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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2005

作者:网编 更新时间:2022-07-27 点击数:

如果发行: gongress 有效日期: 发​​行的日期: 14/06/2005 状态: 仍验证
CONGRESSSOCIAL REPUBLIC OF VIETNAM
Independence - Freedom - Happiness
No: 36/2005/QH11Hanoi, date 14 month 06 year 2005

法律

商业

根据1992年社会主义者的宪法Tnam,根据2001年第X届国民议会12月25日的第51/2001/QH10的修订和补充。管理范围和应用程序对象

第1条。范围

1。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领土上进行的商业活动。

2。如果当事各方同意选择适用该法律或外国法律或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国际条约,则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领土之外进行的商业活动。是遵守本法律规定的成员。

3。一方在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领土上与交易者进行交易中的非营利性活动,以防当事人进行这种非营利性活动S选择使用本法律。

第2条。应用程序主题

1。贸易商根据本法第1条的规定进行商业活动。

2。其他从事商业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3。基于本法律的原则,政府应指定本法律的应用到独立且定期进行商业活动的个人,而无需注册业务。

第3条。对条款的解释

在本法律中,以下条款如下:

1。商业活动意味着出于盈利目的的活动,包括购买和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促进贸易和其他活动以获利的目的。

2。商品包括:

a)所有类型的可移动特性,包括将来形成的可移动特性;

b)附加到土地上的东西。

3。商业习惯Vities是一项具有清晰内容的行为守则,在当事方之间的长时间内形成和重复了很多次,当事方隐含地确定权利和义务。商业合同的当事方。

4。商业实践是在某个地区,领域或商业领域的商业活动中得到广泛认可的实践,当事方确定当事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明确内容。在商业活动中。

5。数据消息是通过电子方式创建,发送,接收和存储的信息。

6。越南外国贸易商的代表办公室是外国商人的依赖单位,根据越南法律建立,以研究市场并开展许多晋升活动。越南法律允许的商业活动。

7。越南外国商人的一个分支是外国交易者的依赖单位,建立并进行了商业活动根据越南,根据越南法律或社会主义共和国为成员的国际条约的规定。

8。商品购买和销售是一项商业活动,卖方有义务将货物运输,将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买方并获得付款;买方有义务向卖方付款,接收商品并按照约定的商品所有权。

9。服务规定是一项商业活动,一方(以下称为服务提供商)有义务为另一方执行服务并接收付款;服务用户(以下简称客户称为客户)有义务向服务提供商付款并按照商定使用服务。

10。贸易促进意味着促进和寻求机会购买和出售商品并提供服务的活动,包括促销活动,商业广告,展示和介绍商品和服务和会议。市场和贸易显示。

11。商业中介活动是贸易商的活动,为一个或多个已确定的交易者进行商业交易,包括代表交易者,商业经纪人,专员的活动。商品贸易和商业机构。

12。违反合同意味着当事方在当事方之间或根据本法律之间达成协议的义务履行,不正确的履行履行或不当履行。

13。基本违规是一方违反了合同,导致另一方损害另一方,以至于另一方未能达到签订合同的目的。

14。商品的起源是整个商品制造的国家或地区,或者在参与此过程的一个国家或领地的情况下进行最终基本处理。

15的生产。文档的等效价值的形式包括电报,tElex,传真,数据消息和其他法律规定的形式。

第4条。应用商业法和相关法律

1。商业活动必须遵守商业法和相关法律。

2。对于另一个法律规定的特定商业活动,该法律的规定应适用。

3。商业活动和其他法律中未指定的商业活动应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第5条。应用国际条约,外国法律和国际贸易惯例

1。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国际条约包含外国法律,国际贸易惯例或与本法律不同的其他规定的规定,则该法律的规定应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

2。涉及外国要素的商业交易的当事方可能同意申请外国法律和国际商业惯例,如果此类外国法律或国际商业惯例不违反基本原则。越南法律的版本。

第6条。商人

1。贸易商包括合法建立的经济组织和个人独立,定期进行商业活动并进行业务注册的个人。

2。贸易商有权以各种业务,地理区域,形式和法律禁止的方法进行商业活动。

3。贸易商的合法商业活动权利受国家保护。

4。国家应在商业活动上行使国家垄断,以确定许多商品和服务或某些地理区域,以确保国家利益。政府应指定仅是垄断的商品,服务和地理区域清单。

arTicle 7。交易者业务注册

交易者有义务根据法律注册其业务。如果尚未注册该业务,则交易者仍必须根据本法律的规定和其他法律规定对其所有活动负责。

第8条。国家管理机构负责商业活动

1。政府进行商业活动的统一国家管理。

2。贸易部负责政府对本法规定的商品购买和销售活动以及特定商业活动的国家管理。

3。部委和部长级机构应在其任务和权力的范围内,在其指定的领域中对商业活动进行国家管理。

4。各级人民委员会应在其LO中进行商业活动的国家管理

第9条。贸易协会

1。建立了一个贸易协会,以保护商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以鼓励贸易商参与商业发展,传播和传播商业法律的规定。

2。贸易协会是组织和根据有关协会的法律进行的。

第2节。贸易活动的基本原则

第10条。在商业活动中,商业活动中贸易人法则的平等原则

1。各方有权自由同意不违反法律,良好习俗和社会道德的规定,以建立党派的权利和义务ES商业活动。国家尊重并保护这些权利。

2。在商业活动中,各方是完全自愿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执行任何其他方的施加,胁迫,威胁或妨碍。

第12条。在商业活动中应用习惯的应用原则

之间的党派必须在商业活动中建立

,除非有同意的党派在某种程度上不同意,否则党派在商业活动中不得不在商业活动中,否则在商业活动中不得不在商业活动中自动建立,而这些党派在商业活动中不同意,但该党派在商业活动中的态度,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在商业活动中的态度是在商业活动中,否则在商业活动中的态度,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在商业活动中的态度必须在商业活动中建立。违反法律规定。 。民法。

第14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的原则

1。进行商业活动的贸易商有义务充分而真实地告知消费者他们所交易的商品和服务,并且必须对此类信息的准确性承担责任。

2。 Traders conducting commercial activities must tak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quality and legality of the goods and services they trade.

Article 15. Principles of recognizing the legal value of data messages in commercial activities

In commercial activities, data messages that satisfy the conditions and technical standards prescribed by law are recognized as having the same legal value as documents.

SECTION 3. FOREIGN TRADERS COMMERCIAL ACTIVITIES IN越南

第16条。外国贸易商在越南进行商业活动

1。外国交易者是指在Acceran建立并注册业务的商人CE具有外国法律或以外国法律认可的。

2。外国商人可以在越南建立代表办公室和分支机构;以越南法律规定的形式在越南外国投资的企业中成立。

3。越南外国商人的代表办公室和分支机构具有越南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国商人必须在越南法律之前负责其代表办公室和越南分支机构的所有活动。

4。外国商人在越南建立的外国投资企业是根据越南法律或国际条约的规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应视为商业企业。越南人。

第17条。代表办公室的权利

1。根据代表办公室建立许可中指定的目的,范围和持续时间进行操作。

2。 Renting办公室,租用和购买代表办公室运营的必要手段和用品。

3。招募越南和外国工人根据越南法律在代表办公室工作。

4。用外币开设一个外币账户,在越南董事会以外币起源的越南董事会在一家有许可在越南运营的银行,并且只能将此帐户用于代表办公室的运营。

5。按照越南法律的封印为代表办公室的名称。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18条。代表办公室的义务

1。不直接在越南进行盈利活动。

2。仅在本法允许的范围内开展贸易促进活动。

3。不要签订合同,修改或补充外国商人已经签署的合同l外国交易者或其他规定的授权书。在本法第17条第2、3和4节中。

4。按照越南法律缴纳税款,费用和费用,并履行其他财务义务。

5。根据越南法律的代表办公室运作的报告。

6。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19条。会员权利

1。租用总部,租用并购买该分支机构业务的必要手段和用品。

2。根据越南法律招募越南和外国工人在分支机构工作。

3。根据分支机构建立许可证中指定的操作内容并根据本法律签订合同。

4。在越南董或外币开设一个在越南经营的银行。

5。根据越来越多的汇款Namese Law。

6。根据越南法律,有一个印章。

7。根据越南法律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缔约方的越南法律和国际条约的规定,执行商品购买和销售活动以及其他商业活动。 。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20条。分支机构的义务

1。根据越南法律遵守会计制度;如果有必要采用其他常用的会计制度,则必须得到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财政部的批准。

2。根据越南法律的报告。

3。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21条。外国投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外国投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是根据越南法律或国际条约的规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签署人。

第22条。允许外国商人在越南进行商业活动的权力

1。政府应统一管理外国商人在越南进行商业活动的许可。

2。规划和投资部负责政府管理授予外国商人根据越南法律对越南进行投资的许可。

3。贸易部对政府负责,以管理在越南建立外国贸易商代表办公室的许可证;在越南,建立具有100%外资的分支机构,合资企业或企业,以防贸易商专门从事商品交易和与法律购买和销售直接相关的商品交易和活动。越南法律并按照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为签署国的国际条约。

4。如果专门法律专门为政府在政府管理授予外国贸易商在越南进行商业活动的许可之前的部委或部长级级别的机构的能力提供了以下程序。根据该专业法律的规定。

第23条。终止了越南外国商人的业务

1。外国交易者应在以下情况下终止其在越南的业务:

a)许可中规定的运营持续时间到期;

b)应交易员的要求并被主管国家管理机构;

c)根据违反法律和法规的决定,因为

c)

c)破产;

dd)当外国商人按照代表办公室或分支机构的形式终止其行动,并与越南一方签订商业合同;

e)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2。在终止越南的业务之前,外国交易者有义务向国家,相关组织和个人支付债务和其他义务。

II

商品的销售24。出售商品的合同形式

1。出售和购买合同以特定法案的书面形式或建立。

2。对于必须按照法律书面书面签订的所有类型的货物购买和购买合同,必须遵守此类规定。

第25条第25条。被禁止的商业,限制业务的商品,去ODS受条件交易

1。基于每个时期的社会经济条件以及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国际条约,政府应指定企业禁止的商品清单,商品业务限制,商品交易条件和条件,可以允许在此类商品中进行交易。

2。对于受到有条件交易的商业和商品限制的商品,购买和销售只有在商品和商品购买和销售方完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时才应实现。

第26条。对在国家循环的货物上采取紧迫的措施

1。在该国合法循环的商品受到一项或多项措施,这些措施被迫撤回,被禁止循环,暂停循环或有条件循环或有条件的循环或许可,以下一个案件之一。跟随者ng病例:

a)这种商品是疾病传播的来源或手段;

b)发生紧急状态时。

2。特定条件,命令,程序和权力宣布在国家流通的商品中采用紧急措施,应遵守法律规定。

第27条。在国际上买卖商品

1。国际商品的购买和销售应以出口,进口,临时进口,重新出口,临时出口,重新登陆和边境栅极转移的形式进行。

2。国际出售和购买商品必须根据书面合同或另一种同等法律有效性进行。

第28条。出口和进口商品

1。货物的出口意味着货物是从越南领土上或位于越南领土的特殊区域中取出的,根据法律规定,该地区被视为独立的海关区。

2。货物的进口意味着货物是从国外或位于越南领土的特殊地区带入越南领土的,根据法律规定,该地区被视为独立的海关区。

3。基于每个时期的社会经济条件以及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国际条约,政府应指定被禁止出口和进口的商品清单。进口,根据授予许可证的授予许可的许可,进口或进口的商品清单。

第29条。临时进口,重新出口,临时出口和货物的临时出口和重新导入

1。重新出口商品的临时进口意味着,根据法律对越南的法律规定,从国外或位于越南领土的特殊地区被视为独立的海关地区。进行越南进口程序并执行出口程序在越南偏离了相同的商品。

2。临时出口商品的出口意味着货物被带到国外或带入位于越南领土的特殊地区,根据法律规定,该地区被视为独立的海关地区。越南出口程序,并执行将相同商品重新登出越南的程序。

3。政府应详细介绍重新出口,临时出口和货物重新导入的临时进口活动。

第30条。商品转运

1。货物的边界运输转移是指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出售的货物出售给越南领土以外的国家或领土,而无需执行进口越南进口程序,也没有执行从越南出口的程序。越南。

