令,作为对《第90/2025/QH15号法律》的具体实施举措。该法律修订了《海关法》与《进出口税法》等多部法律,旨在简化海关手续,促进跨境贸易,尤其是在科技与创新领域,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更多激励。
两项法令将影响货物申报与通关方式、认证经营者(AEO)的资格条件,并扩大进口免税范围。相关改革有助于降低制造企业在“在岸交付”模式下的合规成本,同时为半导体及研发类企业带来更多税收优惠。
在岸交付模式获得更大灵活性
第167号法令为“在岸交付”(On-the-Spot, OTS)模式引入了更多灵活性。该模式是指外国贸易商委托越南企业在越南境内交付和接收货物,基于双方签订的销售、加工、租赁或借用合同。此模式在满足海外订单的本地化生产过程中至关重要。
此前,该模式仅限于与在越南没有商业存在的外国买方进行交易。新规取消了这一限制,允许在越南设有子公司、代表处或分支机构的外国公司也可参与OTS交易。该调整有助于本地出口商与进口商节省时间、降低成本,提升进出口效率。
此外,该法令还优化了通关流程。原规定要求出口方在货物交付前完成通关,买方则需在15日内提交进口申报。现行规则允许交易双方在货物交付前或交付后完成海关手续,从而为现代物流运营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值得注意的是,本地企业与出口加工区企业(EPE)之间的交易不适用于OTS模式,需按照其他规定执行。
税务方面,OTS交易已被纳入增值税法的适用范围,明确适用零税率条款,有利于企业更顺利地申请退税。
AEO认证门槛降低,鼓励高科技企业申请
第90号法律还修订了认证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 AEO)的资格认定标准。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可享受更快速的通关程序及减少实地查验的便利。
一般而言,企业需满足以下六项基本条件:
- 至少连续两年无重大海关或税务违规行为;
- 所有交易通过经许可银行进行;
- 使用与越南海关联网的电子报关系统;
-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 遵循会计与审计标准;
- 年度进出口额达到规定门槛。
此次修订对高科技及战略性技术企业提供了“绿色通道”。新设立、从事数字技术、半导体或研发活动的企业,无需满足“两年合规记录”及“贸易额”要求,即可优先获得AEO资格,尽早享受政策红利。
强化海关监管及稽查机制
根据第167号法令,OTS交付须提前向海关申报,说明货物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货物在正式完成通关前,将始终处于海关监管之下。
法令还规定,邮政及快递渠道的货物必须通过由海关分支机构管理的指定查验中心。涉及转口贸易或“暂时进口再出口”的业务,需遵循相应的专项海关规则。
此外,法令详细规定了事后稽查程序,包括可在海关机构或企业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新规允许中止稽查流程,并设定稽查结论的出具时限。
为打击走私与海关欺诈行为,海关人员获得了更多执法权限,包括情报收集、巡查和现场监控等。这将对涉及高价值或敏感货物的行业带来直接影响。
第182号法令带来全新进口免税激励
第182号法令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对进口免税及相关激励政策进行了调整,重点支持科技与创新领域。新规扩大了可享受免税的进口货物范围,降低相关项目的投入成本。
法令明确指出,为提升在科技主导行业的全球竞争力,企业必须具备低成本获取投入品和设备的能力。以下四类进口货物将享受全额免税待遇:
- 由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公司或创新中心用于研发或生产的原材料、零部件及耗材;
- 国内无法生产、用于数字技术产品制造或创新中心试产的投入品;
- 直接用于科研或技术开发的设备、备件及专用材料;
- 用于科技、数字化项目中固定资产建设的进口物资。
在享受五年免税期后,纳税人须按规定就尚未使用的免税原材料、零部件及耗材依法补缴相关税费。
聚焦科技与高附加值行业
越南海关总署将本次税收新政视为推动高新技术投资的“突破性政策”。半导体、生物技术、数字硬件、电子等产业将成为主要受益对象。例如,设立芯片测试或封装生产线的企业,现在可免税进口设备和生产投入品,从而在初期阶段大幅减少资本支出。
当这些激励政策与第167号法令下放宽的AEO申请条件相结合时,将大大提高科技企业的吸引力,使其无需数年合规记录即可享受快速通关等便利。
实施时间表及合规要求
第182号法令已于2025年7月1日立即生效,未设过渡期;第167号法令将自2025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但关于OTS交易及AEO申请资格的条款已自7月1日起执行。
由于本次改革采用阶段性实施方式,企业应立即更新内部海关管理流程,确保申报、税务减免申请与相关资质认证全面合规。海关部门未提供过渡安排,因此在制度切换期间如有差错,可能引发延误或额外审查。
进出口企业应关注的合规要点
此次政策更新为企业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伴随着更严格的监管要求。对于在越南拥有大宗贸易或供应链布局的企业而言,主要利好包括:
- 出口合同项下国内交付更具灵活性;
- 增值税零税率适用更明确,便于申报退税;
- 稽查与风险检查程序更清晰可操作。
企业也应同步做好以下准备:
- 提前向海关通报OTS交付事项;
- 更新文件格式,纳入最新海关编码与免税类别;
- 跟踪免税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免税期满及时调整,避免处罚。
是否能够享受免税及快速通关政策,关键在于文件齐备与合规程度。例如,须提供科技项目认证、投入品国内不可得的证明,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中心的法律资格文件等。
总结
越南两项新法令有望缓解本地交付模式中的制度障碍,并为与科技创新相关的进口项目带来显著的税收节约。但同时也对企业的监管配合与审计准备提出更高要求。
对于在技术和合规方面做好提前布局的企业而言,这将是降低成本、获取政策激励的重要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