2。边界对货物的转移应以以下形式进行:

a)直接从出口计数中运输货物RY到进口国而没有穿过越南的边界大门;

b)从出口国运到进口国的商品经过了越南边境之门,但没有通过进口程序进入越南的进口程序,并且没有通过越南出口的越南的进出口,从越南出口到越南国家的出口;仓库,越南港口的商品转运区,没有向越南执行进口程序,也不会从越南执行出口程序。

3。政府应详细详细介绍货物的边界栅极转移的活动。

第31条。在必要的情况下,将紧急措施应用于国际货物

,以保护国家安全和其他国家利益,以根据越南法律和国际条约保护国家安全和其他国家利益。是签署人,总理应决定将紧急措施应用于国际商品贸易。

第32条。在该国散发的商品标签,出口和进口商品

1。商品标签是著作,印刷品,图纸,单词,图纸,图像,图像,印刷,附件,铸造,雕刻或直接刻在商品或其商业套餐上。或贴在商品的其他材料上,商业包装的商业包装。

2。在该国流传的商品,出口和进口商品必须带有商品标签,除了某些法律规定的情况。

3。要刻在商品标签和商品标签上的内容应符合政府的规定。

第33条。起源证明书和原产地法规

1。在以下情况下,进口商品和出口货物必须具有原籍证书:

a)商品享受税收优惠或其他激励措施;

b)According越南法律或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签署国的规定。

2。政府应详细详细介绍出口和进口商品的起源规则。

第2节。当事方在商品购买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34条。 交付和与商品

1相关的文档。卖方必须按照合同中同意的数量,质量,包装方式,保存方式和其他规定的规定交付商品和文件。

2。在没有特定协议的情况下,卖方有义务根据本法交付商品和相关文件。

第35条。交货地点

1。卖方有义务在商定的地方交付货物。

2。如果没有就交货地点达成协议,则应确定交货地点如下:

a)货物是附在物体的地方土地,卖方必须在此类商品所在的地方交付货物;

b)在合同中包含有关货物运输的规定,卖方有义务将货物交付给第一个载体;

c)在其他情况下,卖方必须在那个地方运送货物;

d),卖方必须在卖方的业务地点运送货物,如果没有业务地点,则必须在卖方居住地交付货物。购买。

第36条。交付责任与承运人

1有关。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但未通过货物,运输文件或通过其他方式,卖方必须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的交付。运输,必须清楚地识别识别所运输货物的名称和方式。

2。如果卖方有义务安排运输货物,则卖方必须签订必要的合同,以通过适合特定情况的运输方式和在通常条件下的运输方式将运输运输到目的地。

3。如果卖方在运输过程中没有义务购买货物保险的地方,如果买方这样的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与货物和运输有关的必要信息。商品以促进购买此类商品的保险。

第37条。交货期限

1。卖方必须在合同中同意的交货时交付货物。

2。只有关于交货学期的同意的地方赫特(Hout)指定特定的交货时间,卖方有权随时在该时间限制内交付货物,并且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3。如果没有就交货时间限制达成协议,则卖方必须在合同结束后的合理时间内交付商品。

第38条。 39。商品不符合合同

1。如果合同不包含特定的规定,则当该商品属于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将商品视为合同的不整合:

a)不适合同一类型的商品的正常使用;

b)不适合任何特定目的,以致买方已通知卖家或Selle或Selle或Selle或Selle或Selle或Selle或Selle或Selle或Selle或Selle或Selle或Selle或Selle或Selle或其他目的r必须在结束合同时知道;

c)未能确保卖方已向买方交付给买方的商品样品的质量;

d)不保留,以通常的方式保留这种商品的方式,以使商品不适合在没有正常保存方法的情况下保存商品。如果商品不符合本文第1条规定的合同,则买方有权拒绝接收商品。

第40条。对不符合合同的商品的责任

,除非派对,否则不符合合同的商品的责任,不符合合同的责任。如果在签订合同时,买方知道或应该知道此类缺陷;

2,卖方对商品的任何缺陷概不负责。除本文第1条所指定的案件外,在根据本法律提出投诉的时间限制之内埃勒必须对风险转移给另一方的时间之前的任何货物中的任何缺陷负责。购买,即使在风险转移后发现缺陷;

3。如果卖方违反了合同,卖方必须负责在风险转移之时发生的货物中的缺陷。

第41条。在丢失的商品中克服,而不是根据合同

1克服。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如果合同仅规定交货期限并未指定特定的交货时间,则卖方在交货期到期之前交付了商品,并根据合同将商品交付或不交付商品,则卖方仍可以交付丢失的零件或将货物交付或替换为合同或在剩下的时间限制内的合同或固定货物的不合格。当卖方实施指定的补救措施时本文第1条导致买方造成不利或不合理的费用,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纠正劣势或承担费用。那里。

第42条。交付与商品有关的文档

1。如果有关于文件交付的协议,则卖方有义务将与货物相关的文件交付给买方,以在时间限制,地点和约定的方法内交付给买方。

2。如果没有关于将与商品相关的文件交付给买方的时间限制和地点的协议,则卖方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将与商品相关的文件交付给买方,并且在合理的买方可以接收商品。

3。如果卖方在商定的时间限制之前交付了与商品相关的文件,则卖方仍然可以在剩余的时间限制内纠正这些文件的缺点。

4。当卖方执行TH的补救措施时e本文第3条中指定的缺点,该缺点会导致缺点或造成不合理的费用给买方,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弥补劣势或承担这一费用。

第43条。如果卖方提供加班货物,买方有权拒绝或接受此类过多的商品。

2。如果买方接受剩余商品,则他/她必须按照合同中商定的价格付款,除非当事方另有同意。

第44条。在交货前检查货物

1。如果当事方同意让购买者或买方代表在交货前检查货物,则卖方必须确保买方或买方的代表有进行检查的条件。检查。

2。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在本条第1条中指定的案件中,买方或买方代表必须检查s中的货物实际情况所允许的最艰难的时间;在合同规定货物运输的情况下,可以将货物的检查推迟到将货物交付到目的地。

3。如果买方或买方代表未能按照商定的交货前检查货物,则卖方有权根据合同交付货物。

4。卖方对买方或买方代表知道或应该知道但未能在检查货物后合理的时间内通知卖方的商品的缺陷概不负责。

5。

5。如果在正常检查期间无法检测到商品的缺陷,并且卖方知道或不应该了解此类缺陷,则卖方应对买方或其代表检查的商品的缺陷负责p>

1。第三方没有提出买方的售货商品所有权;

2。此类商品必须合法;

3。货物的交付是合法的。

第46条。保证商品知识产权

1的义务。卖方不得出售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卖方在发生有关出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的争议时负责。

2。如果买方要求卖方遵守买方提供的技术图纸,设计,公式或详细数据,则买方必须对与违规行为有关的投诉负责。因卖方遵守买方要求而引起的知识产权侵犯。

第47条。请求通知

1。如果卖方未能立即将第三方的买方通知买方,则卖方失去了本法第46条第46条规定的权利卖方知道或应该知道后,对交货货物的索赔。除了购买者知道或应该了解第三方索赔的情况下。

2。如果买方未能立即通知卖方对卖方对交货商品的索赔,则买方失去了本法第45条和第16条第16条第46条规定的权利,除了买方已知或应该知道索赔之后,卖方知道或应该知道第三方索赔的商品。为了确保履行民事义务的

,在出售商品是对民事义务履行的安全措施的主题的情况下,卖方必须将安全措施通知购买者并获得有担保一方出售商品的同意。那里。

第49条。商品保修义务

1。对于使用保修购买和出售的商品,卖方必须负责根据商定的内容和持续时间提供此类保修。

2。卖方必须在实际情况允许的最短时间内执行保修义务。

3。卖方必须承担保修费用,除非另有同意。

第50条。结帐

1。买方有义务支付购买费用,并按照约定的商品接收货物。

2。买方必须遵守付款方式,根据约定的命令和程序以及根据法律进行付款。

3。如果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之后,买方仍然必须支付购买价格,除了卖方损失或损失是由卖方的过错造成的。 。购买付款的规范如下:

1。如果买方有卖方欺骗的证据,他/她有权暂停付款;

2。买方有证据表明货物是纠纷的主题,他有权暂停付款,直到解决争议;

3。如果买方有证据表明卖方已与合同不符合货物,则他/她有权暂停付款,直到卖方纠正了不符合性的货物;

4。如果付款按本文第2条和第3条规定的规定暂时暂停,但是买方提供的证据不是真实的,造成了卖方损失,则买方必须弥补此类损失并承担以下制裁。该法律规定的其他资产。

第52条。估值

如果没有就商品价格达成协议,则没有关于确定价格的方法的协议,也没有对P的其他说明大米,货物的价格应根据指定价格中的这种类型的商品价格确定。交付方法,销售时间,地理市场,付款方式和其他影响价格的条件的类似条款。

第53条。按重量确定价格

,除非另有同意,如果价格是根据商品的重量确定的价格,则此类重量是净重的重量。买方必须在以下地点之一向卖方付款:

1。卖方的业务地点是在结束合同时确定的。如果没有商业场所,它是卖方居住地;

2。文档的交付地点或交付,如果与文档的交付或交付同时付款。

第55条。付款期限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yment项指定如下:

1。买方必须在卖方交付货物或提供与货物有关的文件时付款;

2。如果根据本法第44条达成协议,则买家不得付款。

第56条。接收

买家有义务接收商品作为同意的商品,并有合理的工作来帮助卖方交付商品。交货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如果卖方有义务在某个地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则在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时,货物损失或损坏的损失或损坏的风险将传给买方。或买方授权的人在该地点收到了货物,即使卖方被授权保留建立货物所有权的文件。

第58条。 RI的转让如果合同规定了货物运输,则SK在没有确定的交货地点

的情况下,没有义务在某个地方运输货物,货物损失或损坏的风险将传给卖方。购买商品已交付给第一个运营商时。

第59条。在交付给托运人的风险转移的情况下,他们不是载货商

,除非货物另有同意,如果货物是由货物持有的货物,而不是交货的货物持有,但不是携带者,或者载有货物的风险,或者是载有货物的风险,否则案件的损失,商品转移到了一项否定的商品。这:

1。当买方收到货物所有权的文件时;

2。当要交付的收货人确认买方拥有商品的拥有权时。

第60条。在Transit

出售和销售商品的情况下,除非另有同意,否则风险转移(如果C>

)entract是在交通中的商品,从合同结束时期就将商品损失或损坏的风险转移给买方。

第61条。在其他情况下,风险转移

转移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在其他情况下,在其他情况下,在其他情况下,在其他情况下进行调节,如下所示:

>

1。在本法第57、58、59和60条中未指定的情况下,货物损失或损坏的风险是从购买者处置的那一刻起将其转移给买方的。买方和买方不收到货物违反合同;

2。如果商品未通过符号清楚地识别出货物的损失或损坏的风险,则不会转移给买方,运输文件未通知买方或未身份。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第62条。有时间转让商品所有权

,除非法律另有另有规定或当事方另有同意,否则所有权将从卖方转移到买方r从货物转移的时间。

第3节。通过商品交易所出售货物

第63条。通过商品交易所买卖商品

1。通过商品交易所购买和销售商品是一项商业活动,当事各方同意根据以下标准通过货物交易所购买和出售一定数量的一定类型的商品:以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价格交易的商品交换以及未来确定的交货日期。

2。

2。政府应通过商品交易所详细说明商品的购买和销售。

第64条。通过商品交易所出售商品的合同

1。通过商品交易所购买和销售商品的合同包括远期合同和期权合约。

2。远期合同是卖方承诺交付的协议买方承诺根据合同将来收到货物。

3。呼叫或看跌期权的合同是一项协议,合适的买方有权以预定价格(称为合同价格)购买或出售指定商品,并且必须支付一定的金额。一定的钱来购买此权利(称为正确的钱)。权利的买方可以选择或不进行购买或出售此类商品。

第65条。远期合同中当事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在合同下提供商品的地方,买方有义务收到货物并付款。

2。当事方同意买方可以以现金付款并且不收到货物,买方必须向卖方支付等于合同中商定的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的金额。商品交易所宣布的合同时宣布。

3。在哪里双方同意卖方可以以现金支付并且不交付商品,卖方必须向买方支付等于合同和合同中商定的公共商品交易所设定的市场价格的差额。

第66条。第66条。权利和期权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1。通话或看跌期权的买家必须支付购买选项,以成为通话或权利选项的持有人。当事方应支付的期权购买金额应同意。

2。持有电话期权的一方有权购买,但没有义务购买合同中签订的商品。如果呼叫期权持有人决定执行合同,则卖方有义务将货物出售给呼叫期权持有人。如果卖方没有货物可交付,他/她必须向呼叫期权持有人支付等于Contra商定价格的差额的金额CT和合同时商品交易所宣布的市场价格。制成铜。

3。前期期权持有人有权出售,但没有义务出售合同中订立的货物。如果PUT期权持有人决定执行合同,则买方有义务从看跌期权持有人购买商品。如果买方未能购买商品,他/她必须向期权持有人支付与商品交易所宣布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的金额,而商品交易所在执行合同和合同中商定的价格时。铜。

4。如果持有呼叫选项的一方或权利选择权决定不在有效合同期内履行合同,则合同将自动到期。

第67条。商品交换

1。商品交易所具有以下功能:

a)提供了购买和销售商品的必要材料和技术条件;

<

b)管理交易活动;

c)列出不时在交易市场上形成的特定价格。

2。政府应详细介绍建立商品交换的条件,商品交换的权力和责任以及商品交换的运营宪章的批准。

第68条。商品交易所交易的商品

商品交易所交易的商品交易清单应由贸易大臣/贸易机构处方。

。通过商品交易所买卖商品

1。经纪交易者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所有条件都完全满足时,只有在商品交易中购买和销售商品。政府应通过商品交易所详细介绍商品经纪交易者的运营条件。

2。一个经纪通过商品交易所购买和销售商品的交易者E仅允许通过商品交易所进行购买和销售商品的经纪活动,并且不允许成为商品购买和销售合同的一方。通过商品交换。

3。经纪人交易员通过商品交易所买卖商品有义务在商品交易所支付存款,以确保经纪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义务履行。 。存款水平应由商品交易所监管。

第70条。禁止通过商品交易所经纪商品的商品

1的商品行为。通过承诺弥补所产生的全部或部分损害或确保客户利润的全部或部分损害来吸引客户签订合同。

2。

3。在为客户促成时,使用人工价格或其他欺诈方法。

4。根据内容拒绝或不合理地延迟合同经纪同意客户。

5。本法第71条第71条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71条。不允许商品交换的员工通过商品交易所进行经纪,买卖商品。

2。通过商品交易所购买和销售商品的当事方可能不会执行以下行为:

a)关于期货合同中商品量或交易或可能被交易或可能被欺骗或欺骗或欺骗或欺骗或欺骗或欺骗或欺骗或欺骗合同中商品的实际价格的欺诈或欺骗;远期或期权合同;

b)提供有关通过商品交易所买卖的交易,市场或价格的虚假信息;

c)使用非法措施破坏商品交换处的商品市场;

d)其他禁止的行为,如法律所规定的。ng>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管理措施

1。紧急情况是发生商品市场中的疾病的情况,导致通过商品交易所交易,无法准确反映供需关系。

2。在紧急情况的情况下,贸易部长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a)暂停通过商品交换的交易;

b)限制了交易对某个价格的交易限制;

c

c)逐交易计划;政府。

第73条。通过国外的商品交易所购买和销售商品的权利

越南贸易商有权根据政府法规从事外国交易商品进行买卖活动的活动。服务供应

第1节。服务提供活动的一般规定

第74条。服务合同表格

1。 Service contracts are expressed orally, in writing or established by specific acts.

2.对于法律要求以书面形式签订的服务合同,必须遵守此类规定。

第75条。交易者提供和使用服务的权利

1。除非法律或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缔约方的法律或国际条约,否则贸易商拥有以下权利提供服务的权利:

a)为越南居民提供服务,以在越南领土上使用;

b>

b>

)在越南为越南提供服务的服务

P> P> P>

d) Providing services for non-residents in Vietnam to use in foreign territories。

2。除非法律或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签署国的法律或国际条约,否则交易者拥有以下权利使用服务的权利:

a)使用越南越南居民提供的服务;越南领土上的越南;

b)使用越南在越南提供的服务提供的服务在越南越南提供的服务中提供的服务;

领土;

d)使用越南在外国领土的非居民提供的服务。

3。政府应指定居民和非居民,以实施税收政策并管理各种服务的出口和进口。

第76条。禁止的商业服务,有条件的商业服务和有条件的商业服务

1。基于每个时期的社会经济条件以及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国际条约,政府应指定L禁止使用商业和服务的服务。业务限制,有条件和条件的业务服务,以便能够在此类服务中进行交易。

2。对于拥有限制业务或有条件业务服务的服务,只有在提供服务提供的服务和各方完全满足本法律规定条件时,才能提供服务。法律规定。

第77条。在必要时将紧急措施应用于提供或使用服务

>

,以保护国家安全和其他国家利益,根据越南法律和其他国家利益,根据越南法律和国际条约,以越南的供应或供应措施,将供应或国际供应措施置于供应或供应范围,以确定供应措施,以确定或对供应措施进行临时或对供应措施的限制,以置于供应或一项供应或一项供应或一项供应或一项供应或供应,以供总理或一项供应或国际条约。特定服务的一种或多种服务或其他紧急措施。或特定的

第2节。服务合同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78条。服务提供者的义务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服务提供商已同意,服务提供者具有以下义务:

1。根据本法律的协议和规定,提供服务并完全执行相关工作;

2。保留并返回客户的文档,并在完成工作后分配了执行服务;

3。立即通知客户,以防信息和文件不完整,或者不保证完成服务条款;

4。保留他们在服务提供过程中知道的机密信息,如果是法律的同意或规定的。

第79条。根据工作结果的义务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服务结果

要求服务提供商要获得一定的结果,服务提供商必须通过所需的结果执行服务的提供。与合同的条款和目的一致。如果合同未指定要实现的结果标准,则服务提供者应提供服务,并与该类型的服务的通常标准相一致。

第80条。服务提供者的义务,根据最佳的努力,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必须实现服务的最佳效果,如果能够确定服务的最佳效果,则需要达到最佳的服务。提供服务的义务。

第81条。服务提供商之间的合作每个服务提供商与另一个服务提供商都有以下义务:

1。互相交换和告知他们的工作进度和与服务提供有关的工作进度和要求,并以适当的方式和适当的方式提供服务,以免干扰服务提供商的活动;

2。与其他服务提供商进行任何必要的合作。

第82条。服务完成截止日期

1。服务提供商必须按时按照合同中的同意完成服务。

2。如果没有就服务完成时间限制达成协议,则服务提供商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服务,以考虑服务供应商所关心的所有条件和情况。合同结束时知道,包括与完成服务时间有关的任何特定客户需求。

3。服务可以只有在客户或其他服务提供商符合某些条件时才能完成,该服务提供商在满足这些条件之前没有义务完成其服务。

第83条。客户请求与服务提供更改

1。在服务提供的过程中,服务提供商必须遵守客户对服务提供过程更改的合理请求。

2。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客户必须承担合理的费用来实施其变更请求。

第84条。在完成服务提供的时间限制届满后,继续提供服务

,如果在提供服务的时间限制之后,必须完成服务的时间限制,但必须完成服务的时间限制,但要完成的服务范围,该服务的范围是不需要的。 损害。如果有的话。

第85条。按照合同中同意的服务付款;

2。提供及时的计划,说明和其他详细信息,以便在不延迟或中断的情况下提供服务;

3。供应商正确提供服务所需的所有其他事项;

4。如果许多服务提供商一起提供服务或与其他服务提供商合作,则必须协调服务提供商的活动,以免妨碍任何服务提供商的工作。

第86条。服务价格

在服务价格上不同意服务的价格,而不是确定服务价格的其他同意,而不是确定服务的其他协议,而不是确定服务的一致性,而不是确定一致性的方法,那么该方法却不同意。根据服务类型的价格确定。在类似的conditions in terms of method of supply, timing of supply, geographic market, payment method and other conditions affecting the price of the service.

Article 87. Payment term

In case there is no agreement and there is no custom between the parties on payment, the payment term is the time when the service provision is completed.

Chapter IV

促销

第1节。促销

第88条。促销

1。促销是指交易者的贸易促进活动,以通过给客户某些利益来促进商品的购买和销售以及提供服务。

2。在以下情况下,进行促销促销的交易者是交易者:

a)交易者直接促进其交易的商品和服务;

b)从事促销服务业务的交易者应为其他交易者的商品和服务进行销售促销as agreed with such traders.

Article 89. Business promotion services

Business promotion service is a commercial activity whereby a trader conducts promotion for goods and services of another trader on the basis of a contract.

Article 90. Promotional service contract

Promotional service contracts must be made in writing or in another form with equivalent legal有效性。

第91条。交易者的促销权

1。越南商人,越南商人的分支机构以及越南外国贸易商的分支机构有权自行组织促销促销或雇用提供促销服务以自己进行销售促销的贸易商。

2。交易者的代表办公室可能不会进行促销促销或雇用其他贸易商在越南为他们代表的交易者进行销售促销。

第92条。促销类型

1。给出好样品s并提供示例服务供客户免费尝试。

2。向客户提供商品,提供服务而无需筹集资金。

3。以低于以前的销售价格或服务提供的价格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该价格在注册或宣布的促销期内应用。如果商品和服务受国家价格管理的约束,则此形式的晋升应符合政府的法规。

4。出售商品或提供购买凭证或服务使用凭证的服务,以便客户可以享受一个或多个某些好处。

5。出售商品,提供竞赛门票的服务,供客户根据宣布的规则和奖品选择获奖者。

6。出售商品并提供服务,以及参与该计划与购买商品和服务有关的机会计划,获胜是基于的根据参与者的运气,根据规则并宣布了奖品。

7。组织一个常规的客户计划,从而以客户卡的形式表达客户卡(凭证)代金券的形式,根据客户购买的商品和服务的数量或价值为客户提供奖励。接受购买商品,服务或其他方式。

8。为促销目的组织客户参加文化,艺术,娱乐节目和其他活动。

9。其他形式的晋升,如果由州管理机构批准,负责商务。促销商品和服务是商品和服务,商品和服务以促销形式使用,以促进此类商品或服务的销售和供应。

2。促销产品和服务必须合法交易商品和服务。

第94条。用于促销的商品和服务,促销折扣

1。用于促销的商品和服务是交易者用于赠品,奖励或免费提供给客户的商品和服务。

2。贸易商用于促销的商品和服务可能是交易者正在交易或其他商品和服务的商品或服务。

3。用于促销的商品和服务必须是合法交易的商品和服务。

4。政府应指定用于促销的商品和服务价值的最大限制,以及交易者在活动中可能进行的促销商品和服务的最大折扣。促销。

第95条。交易者进行促销的权利

1。选择用于促销的促销,商品和服务的形式,时间和地点。

2。根据本法第94条第4条,指定客户将享有的特定利益。

3。雇用提供销售促进服务以自己进行销售促销的贸易商。

4。组织本法第92条规定的促销表的实施。

第96条。执行促销的交易者的义务

1。完全遵守法律规定的促销表格的命令和程序。

2。根据本法第97条的规定,公开向客户宣布有关促销活动的信息。

3。严格地与客户实施已宣布的促销计划和承诺。

4。对于第6条规定的某些形式的晋升,本法第92条必须扣除国家预算中宣布的奖品价值的50%,以防万一没有赢家。

贸易部长规定,在机会计划下的特定形式的晋升计划必须遵守该法规。

5。如果促销服务促销的交易者是提供促销服务的交易者,则遵守促销服务合同中的协议Es。

第97条。必须公开信息

1。对于本法律第92条规定的所有形式的销售促销,销售促进交易者必须公开宣布以下信息:

a)促销活动的名称;

b)出售商品价格,提供促销服务价格的价格以及提供促销服务的价格以及为客户提供促销商品和服务的相关费用;促销;

d)促销期,开始日期,结束日期和促销活动;

dd),其中参与促销的好处与特定条件相关,该通知必须清楚地表明,这种促销活动伴随着条件和条件的特定内容。

2。除了本文第1条中指定的信息外,交易者还必须公开宣布与促销活动有关的以下信息ties:

a) The selling price of goods or service provision offered to customers in the form of promotion specified in Clause 2, Article 92 of this Law;

b) The absolute or percentage value is lower than the normal selling price of goods or service provision before the promotion period, for the form of sales promotion specified in Clause 3, Article 92 of this Law;

c) Money value or specific benefits that客户从购买凭证中享用,服务使用凭证;销售和服务提供以及客户可以从购买凭证或服务的商品和服务类型的位置使用本法第92条第92条规定的促销形式。 ;

d)每种奖品的奖励类型和价值;参与销售促进计划的规则,以及为第5条和第6条规定的促销形式选择获奖者的方法,本法第92条;

dd)费用由客户承担的费用在本法第7条,第8条,第92条中指定的运动。

第98条。通知方法

1。根据本法律第97条的规定促进商品的通知应由以下方法之一进行:

a)在商品的销售地点和出售商品出售的地方;

b);

b)在货物或包装上;

c)在任何其他方式上都属于

a)在服务提供的位置;

b)其他手段,但必须在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提供服务。

确保promiation promiation promiation pre

第100条。禁止在促销活动中的行为

1。商品和服务的促进;限制业务的商品和服务;尚未允许流通的货物,尚未允许提供服务。

2。使用用于促销的商品或服务,这些商品或服务被禁止使用;限制业务的商品和服务;货物不允许流通,不允许提供服务。

3。促进或使用酒精或啤酒促进18岁以下的人。

4。促进或使用烟草,酒精含量为30度或以上以促进任何形式。

5。对商品和服务的不诚实或误导欺骗客户的促销活动。

6。促进食用质量差的商品,这就是对环境,人类健康和其他公共利益有害。

7。学校,医院,州机构,政治组织,社会政治组织,人民武装部队部队的促销。

8。承诺的礼物或奖励,但未能表现不当。

9。针对不公平竞争的促销活动。

10。进行促销促销的促销价值超过了最大限制,或者降低了本法第94条第4条规定的最高规定的商品或服务的价格。 。在进行促销活动之前,交易者必须注册,在促销活动结束后,交易者必须将结果通知负责商业的州管理机构。

2。政府sh所有人都指定促销活动的注册,并通知交易者向负责商务的州管理机构的促销活动。

第2节。商业广告

第102条。商业广告

商业广告

商业广告是商业的贸易促销活动和贸易活动,以介绍商业的贸易促销活动。活动。

第103条。商业广告权

1。越南贸易商,越南商人的分支机构以及允许在越南进行商业活动的外国贸易商的分支机构有权宣传其商品和服务业务,或者雇用商业广告服务商业人士为自己开展商业广告。

2。不允许交易者的代表办公室直接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如果由交易员授权,代表办公室拥有有权与提供商业广告服务的交易者签订合同,以为其代表的交易者做广告。

3。希望对越南商品和服务业务活动进行商业广告的外国贸易商必须雇用提供商业广告服务的越南交易者。

第104条。商业服务商业广告

商业广告服务商业服务业务的商业商业活动意味着对其他商业广告进行其他商业广告,以开展其他商业广告。产品

商业广告产品包括图像,动作,声音,声音,写作,符号,颜色和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灯光中的信息。

第106条。商业广告媒体

1。商业广告手段是用于引入商业广告产品的工具。

2。商业广告意味着Include:

a)大众媒体;

b)交流方式;

c)出版物类型;

d)标志,标志,标志,标语,横幅,海报,固定对象,运输方式,运输方式或其他可移动的对象或其他可移动对象;

1。本法第106条规定的商业广告媒体必须遵守主管州管理机构的法规。

2。商业广告媒体的使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遵守媒体,出版物,信息,文化和体育活动,博览会和展览的法律规定;

b)遵守广告地点上的法规,而无需对环境,环境,交通级别和社交安全,

大众媒体的类型。

第108条。对Intellec的保护商业广告产品的tual物业权利

贸易商有权根据法律登记保护商业广告产品的知识产权。广告揭示了国家秘密,对独立,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以及安全的偏见。

2。使用广告产品和广告媒体进行广告,违反了越南的历史传统,文化,伦理,良好的习俗和传统以及与法律规定相反。

3。宣传州禁止从事业务,限制业务或禁止广告的商品和服务。

4。烟草的广告,酒精含量为30度或以上的酒精以及尚未允许流通或尚未允许在TI的越南市场上提供服务的产品和商品我的广告。

5。利用商业广告对国家,组织和个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6。通过使用将自己的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交易与其他类型的其他交易者的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交易进行比较的方法来进行广告。

7。虚假宣传数量,质量,价格,实用程序,设计,商品,类型,包装,服务方法和保修期的内容之一。 ,服务。

8。使用侵犯知识产权的广告产品宣传您的业务;未经该组织或个人的同意,使用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图像进行广告。

9。法律规定的不公平竞争广告。

第110条。商业广告服务合同

必须以书面形式或在另一个FO中签订商业广告服务合同RM具有同等的法律有效性。

第111条。商业广告Hirer Hirer

的权利,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商业广告的Hirer具有以下权利:

1。选择商业广告,形式,内容,中等,范围和商业广告时间的发行人;

2。检查并监督商业广告服务合同的绩效。

第112条。商业广告租用者的义务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商业广告的雇用者具有以下义务:

1。为商业广告服务提供商提供有关商业商品和服务交易的真实和准确的信息,并对此信息负责;

2。支付商业广告服务和其他合理费用的报酬。

第113条。商业广告服务提供商的权利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商业广告服务提供商具有以下权利:

1。要求商业广告的Hirer提供真实,准确的广告信息,并根据合同中的协议;

2。获得商业广告服务和其他合理费用的报酬。

第114条。商业广告服务提供商的义务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商业广告服务提供商具有以下义务:

1。行使广告Hirer关于商业广告发行人,表格,内容,中等,范围和商业广告时间的选择;

2。根据广告Hirer提供的信息,组织有关商业商品和服务业务活动的真实广告;

3。按照商业广告服务合同中同意的其他义务。

第115条。 commerci广告出版商

商业广告发行人是直接发布商业广告产品的人。

第116条。商业广告发行人的义务

商业广告发行商的发行人具有以下义务:

1。遵守本法第107条规定的商业广告媒体的使用;

2。执行与广告出版公司签订的广告分销合同;

3。执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3节。

第117条。在商品和服务中展示和介绍商品和服务的贸易和服务的贸易促进活动

使用商品和服务的贸易促进活动<强制 。 118。对展示和介绍商品和服务

1。越南商人,越南商人的分支机构和越南外国贸易商的分支机构有权展示和介绍商品和服务;选择适当的显示和简介形式;组织自己或雇用贸易商,提供展示和介绍商品和服务以展示和介绍其商品和服务的服务。

2。不允许交易者的代表办公室直接展示和介绍他们代表的交易者的商品和服务,除了在此类代表办公室的总部展示和介绍外。如果由交易员授权,代表办公室有权与提供商品和服务展示的交易者签订合同,并介绍商品和服务,以展示和向交易者介绍商品和服务。我代表的人。

3。外国商人尚未允许在越南进行商业活动ND希望在越南展示和介绍他们的商品和服务,必须雇用服务商人来展示和介绍商品和服务。越南确实。服务

1。开放式展厅,介绍商品和服务。

2。在贸易中心或娱乐,体育,文化和艺术活动中展示和介绍商品和服务。

3。展示和介绍的商品和服务组织会议和研讨会。

4。按照法律规定的互联网和其他形式显示和介绍服务。

第121条。 GO的条件将显示或引入的ODS和服务

1。展示或引入的商品和服务必须是在市场上合法交易的商品。

2。展示和介绍的商品和服务必须遵守商品质量和商品标签的法律规定。

第122条。进口到越南的商品条件进行展示和简介

越南进口到越南的商品,除了在本法律的第121条中符合第121条的条件,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2。显示或引言结束后,必须重新出口显示或简介的临时进口商品,但自临时进口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超过上述时间限制,则必须在临时进口地的海关办公室进行扩展程序;

3。临时进口显示的商品R引言,如果在越南消费,则必须遵守越南法律关于进口商品的规定。

第123条。禁止展示和引入商品和服务

1。组织和介绍商品和服务的展示和使用表格和手段来展示和介绍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安全或景观有害的商品和服务。环境,人类健康。

2。展示和介绍商品或服务,或使用与越南历史,文化,道德,良好的传统和习俗相反的形式和介绍方式。

3。展示并引入揭示国家秘密的商品和服务。

4。展示和介绍其他商品以与自己的商品进行比较,除了比较的商品是法律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的假货或商品。

5。显示和介绍采样与商品在质量,价格,实用性,设计,类型,包装,保修期和其他质量标准方面不一致的商品,以欺骗客户。

第124条。服务合同,用于展示和介绍商品和服务的商品和介绍的商品和介绍,或者在均等的范围内介绍商品和服务,或者在商品和服务中进行介绍,或者在商品和服务上进行介绍,或者在商品和服务上进行介绍或介绍商品和服务,或者在商品和服务中撰写,或者在商品和服务中均已介绍商品和服务。有效性。

第125条。服务租用者的权利显示和介绍商品和服务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商品或服务显示的服务招聘者具有以下权利:

1。要求服务提供商显示和介绍商品和/或服务以遵守合同中的协议;

2。检查和监督履行商品和服务的合同的履行。

第126条。服务租用者的义务显示并介绍商品和服务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商品或服务显示的服务租用者和简介具有以下义务:

1。按照合同中约定,为服务提供商提供足够的商品和服务;

2。提供有关显示和介绍的商品和服务的信息,并对此类信息负责;

3。付费服务费和其他合理的费用。

第127条。服务提供商的权利显示和介绍商品和服务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商品或服务的服务提供商显示和简介具有以下权利:

1。要求在合同中商定的时间限制内提供服务或服务的服务或服务;

2。要求服务租用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信息,以显示和介绍以及其他必要的手段作为同意在合同中;

3。收到服务费和其他合理的费用。

第128条。服务提供商的义务显示和介绍商品和服务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商品或服务显示和简介服务提供商具有以下义务:

1。按照合同中的同意显示和介绍商品和服务;

2。保留在合同绩效期间交付的显示,引入,文件和车辆的货物;在展示和介绍商品和服务的末尾,他们必须退还所有商品,文件和手段以及服务承租人的介绍;

3。根据展示和介绍商品和服务的承租人的内容,进行商品和服务的展示和介绍。

第4节。贸易展览会,展览会,展览会

第129条。ND展览是在一定时间内以集中方式进行的贸易促进活动,在某个地方,在某个地方供贸易商展示和介绍商品和服务,以促进和寻找寻找机会签订商品和服务的合同。

第130条。第130条。 交易和展览服务商业

1。贸易展览会和展览服务业务是一项商业活动,提供此服务的交易者提供了组织或参加贸易展览会或展览的服务,以供其他交易者收取收入。组织贸易展览会和展览的服务报酬。

2。必须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签订有关组织和参加贸易展览会的服务合同。

第131条。有权组织和参加贸易展览会和展览

1。越南商人,VI分支机构越南外国贸易商的埃特纳格贸易商和分支机构有权直接组织和参加有关其交易商品和服务的贸易展览会和展览。企业或雇用贸易商为贸易展览会和展览提供服务。

2。不允许交易者的代表办公室直接组织或参加贸易展览会和展览。如果由交易员授权,代表办公室有权与提供贸易展览会和展览服务的交易者签订合同,以组织和参加交易者的贸易展览会和展览,由交易员授权。表示。

3。外国贸易商有权直接参与或雇用越南交易者,为贸易展览会和展览提供服务,代表他们参加越南的贸易展览会和展览。如果他们想在越南组织贸易展览会和展览,外国贸易商必须雇用越南AMESE贸易商提供贸易展览会和展览服务。在越南举行的贸易展览会和展览必须由州管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注册和认证,该机构负责该省的商业或中央经营的城市。贸易展览。

2。政府应指定本文第1条规定的越南贸易展览会和展览组织的命令,程序和内容。

第133条。组织并组织并参与贸易展览会和参与国外的贸易展览会和展览。当直接组织或参加海外贸易展览会和展览的商品和服务展览时,不提供贸易展览会和展览服务的贸易商必须遵守有关出口商品的规定。

2。提供贸易展览会和展览服务的贸易商S,在组织其他贸易商参加贸易展览会和展览时,必须在贸易部注册。

3。未在贸易展览会和展览服务中注册业务的交易者可能不会组织其他贸易商参加海外贸易展览会和展览。

4。政府应指定本文第1条和第2条中指定的海外贸易展览会和参与的命令,程序和内容。

第134条。第134条。商品和服务在越南贸易集市上展示和介绍的商品和服务。不允许参加贸易展览会和展览的商品和服务包括:

a)禁止业务禁止的商品和服务,限制了业务,但尚未允许根据法律散发;

b)由法律规定的商品和服务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c)伪造的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除了展示和介绍与真实商品进行比较。

2。除了遵守该法律的贸易展览会和展览法规外,受专门管理的商品和服务还必须遵守有关商品和服务专业管理的规定。那里。

3。暂时进口参加贸易展览会或越南展览会的商品必须在贸易展览会或展览结束之日起三十天内重新出口。

4。重新出口商品参加越南贸易展览会和展览的临时进口必须遵守有关海关和其他相关法律的法律规定。

第135条。商品和服务参与海外贸易集市和展览会。所有商品和服务都可以参加海外贸易展览会和展览,但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服务S规定法律。

2。出口禁止的商品和服务只能在总理的批准下参加海外贸易展览会和展览。

3。临时出口商品参加海外贸易展览会和展览的时间限制是从临时出口商品之日起的一年;如果过去的上述时间限制尚未重新提出,则该商品应按照越南法律的规定缴纳税收和其他财务义务。

4。参与海外贸易展览会和展览的商品的临时出口和重新导入必须遵守海关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第136条。销售,提供商品并在越南贸易集市和展览中提供服务,

1。在越南贸易展览会上展示和引入的商品和服务可以在贸易展览会和展览中出售,捐赠或提供;对于即时消息移植商品,必须在海关注册,但本条第2条中指定的案例。

2。只有在获得主管州机构的书面批准后才能出售或捐赠的持有符合州机构许可证的进口商品。

3。在第2条规定的贸易展览会或展览会上出售或捐赠了本法律第134条,必须遵守有关此类商品的专门进口管理法规。

4。在越南贸易展览会和展览中提供的商品,捐赠的服务,应遵守法律规定的税收和其他财务义务。

第137条。销售,卖出越南商品并提供服务以参与海外贸易展览会和展览会

1。参加参加海外贸易展览会和展览的越南商品和服务可能会在博览会和展览中出售,捐赠或提供本文的3。 。

2。仅出口出口的商品出售或捐赠,但已暂时出口将参加海外贸易展览会和展览,只有在获得总理的批准后才能进行。

3。

3。 Goods subject to export subject to a permit from a competent state agency may only be sold or donated after being approved in writing by a competent state agency.

4.参加在国外出售,捐赠或提供的海外贸易展览会和展览的越南商品和服务应遵守法律规定的税收和其他财务义务。

第138条。 权利以及组织和个人参与越南贸易展览会和展览的义务,并参与越南

1。行使权利并按照组织贸易展览会和展览的交易者达成的义务。

2。出售或赠送商品或提供要在贸易博览会上展示或引入的服务根据法律和展览。

3。允许暂时进口商品和文档上的商品和服务,以在贸易展览会和展览中展示。

4。遵守有关越南贸易展览会和展览组织的法规。

第139条。贸易商的权利和义务组织和参加海外贸易展览会和展览

1。允许在贸易展览会和展览会上临时出口和重新出口商品和文件,以展示和介绍。

2。必须遵守有关组织和参加海外贸易展览会和展览的法规。

3。能够出售或捐赠在海外贸易展览会和展览会上展示或引入的商品;必须按照越南法律支付税款并履行其他财务义务。

第140条。权利和为贸易展览会提供服务的交易者的义务ND展览

1。在贸易展览会或展览会开幕日期举行贸易展览会或展览会的地点或展览会上发布主题和时间。

2。要求服务租用者在合同中商定的时间限制内提供货物以参加贸易展览会或展览。

3。要求服务租用者提供有关合同中商定的贸易展览会和展览以及其他必要手段的商品和服务的信息。

4。收到服务费和其他合理的费用。

5。按照合同中商定的组织贸易展览会和展览。

第五章

贸易中间活动

第1节。交易者的代表意味着交易者获得授权(称为代表)由另一个交易者(称为本金)的名称和在另一个交易者的指示下进行商业活动。该交易者的代表权有权获得代表性的报酬。

2。如果交易者任命自己的员工担任代表,则必须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第142条。代表交易者的合同

必须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以同等的法律有效性签订交易者的合同。本金可以在本金活动范围内执行部分或所有商业活动。

第144条。代表交易者的时间限制

1。当事方应同意代表的任期。

2。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当委托人通知委员会本金时,该陈述术语应终止他终止了代表合同或校长通知代理合同终止的负责人。铜。

3。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如果本金单方面宣布本文第2条规定的代理合同终止,则本金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由于委托人与代理商已进行交易和其他应有权获得的薪水签订合同。

4。 In case the representation term is terminated according to the provisions of Clause 2 of this Article at the request of the representative, the representative party shall lose the right to remuneration for transactions which it would have been entitled to if the parties did not otherwise agreed.

Article 145. Obligations of the agent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representative has the following义务:

1。公司nduct商业活动以委托人的名义和利益;

2。通知授权商业活动绩效的机会和结果;

3。如果此类说明不违反法律规定;

4。不要在代表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或第三方进行商业活动;

5。在代表合同终止后的两年内,不要披露或向其他人提供与校长的商业活动有关的秘密;

6。保存资产和文件分配为执行代表性活动。

第146条。本金的义务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本金具有以下义务:

1。立即将代表签订的合同签订结论通知代表绩效合同的CE由代表签订,并接受或不赞成代表范围之外的活动。代表执行的表示;

2。为代表提供代表性活动的必要资产,文件和信息;

3。向代表支付薪酬和其他合理费用;

4。及时将无法在代表范围内订立或执行合同的可能性通知代表。

第147条。代表性报酬权

1。代表方有权获得代表范围内签订的合同的薪酬。获得薪酬的权利是从当事方在代表合同中同意的时间。

2。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应根据条款的规定确定代表的薪酬该法律的第86条。

第148条。支付费用

,除非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代表方有权要求支付征收代表活动的合理费用。

第149条。分配以确保支付适当的偿还和费用。

第2节。贸易经纪人

第150条。商业经纪商业经纪人是商业活动是一种商业活动,以销售商品(涉及一家人),并卖给了(作为经纪人),或者卖给了(作为经纪人),并卖给了一家人的群体,并提供了一方面的群体,在谈判中,签订了出售商品和服务的合同,并根据经纪合同获得薪酬。

第151条。商业经纪人的义务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商业经纪人具有以下义务:

1。保留分配的货物和文件样本,并在完成经纪后将其退还给经纪人;

2。不要披露或提供对经纪方利益的信息;

3。负责经纪当事方的法律地位,但不对他们的偿付能力负责;

4。除非经纪人授权。

第152条。经纪人的义务

,除非经纪人的授权。提供与商品和服务有关的必要信息,文件和手段;

2。向经纪人支付经纪费和其他合理的费用。

第153条。获得经纪薪酬的权利

1。除非另有同意,否则收到经纪薪酬是从经纪人互相签订合同的时间。

2。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应根据本法第86条的规定确定经纪薪酬水平。

第154条。支付与经纪人有关的支付费用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在附带的情况下,均必须支付所有合理的支付,即使造成的合理费用也与代理人相关,但要屈服于代理机构,否则均必须支付。聚会。

第3节。购买和销售商品的授权

第155条。商品购买和销售

委托商品购买和销售是一项商业活动,在该活动中,根据他的/她/她的名字进行派对,以指导派对,以指导派对,以指导派对,以指定派对,以指定派对,以指定派对,以指定派对。委托。

第156条。Entrusted party

The consignee of goods purchase and sale is a trader that trades in goods suitable for the entrusted goods and conducts the purchase and sale of goods under the conditions agreed upon with the entrusting party.

Article 157. Entrusting party

The entrusting party for goods purchase and sale is a trader or is not a trader who assigns the entrusting party to purchase and按他/她的要求出售商品,必须支付委托报酬。

第158条。商品寄售

所有法律流通中的所有商品都可以通过寄售。

第159条。有效性。

第160条。对第三方的重新安置

委托方不得重新填补第三方以执行签署的商品购买和销售托勒斯特人t contract, unless it is approved in writing by the entrusting party.

Article 161. Receive entrustment of many parties

The entrusting party can accept the entrustment to buy and sell goods from many different entrusting parties.

Article 162. Rights of the entrusting party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he entrusting party has以下权利:

1。要求委托方完全通知委托合同的履行;

2。除非受托人违反法律,否则不承担责任,除了本法第163条第4条中规定的案件。

第163条。委托方的义务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委托方具有以下义务:

1。提供履行合同履行的必要信息,文件和手段;

2。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薪酬和其他合理费用;

3。根据协议交付货币和货物;

4。如果委托方违反法律,则承担共同的责任,因为原因是由委托方或当事方有意违反法律的。

第164条。受托人的权利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受托人具有以下权利:

1。请求委托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以履行委托合同;

2。收到委托报酬和其他合理的费用;

3。对委托当事方约定的商品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65条。受托人的义务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受托人具有以下义务:

1。按照商定进行购买和销售;

2。将委托方通知与委托合同履行有关的问题;

3。执行教学根据协议的委托方ns;

4。保存分配给委托合同的资产和文件;

5。保留与委托合同绩效有关的机密信息;

6。根据协议交付货币和货物;

7。如果违反此类法律的原因部分是由于他/她自己的过错,对委托方违反法律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4节。贸易代理人

第166条。 主要的。给客户的报酬。

第167条。代理商,代理

1。本金是交易员服务对提供服务的代理的性能。

2。特工是指收到商品充当销售代理商的交易者,收到购买的钱来充当购买代理商,或者是提供服务的授权方。

第168条。代理商合同

必须以书面形式或以另一种形式的法律合法性或等效的法律效率

<强>

2。独家机构是一种代理机构形式,在某个地理区域中,校长仅分配代理商购买和出售一种或多种商品或提供一种或几种类型的服务。确定。

3。购买和销售商品和服务提供的一般机构是一种代理机构的形式和销售商品并向本金提供服务。 。

一般代理代表关联代理系统。隶属代理在通用代理的管理下和以通用代理的名义运行。

4。各方同意的其他形式的代理机构。

第170条。商业代理机构的所有权

本金是交付给代理商的商品或金钱的所有者。

第171条。 代理商报复性

1。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应以佣金或价格差的形式向代理商支付代理报酬。

2。如果本金确定商品的购买或销售价格或客户的服务价格,则代理应有权获得佣金,该委员会应计算为商品的购买或销售价格的百分比或商品的销售价格。服务提供。

3。如果本金没有确定购买价格,则商品的售价或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价格,但仅将交付价格分配给代理商,代理人应享受价格差异。价格差异确定为购买价格,售价,服务价格给客户的价格和代理商主体设定的价格之间的差额。

4。如果当事方不同意代理报酬,则应计算的薪酬水平如下:

a)当事方先前支付的实际报酬水平;

b)如果本条款的点A不适用,则代理报酬不适用,则该代理薪酬是付款的平均薪酬或其他付费的PR)。本条款无法应用,机构薪酬级别是市场上适用于同一类型的商品或服务的正常薪酬级别。

第172条。本金的权利

Herwise同意,校长具有以下权利:

1。确定购买价格,出售商品价格以及向客户提供代理服务的价格;

2。固定代理交付价格;

3。要求代理人根据法律采取安全措施;

4。要求代理商支付金钱或根据代理合同付款;

5。检查并监督代理商的合同履行。

第173条。本金的义务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本金具有以下义务:

1。指导,提供信息并为代理商执行代理合同的条件;

2。负责商品交易代理商的商品质量和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质量;

3。向代理商支付薪酬和其他合理费用;

4。返回代理商的代理商属性,用作安全性(如果有)f代理合同;

5。如果违反此类法律的原因部分是由于其自身的错。

第174条。代理人的权利

,除非当事方另外同意,否则代理人具有以下权利:

1。除本法律第7条第7条中规定的案件外,与一个或多个委托人签订了代理合同;

2。要求委托人根据代理合同交付商品或货币;在代理合同末尾收回用作安全性的资产(如果有);

3。要求委托人指导,提供有关代理合同履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条件;

4。决定出售商品价格并向客户提供服务,以供承销代理;

5。为了享受薪酬,代理商活动带来的其他合法权利和福利。

第175条。代理人的义务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代理具有以下义务:

1。以本金设定的商品和服务提供的价格购买和出售商品或为客户提供服务;

2。严格遵守有关货币和货物交付的协议以及与本金的收据;

3。采取措施确保根据法律履行民事义务;

4。向销售代理商支付货物出售的本金;将购买的商品交付给购买代理;服务提供商的服务提供费用;

5。收到后保存商品,出售代理商或交付之前,用于购买代理商;共同负责商品贸易代理商的商品质量和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质量,以防自身过错;

6。要接受校长的检查和监督,并向校长报告代理活动的情况;

7。什么e法律明确规定,代理人只能与一位委托人签订某种类型的商品或服务的代理合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那里。

第176条。代理商

付款,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在代理商完成购买或出售大量商品或供应商品或销售后,应分期付款,分期付款。一定数量的服务。

第177条。经销商术语

1。除非另有同意,否则该机构期限仅在合理的时间后才终止,但自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之日起的六十天内不早于60天。代理商合同。

2。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委托人发出通知以终止本条第1条规定的合同,则代理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赔偿或一段时间。我是该代理商的代理商。

赔偿的价值是代理商期间一个月的平均代理人的薪酬,代理商期间代理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商。如果代理周期少于一年,则将赔偿金计算为一个月在代理收据期间的平均代理报酬。

3。如果应代理商的要求终止代理合同,则代理人无权要求委托人弥补他作为校长的代理商的时间。

第六章第五章

贸易外包

商业处理是一项商业活动,因此处理器使用订购方的部分或所有原材料在生产过程中执行一个或多个阶段。外面提出政党获得报酬。

第179条。处理合同

必须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有效性的形式制定处理合同。

第180条。加工商品

1。除了禁止交易的商品外,可以处理各种商品。

2。如果要为国外消费的外国商品加工商品,则如果由主管国家机构批准,可以处理企业,进口或进口商品。许可。

第181条。订购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加工合同或支付款项,按照数量,质量和商定的价格付款。

2。收到所有处理过的产品,租赁或借出的机械和设备,原材料,辅助材料,供应和废料,在清算加工合同后,unless否则同意。

3。出售,销毁,捐赠,租赁或借出的机械和设备,冗余原材料,辅助材料,用品,废弃产品和废品,按照法规的规定和规定。法律规定。

4。任命一名代表检查和监督处理地点的处理,任命专家以提供生产技术指南,并检查处理合同中商定的处理产品质量。

5。负责处理加工商品,原材料,材料,机械和设备的知识产权合法性,用于处理并将其转移到处理器中。

第182条。加工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与订购方的数量,质量,技术标准和价格的协议,提供部分或所有原材料和材料。

2。接收处理薪酬和其他合理的费用。

3。如果要针对外国组织或个人处理,处理器可以出口现场处理产品,租赁或借用的机械和设备,剩余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和用品,废物和废品以及加工方授权的废料。

4。如果是为外国组织或个人处理的情况,加工方将免征机械,设备,原材料,辅助材料和根据实施规范临时进口的物质的进口税。根据税法的规定处理合同。

5。在禁止处理货物的交易,出口或进口的情况下,负责商品处理活动的合法性。

第183条。加工报酬

1。处理接收者可能会以现金或处理的方式获得处理薪酬产品,机械和设备用于处理。

2。如果为外国组织或个人处理商品,如果处理器通过处理的产品,机械和用于处理的处理器收到处理薪酬,则必须遵守有关此类产品,机械和设备的进口法规。

第184条。

第2节。商品拍卖

第185条。商品拍卖

1。商品拍卖是一种商业活动,卖方本人或雇用拍卖组织者进行公共出售商品以选择最高出价的买方。

2。良好拍卖s应通过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进行:

a)上下竞标的方法是一种拍卖方法,与起始价格相比,竞标最高的人是有权购买商品的人;

b)推杆倒数的方法是立即购买价格的人,即首先购买价格的人,是一个较低的价格,是在价格低下的价格,而价格是较低的代价。货物。

第186条。拍卖师,卖方

1。拍卖组织者是一家交易者,已注册为拍卖服务开展业务,或者是他自己的卖方,以防卖方自己组织拍卖。

2。卖方是指货物所有者,货物所有者授权出售的人或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出售他人商品的人。

第187条。拍卖参与者,拍卖经营者

1。商品拍卖参与者是组织或注册参加拍卖的个人。

2。拍卖运营商是指拍卖组织者或由拍卖师授权管理拍卖的人。

第188条。拍卖规则

商品拍卖在商业上的拍卖必须根据宣传原则,诚实,确保参与/partive

。组织者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拍卖组织者具有以下权利:

1。要求卖方提供与拍卖商品有关的完全,准确,及时的必要信息,为拍卖组织者或拍卖参与者创造条件,以检查拍卖的商品价格并将拍卖商品交付给购买者,以防拍卖组织者不是拍卖师;

2。如果拍卖组织者是拍卖师或由卖方授权;

3。组织e拍卖;

4。要求购买者付款;

5。根据本法第211条的规定,获得卖方支付的拍卖服务的报酬。

第190条。拍卖组织者的义务

1。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组织商品拍卖,并根据卖方一致的拍卖方法。

2。要完全准确地宣布并公开发布与拍卖商品有关的必要信息。

3。卖方交付和保存时,保留拍卖商品。

4。展示有关拍卖参与者的商品,商品样本或介绍文件。

5。制作有关货物拍卖的文件,并将其发送给本法第203条规定的卖方,购买者和相关方。

6。根据商品拍卖服务组织合同将拍卖商品交付给买家。

7。除非与卖方另有同意,否则执行转让拍卖商品的所有权,但要根据法律注册。

8。向卖方支付出售商品,包括从撤回本法第204条规定的付费价格的人收集的差额,或将未售货的商品退还给卖方。通过协议。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必须在从买方那里获得钱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或者必须在拍卖后的合理时间内立即退还商品。

第191条第191条。卖方的卖方的卖方权利

卖方,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卖方以下权利,以下权利:

1。收到拍卖会出售的商品以及本法律第204条规定的案件中获得的差额,或者如果拍卖不成功,则收到货物返回;

2。监督t

第192条。拍卖组织者以外的卖方

的义务,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卖方承担以下义务:

1。将商品交付给拍卖组织者,为拍卖组织者和拍卖参与者创造条件,以考虑商品并提供与拍卖商品有关的充分,准确和及时的信息;

2。为本法第211条规定的拍卖组织服务支付报酬。

第193条。商品拍卖组织的服务合同

1。商品拍卖组织服务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签订,具有同等的法律有效性。

2。如果拍卖商品是承诺或抵押的,则拍卖组织服务合同必须由承诺或抵押权人批准,卖方必须通知相关当事方。销售或抵押的货物拍卖。

3。在cas中E承诺或抵押合同已就拍卖达成协议,但是没有合理的理由或拒绝签订服务合同来组织拍卖货物的拍卖组织服务合同,应结束承诺或抵押贷款或抵押人之间的拍卖合同。卖方必须确定起价。如果拍卖组织者被授权确定储备金,则必须在发布拍卖之前通知卖方。

2。如果拍卖商品是承诺或抵押的主题,则承诺或抵押权人必须与承诺或抵押人达成协议,以确定储备金。

3。如果有关于承诺或抵押合同拍卖的协议,则没有合理的理由或拒绝签订服务合同来组织货物拍卖的服务合同。然后开始price is determined by the mortgagee or mortgagee.

Article 195. Notify persons with rights and obligations related to the goods being the subject of pledge or mortgage

In case the goods are the subject of pledge or mortgage, concurrently with the listing of the goods auction, the auction organizer must notify the persons with related interests and obligations within a time limit of seven working days before the拍卖本法律第197条规定的商品。

第196条。通知和列出商品拍卖的时间限制

1。拍卖前至少有七个工作日,拍卖组织者必须在拍卖场所,展示货物的地方以及拍卖师的总部所在的地方张贴拍卖。根据本法第197条的规定组织拍卖。

2。如果商品拍卖组织者是卖方,则P的时间限制货物拍卖的作品应由卖方本人决定。

第197条。通知的内容和商品拍卖的列表

拍卖商品的通知和上市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拍卖的时间和地点;

2。拍卖组织者的名称和地址;

3。卖方的名称和地址;

4。商品清单,商品的数量和质量;

5。起价;

6。与商品有关的必要信息;

7。商品的地点和时间显示;

8。货物档案的位置和时间;

9。购买商品的注册地点和时间。

第198条。那些不允许参加拍卖的人

1。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那些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民法典规定的有限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在拍卖会时不知道的人,控制自己Havior。

2。在商品拍卖组织中工作的人;父亲,母亲,妻子,丈夫,这样的人的孩子。

3。直接进行拍卖商品评估的人;父亲,母亲,妻子,丈夫,那个人的孩子。

4。无权按照法律规定的拍卖商品的人。

第199条。注册登记册参加拍卖

1。拍卖组织者可能要求想要参加拍卖的人在拍卖前注册参加。

2。拍卖组织者可能要求拍卖参与者支付存款,但不超过被拍卖商品的起始价格的2%。

3。如果拍卖参与者能够购买拍卖的商品,则存款金额将从购买价中扣除。拍卖结束时。

4。如果拍卖注册人已经支付了存款,但不参加拍卖,则拍卖组织者有权收集先前的存款。

第200条。显示拍卖商品

商品,商品样本,介绍商品的文档和其他有关此类商品的必要信息,必须在发布的时间内通知的地点显示。订单:

1。拍卖运营商参加了注册的人参加货物拍卖;

2。拍卖师介绍了每种拍卖商品,重复起始价格,回答拍卖参与者的问题,并要求拍卖参与者竞标;

3。对于上竞标方法,拍卖师必须清楚,准确地重复一次,最后支付的价格高于至少3次支付的价格,每次至少相隔3次。十秒钟。拍卖师只能宣布拍卖商品的买方,如果他所支付的价格的三个重复,没有人更高;

4。关于放下的方法,拍卖师必须清楚,准确地重复每个价格至少至少三次,每次至少相隔三十次。第二。拍卖运营商必须立即宣布,第一个接受起始价格或低于储备金价格的人是有权购买拍卖商品的人;

5。如果有许多人同时支付上价方法的最终价格或下价方法的第一个价格,拍卖运营商必须组织此类人与公众之间的抽奖。获胜者的父亲是拍卖商品的买家;

6。拍卖师必须制作文件以拍卖在拍卖会上拍卖商品,即使拍卖失败了。拍卖文件必须清楚地陈述拍卖结果,并由拍卖师,购买者和两名证人签署E拍卖参与者;对于国家必须按照法律公证的拍卖商品,还必须将拍卖文件进行公证。

第202条。拍卖失败

在以下情况下,拍卖被认为是不成功的:

1。拍卖或投标中没有参与者;

2。支付的最高价格低于上价方法的起价。

第203条。商品拍卖文件

1。商品拍卖文件是证明购买和销售的文件。商品拍卖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a)拍卖组织者的名称和地址;

b)拍卖师的名称和地址;

c)卖方的名称和地址;

d)在购买者的名称和地址)销量和位置

g)出售价格;

h)两个证人的名称和地址。

2。商品拍卖文件必须发送到卖方,购买者和相关方。

3。如果拍卖不成功,则商品拍卖文件必须清楚地表明,拍卖结果不成功,并且必须包含在A,B,C,C,DD,E和H条款中指定的内容。 1这个。

第204条。撤回已支付的价格

1。如果进行上价拍卖,如果出价最高的人立即撤回已经支付的价格,则拍卖将从上方出价者的价格继续进行。如果通过放下方法拍卖,则如果第一个接受价格立即撤回的价格,则拍卖将从上一个设定的价格开始。

2。撤回已支付价格或撤回承认价格的人不允许继续参加拍卖。

3。如果商品的销售价格低于撤回为上价方法支付的价格或撤回ACC的价格的人支付的价格降价方法的效率,该人必须支付差异。对于拍卖组织者,如果以较高的价格出售货物,则撤回的人无权获得差异。

4。如果拍卖不成功,撤回付费价格的人必须承担拍卖费用,并且不会退还存款。

第205条。拒绝购买

1。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在宣布拍卖结束后,购买者必须承担责任;如果买方后来拒绝购买商品,则必须得到卖方的批准,但必须承担与拍卖组织有关的所有费用。

2。如果拍卖商品的购买者已支付了存款但拒绝购买,则该存款不得退还。预付款属于卖方。

第206条。注册所有权

1。商品拍卖文件应作为转让拍卖所有权的基础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所有权进行注册的离子商品。

2。根据商品拍卖文件和其他有效的论文,主管国家机构负责根据法律规定为购买者注册商品所有权。

3。卖方和拍卖组织者有义务执行将货物所有权转让给买方的程序。除非另有同意。

第207条。为购买商品付费

应由拍卖组织者和拍卖商品购买者同意购买货物的付款时间;如果没有协议,则购买商品的付款时间是本法第55条规定的时间。

第208条。购买商品的付款地点

购买的付款地点货物e应由拍卖组织者和购买者同意;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付款地点应为拍卖师的商业办公室。

第209条。交付拍卖商品的截止日期

,除非拍卖组织者与购买者之间另有同意,否则在拍卖商品和购买者之间指定了拍卖商品的时间限制,如下所示,如下所示:

1。对于不受所有权注册的商品,拍卖组织者必须在制作拍卖文件后立即将货物交付给买方;

2。对于拥有注册所有权的商品,拍卖组织者必须立即执行所有权转让程序,并在完成所有权转让程序后立即将货物交付给买方。

拍卖商品的交付地点

1。如果商品是土地附属的物品,则交货地点是此类商品所在的地方。

2。对于可移动商品,交付地点是拍卖的地方,除非拍卖师和购买者另有同意。

第211条。商品拍卖服务的报酬

,如果无需就付费服务的薪酬水平达成协议,则 <以下是

2。如果拍卖失败,卖方必须支付等于本文第1条规定的薪酬的50%。

第212条。成本与商品拍卖相关的成本

,除非卖方与拍卖组织者之间的成本,否则与拍卖组织的成本有关,

。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输到商定地点的费用,并在保存货物的费用商品未交付给拍卖组织者以保存;

2。拍卖组织者应承担保存交付商品的成本,上市,通知,组织拍卖和其他相关费用的成本。

第213条。对不符合注意事项或列表的拍卖商品责任

1。在本法律第318条规定的时间限制内,购买者有权将货物退还给拍卖组织者,并要求拍卖商品不符合通知或上市,要求赔偿损失。列表。

2。如果本文第1条中指定的拍卖组织者不是卖方,并且由于卖方的错而不适合通知或上市内容,则拍卖组织者有权退还货物。货物并要求卖方弥补损失。

第3节。商品和服务的竞标

第214条。商品竞标服务

1。竞标商品和服务是一项商业活动,一方通过竞标(称为竞标律师)购买商品或服务,以便在参加竞标的交易者中选择(称为竞标方)。是出价者)最能满足投标律师设定的要求并被选为签署和执行合同的交易者(以下称为投标获胜者)。

2。该法律中有关竞标的规定不适用于法律规定的公共采购招标。

第215条。招标表格

1。商品和服务的投标可以以以下两种形式进行:

a)开放式招标是一种竞标形式,其中投标律师不限制竞标者的数量;

b)有限的出价是竞标的一种形式,只有竞标律师邀请了一定数量的conterconitor wisting bid Conternity norumber conternement of Conteral of Conterne Conteral of Conterne Conteral of Conterne biD bid

第216条。竞标方法

1。竞标方法包括单级竞标和两台竞标。投标律师有权选择投标方法,并且必须提前通知投标人。

2。如果单级招标方法进行竞标,则竞标者应根据投标文件的要求将其投标提交一个信封,包括技术建议和财务建议。

3。如果两次招标方法进行竞标,竞标者应在同时提交的单独档案袋中提交投标,包括技术建议和财务建议。点和出价开放两次。技术建议将首先开放。

第217条。投标人的资格资格

竞标律师可以组织投标人的资格资格,以便选择能够出价的人满足投标律师设定的条件。

第218条。竞标文档

1。投标文件包括:

a)出价邀请通知;

b)与要招标的商品和服务有关的要求;

c)评估,比较,排名和选择的方法;

d)其他指导。向投标人提供档案的费用应由投标律师监管。

第219条。招标通知

1。投标邀请通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竞标律师的名称和地址;

b)竞标内容的摘要;

c)

c)用于竞标文档的时间限制,用于竞标文档的时间限制;

d)

d)

2。竞标律师负责在大众媒体上公开宣布在竞标有限的情况下,开放竞标或发送邀请登记的邀请通知。制度。

第220条。竞标者的说明

投标律师负责指示投标人对投标条件和程序进行竞标过程,并在投标过程中应用,并回答投标人的问题。管理投标。

第222条。 bid保证

1。出价保证是以存款,存款或投标保证的形式提供的。

2。投标律师可能会要求投标人在出价后支付存款,存款或投标保证。存款率和投标押金应由投标律师规定,但不得超过投标商品和服务总估计值的3%。

3。竞标律师应规定存款的形式和条件,存款或出价保证。在存款或存款的情况下,出价存款或存款应在宣布竞标结果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失败的投标人。

4。在申请提交截止日期之后撤回投标(称为投标时间),未能签订合同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投标人无权收到押金或投标押金。

5。收到投标人担保的当事方有义务保证在相当于存款金额或存款金额的价值内的担保当事方的出价。

第223条。竞标信息的机密性

1。竞标律师必须保留出价档案。

2。参与竞标组织和选择招标的考虑的组织和个人必须保留与竞标有关的机密信息。

article 224。出价开放

1。出价意味着在固定时间内打开投标的组织,或者在没有预定时间的情况下,出价时间立即在出价后立即开放。

2。出价律师必须按时提交的投标。投标人有权参加投标。

3。未接受的投标未接受,并以未开放的形式返回投标。

第225条。竞标律师考虑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投标律师可以要求投标人解释出价档案中不清楚的内容。投标的请求和解释必须以书面形式。

第226条。 bid开放分钟

1。打开竞标时,投标律师和目前的投标人必须签署出价打开的分钟。

2。出价开放分钟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a)黏糊糊的名称投标的DS或服务;

b)竞标打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c)竞标律师和竞标者的名称和地址;

d)竞标价格的竞标价格;并比较投标

1。对竞标档案进行评估,并根据每个标准作为全面评估的基础进行比较。

评估投标的标准应由投标律师规定。

2。本文第1条中指定的标准应根据竞标开放之前已经固定的量表或其他方法来评估。

第228条。竞标者打开投标后可能不会修改其投标。

2。在评估和比较投标期间,投标律师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与投标有关的问题。投标律师的要求和投标人的回应t以书面形式制作。

3。如果竞标律师在投标档案中修改一些内容,则竞标律师必须至少在提交出价提交截止日期之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将修订后的内容发送给所有投标人。竞标者至少有十天的时间有条件以进一步完成投标。

第229条。评级和选择承包商

1。基于投标评估的结果,投标律师必须根据固定方法进行排名和选择。

2。如果有许多投标参与者具有相同数量的积分和获胜标准,则投标律师有权选择承包商。

第230条。竞标结果和合同签名的通知

1。出价结果可获得后,投标律师负责将竞标结果通知投标人。

2。竞标律师应在以下基础上确定与投标冠军的合同:

a)招标结果;

b)竞标文档中所述的要求;

c)在投标文档中指定的内容。

231。双方可以同意,成功的投标人必须存入,存款或保证以确保合同绩效。存款和存款金额应由投标律师指定,但不超过合同价值的10%。

2。合同绩效安全措施有效,直到竞标方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时间为止。

3。除非另有同意,否则获奖方有权在合同清算后收回押金和保证金以进行合同绩效。如果合同签署后拒绝履行合同,则竞标方无权收回合同履行的保证金或保证金。

4。支付押金和保证金后合同的履行,成功的投标人将退还存款和投标存款。

第232条。再次出价

应在以下情况之一中举行重新投标:

1。违反了关于投标的法规;

2。所有投标人都无法满足竞标要求。

第4节。物流服务

第233条。物流服务

物流服务是一种商业活动,在商业活动中,交易者可以在其中进行一项或更多的工作,包括一个或多个工作,包括一个或更多的工作,包括运输,交通运输,存储,定制,定制,其他咨询,其他咨询,其他咨询,其他。客户咨询,包装,标记,交付或与客户达成协议的商品有关的薪酬相关的其他服务。物流服务在越南语中被视为逻辑服务。

第234条。物流服务业务条件

1。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员是一个Terprise完全满足法律规定的物流服务的条件。

2。政府应详细说明提供物流服务的条件。

第235条。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者的权利和义务

1。除非另有同意,否则提供物流服务的贸易商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a)有权获得服务报酬和其他合理的费用;

b)在合同绩效的过程中,如果有合法的理由可以使客户的福利,贸易商的福利,提供与客户的指导能力不同,但必须立即提供客户的指导。 ;

c)当存在可能导致未能执行部分或所有客户指示的情况时,客户必须立即通知客户的说明;

d)与客户的igations,他们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履行义务。

2。在进行货物运输时,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者必须遵守法律和运输行为的规定。

第236条。客户的权利和义务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客户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指导,检查和监督合同绩效;

2。为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者提供完整的说明;

3。详细,完整,准确和及时的有关提供物流服务的商品的信息;

4。根据货物出售和购买合同的包装和标记货物,除非为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者达成协议来进行这项工作;

5。弥补损失并支付交易者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如果他/她正确执行了他/她的乐器,则提供物流服务在他/她的错引起的情况下;

6。向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者支付所有应付款项的交易者。

第237条。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者的责任豁免案件

1。除了本法律第294条规定的责任豁免案件外,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者对在以下情况下产生的商品损害造成了损害:

a)损失是由于客户或客户授权的人的过错或人员的过错造成的损失;客户;

c)损失是由货物中的缺陷造成的;

d)如果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者组织运输;

dd,则在法律和运输惯例的规定下造成了赔偿责任豁免案件损失。

dd)从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者之日起十四天内的投诉通知;

e)在投诉后,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者未收到在交付之日起九个月内在仲裁或法院起诉的通知。

2。

2。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者对客户本应享受的利润损失,延迟或在错误的位置执行物流服务的损失而不负责。

第238条。责任限制

1。除非另有同意,否则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者的全部责任不得超过所有商品损失的责任限额。

2。政府应根据国际法律和惯例的规定详细介绍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者的责任限制。

3。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者没有如果有相关权利和利益的人证明损失,损害或延迟交付商品是由商业交易者造成的,则有权限制赔偿赔偿责任。物流服务运营商有意采取或无法采取行动来造成损失,损害,延迟或行动或失败以鲁ck的方式行事,并且知道这种损失,损害或延迟是可以肯定的。

第239条。撒谎和撒谎和处置商品的权利

1。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者有权持有与此类商品相关的一定数量的商品和文件,以收取客户的应有债务,但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适用于客户。

2。自通知货物扣押或与商品相关的文件的通知之日起45天后,如果客户未能偿还债务,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者有权处置商品或证券。然后按照一致与法律;如果商品显示出损坏的迹象,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者有权在客户的任何应有债务后立即处置商品。

3。在处置商品之前,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者必须立即将这种商品处置通知客户。

4。持有和处置商品的所有费用均应由客户承担。

5。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者可以使用处置商品的收益来支付其客户所欠的金额和相关费用;如果处置收益超过债务金额,则必须将超额退还给客户。从那时起,提供物流服务的交易者对已处置的商品或文件概不负责。

第240条。在本法第239条中,提供行使留置权的物流服务的交易员具有以下义务:

1。保存和保存商品;

2。未经拘留货物的当事方的同意,不得使用货物;

3。当不再存在本法律第239条规定的货物条件时,返回货物;

4。 Compensate for damage to the party whose goods are detained if they lose or damage the goods held in custody.

SECTION 5. TRANSIT OF GOODS THROUGH VIETNAM AND TRANSIT SERVICES

Article 241. Cargo transit

Cargo transit means the transportation of goods owned by foreign organizations or individuals through the Vietnamese territory, including transshipment, transshipment,存储,托运分离和运输方式的变化。或在运输过程中执行的其他工作。

第242条。运输权利

1。外国组织或个人拥有的所有商品都可以在越南领土上迁移,只需要在进口大门和法律规定的出口大门和出口大门中进行海关程序,但以下情况除外:

a):

a)货物是武器,爆炸式和其他高度危险的货物,否则是由武器,爆炸性和其他高级范围

可能仅在贸易大臣允许的情况下过境越南的领土。

2。出口运输中的货物,以及离开越南领土时运输货物的运输方式必须正是进入越南领土的全部进口商品和运输方式。

3。希望通过越南领土交通商品的外国组织和个人必须雇用提供过境服务的越南商人,但条款规定的案件除外本文的4。

4。外国组织和个人本身通过越南领土过境商品,或雇用外国商人通过越南领土过境商品,应遵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成员的国际条约。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成员,必须遵守越南法律关于退出,进入和运输的规定。

第243条。过境途径

1。货物只能通过国际边界大门和越南领土上的某些路线过渡。

2。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缔约方的国际条约,运输部长应指定运输货物的途径。

3。在运输期间,运输部长必须批准运输货物的途径。

第244条。 air

trAnsit by Air应遵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一个承包方的国际航空条约的规定。

第245条。在交通中对商品的监督

在越南领土上通过越南越南越南越过的越南越南越过

246。运输时间

1。越南领土内的最大运输时间是从进口边境门完成海关程序之日起的三十天,除非货物存储在越南,或者在此过程中损坏或丢失。运输过程。

2。如果商品存储在越南,或者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丢失,需要更多时间存储和补救损失或损失,则将延长运输时间。时间限制对应于执行此类任务所需的时间,并且必须经海关办公室的批准ed;如果商品在贸易部长的许可下运输途径,则必须获得贸易部长的批准。

3。在本文第2条中规定的损害或损失的储存和修复期间,运输中运输货物的运输货物和手段仍必须受到越南海关局的监督。

第247条。在越南运输中用于越南

1的商品。在A和B点,第1条,本法律第242条规定的过境商品不允许在越南消费。

2。除本条第1条所指定的案件外,如果贸易部长以书面形式批准了运输货物,则可以在越南消费。

3。越南运输中商品的消费必须遵守越南有关商品,税收,费用,费用和其他财务义务的规定。

第248条。在过境中禁止的行为

1。 p货物在过境中通过商品的过境报酬。

2。非法消费商品或运输运输货物的运输方式。

第249条。货物交通服务

货物交通服务是一项商业活动,是一项商业活动,贸易商通过外国组织或个人拥有的越南货物领土过境。提供过境服务必须是已注册以提供运输服务并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

第251条。交通服务的合同

必须以书面形式或具有等效合法性的另一种形式的trans and trance and trans and trans and trans。 Hirers

1。除非另有同意,否则运输服务的雇用者具有以下权利:

a)req运输服务提供商将根据约定的时间在进口边境接收货物;

b)请求运输服务提供商在越南领土上的运输时间内通知货物的状态;越南。

2。除非另有同意,否则过境服务的租用者具有以下义务:

a)将货物带到越南进口边境之门上;

b)充分向过境服务提供商提供有关商品的必要信息;

c)在范围内提供了所有必要的文档,以提供所有必要的文档,以携带进口量的进口范围。程序;

d)支付运输薪酬和其他合理费用提供者。

第253条。过境服务提供商的权利和义务

1。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ransit service providers have the following rights:

a) Request the transit service hirer to bring the goods to the import border gate of Vietnam according to the agreed time;

b) Request the transit service hirer to provide all necessary information about the goods;

c) Request the transit service hirer to supply all necessary documents to carry out import and transport procedures within the Vietnamese territory并执行出口程序;

d)接收过境薪酬和其他合理的费用。

2。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过境服务提供商具有以下义务:

a)根据约定的时间在进口边境接收货物;

b)执行在从越南领土中进口和出口商品的程序;

c

c)越南领土的运输期间的过境;

d)执行必要的任务,以限制越南领土内运输期间运输货物的损失和损坏;

dd)的付费费用和费用和费用),并符合越南法律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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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er)与交通中的商品有关的问题。

第6节。小型检查服务

第254条。检查服务

检查服务是一项商业活动,贸易商可以执行必要的任务,以确定商品,服务结果和其他内容的实际条件,并要求客户提供其他内容。 。服务实施结果。 services, methods of providing services and other contents at the request of customers.

Article 256. Traders providing commercial assessment services

Only traders who meet the conditions prescribed by law and have been granted 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s for commercial assessment services are allowed to perform assessment services and issue assessment certificates.

Article 257. Conditions for providing commercial assessment服务

提供商业评估服务的交易者必须完全满足以下条件:

1。是根据法律建立的企业;

2。根据本法第259条规定的合格评估者;

3。能够根据法律和国际标准的规定进行商品和服务评估的过程和方法,或者其他国家广泛应用这样的商品和服务。 。评估员必须完全符合以下标准:

a)拥有适合评估领域要求的大学或大学学位;

b)在法律要求拥有专业证书的情况下,在专业知识领域拥有专业证书;

c)至少在商品和服务评估中工作至少三年。根据本文第1条规定的标准,评估服务业务主管应承认评估者并在法律前承担其决定的责任。

第260条。评估证书

1。评估证书是根据客户要求的评估内容来确定商品或服务的实际状况的文件。

2。评估证书必须承担提供评估服务的交易者授权代表的签名,评估员的签名和全名,并且必须用在主管当局注册的专业印章盖章。授权。

3。评估证书仅适用于检查的内容。

4。提供评估服务的交易者负责评估证书中结果和结论的准确性。

第261条。评估证书的法律有效性

评估证书对评估申请的评估申请正式有效,如果评估求职者无法评估,则该评估证书是有效的。技术或专业人士。

第262条。合同当事方评估证书的法律价值

1。如果双方已同意使用提供评估服务的特定交易者的评估证书,则该评估证书在未获得认证的情况下对所有当事方在法律上有效。证明评估结果不是客观的,不诚实的,技术或专业的。

2。如果各方不同意使用提供评估服务的特定交易者的评估证书,则评估证书仅对根据法律规定要求评估的一方有效。规定本法律第261条。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

3。当重新评估证书与原始评估证书有不同的结果时,应进行以下处理:

a)在prover发出初始评估证书的ID评估服务确认了重新评估证书的结果,重新评估证书的结果应在法律上对所有各方有效;

b)如果交易者提供的评估服务器提供初始评估证书不接受重新评估证书的结果,则该党的评估均应选择另一个服务。第二次。第二次重新检查的结果对所有各方都在法律上有效。

第263条。提供评估服务的交易者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评估服务的交易者具有以下权利:

a)要求客户提供充分,准确,准确的必要文件以执行评估服务;

b)获得评估服务和其他合理费用的报酬。

2。提供评估服务的交易者恶习具有以下义务:

a)遵守与评估服务有关的标准和其他法律规定;

b)进行诚实,客观,独立,及时,及时和准确的评估,根据评估过程和方法;

c)在评估证书中赔偿;法律。

第264条。客户权利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客户拥有以下权利:

1。要求提供评估服务的交易者根据商定的内容进行评估;

2。如果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提供评估服务的交易者没有正确地遵守其要求或没有客观性,真实性或技术错误而进行评估,请要求重新阐明。专业知识;

3。要求支付违反罚款和赔偿达马格E如本法律第266条所规定的。

第265条。客户的义务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客户承担以下义务:

1。为了根据要求提供评估服务的交易者提供充分,准确,准确,及时的文件;

2。为评估服务和其他合理的费用支付费用。

第266条。违反行为的罚款,如果评估结果错误,赔偿损失

1。如果提供评估证书的评估服务的交易者由于无意中的过错而导致结果不正确,则他/她必须向客户支付罚款。当事方应同意罚款水平,但不得超过评估服务费的十倍。

2。如果提供评估服务的交易者由于其故意过错而签发评估证书的结果是错误的,他/她必须赔偿任何损失客户的红色直接要求评估。

3。客户有义务证明提供评估服务的交易者的错误评估结果和错误。

第267条。检查授权

如果雇用提供评估服务的外国贸易商来进行评估,但尚未在越南经营贸易商,则尚未在贸易商处进行过批准,从而在越南经营贸易商。 NAM执行评估服务,但仍负责评估结果。

第268条。应州机构的要求进行检查

1。提供完全满足适合评估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的评估服务的交易者应应州机构的要求进行评估。

2。要求进行评估的州机构应向提供评估服务的交易者支付评估薪酬

第7节。租金

第269条。商品租金

租赁商品是商业活动,从而将一方转让给拥有和使用的权利(将其付诸实践(将其称为Laysor)以确定的订单(以某种方式)以确定的订单(以确定为单位),以确定一定的时间(以某个时间为单位),以确定一定的时间(以某个时间为单位),以确定一份时间(以某个时间为单位)。 。根据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交付租赁货物;

2。为了确保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没有对拥有和使用租赁货物的权利提出异议;

3。为了确保租赁的货物适合承租人的使用目的;在合理的时间内维护和维修租金。如果维修和维护O租赁商品不利于承租人使用此类商品,承租人应负责降低租金价格或按照维护和维修期的比例延长租赁期限。 ;

5。按照法律的同意或规定收到租金;

6。在租赁期结束时收到租赁的货物。

第271条。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承租人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根据租赁合同,拥有和使用租赁商品,并根据法律规定。在没有关于如何使用租赁商品的特定协议的情况下,必须以适合此类商品性质的方式使用租赁商品;

2。在租赁期内保留和保存租赁的货物,并在租赁期限到期后将这些货物退还给出租人;

3。要求出租人进行货物的维护和维修;如果t他的出租人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履行这项义务,承租人可以对租赁商品进行维护和维修,出租人应承担这种维护和维修的合理费用。那里;

4。按照法律约定或规定的商品支付租金;

5。不要出售或转租出租的商品。

第272条。维修,更改租金的原始状况

1。未经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不得修理或更改租赁商品的原始状况。

2。如果承租人在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修理或更改租赁商品的原始状况,则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始条件。租赁商品或损害赔偿索赔。

第273条。租赁期限期间的损失责任

1。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必须承担租赁货物的损失,如果承租人没有过错为了造成这种损失。

2。在本文第1条中指定的情况下,出租人负责在合理的时间内修复租赁商品以确保承租人的使用目的。

第274条。租赁商品的风险转移

转移派对的情况下,派对已同意将风险转移到风险转移的情况下:

a)如果合同不需要在特定地点交付租赁的货物,当将租赁的商品交付给第一个承运人时,风险将传递给承租人;

b;

b)如果合同要求在特定位置销售的货物较小的货物,则该货物在特定的位置进行批准,则该公司的授权范围较小,则该公司的授权范围较低,则该货物的授权范围或位置;

2。收货人收到租赁货物的地方,而不是汽车RIER,当收货人确认承租人拥有租赁货物的权利时,风险将转移给承租人;

3。在其他情况下,本文第1和第2节未指定的情况,当承租人收到租赁商品时,风险将转移到承租人。

第275条。租赁商品不符合合同

在没有特定协议的情况下,

。不适合同一类型的商品的正常使用;

2。不适合特定目的,承租人已通知出租人或出租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知道;

3。不能保证质量是出租人交付给承租人的样本的质量。

第276条。拒绝商品

1。出租人在收到货物进行检查后必须给承租人一个合理的时间。

2。承租人有权在以下情况下拒绝接收商品:

a)出租人没有给予承租人的合理条件和时间检查商品;

b)在检查商品时,承租人发现商品不符合合同。合同

1。如果承租人由于与合同不合格而拒绝收到租赁货物,如果剩余的货物的交付时间限制,则出租人可以立即将承租人通知承租人补救措施或替代者。更换货物,并在剩余时间内维修或更换商品。

2。当出租人实施本条第1条中指定的补救措施时,这会导致承租人的劣势或不合理的费用,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来纠正劣势或支付较小的劣势EE。

第278条。接受租赁

1。承租人应被视为在承租人有合理机会检查租赁商品并执行以下行为之一之后接受了租赁商品:

a)未能拒绝租赁商品;

b);

b)确认与合同中的协议确认租赁商品的一致性;

c)合同。

2。如果承租人在接受货物后发现货物的合同不合格,则可以通过合理的检查在接受货物之前确定这种不合格性,承租人不得依靠此类不合格返回货物。

第279条。 attress。撤回。如果租赁货物的不符合使承租人无法实现肠道目的纳入合同并陷入以下情况之一:以下情况:

a)出租人未能按照本法律第277条规定的合理补救措施;

b)承租人未能检测出货物的不合格,而

第280条。租赁物品缺陷的责任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租赁商品的缺陷责任,如下所示:如下:

1。在租赁期限期间,出租人必须负责将商品交付给承租人时租赁商品中的任何缺陷,除非本文第2条和第3节中规定的案件。这;

2。出租人对于在签订合同之前存在的任何货物中的任何缺陷概不负责,承租人知道或应该知道;

3。出租人对承租人接受租赁商品后发现的货物的缺陷概不负责,如果进行合法检查,承租人可能会发现缺陷。在接受货物之前;

4。如果出租人违反其承担义务的原因,出租人应对风险转移之时发生的任何缺陷负责。

第281条。承租人只能在出租人的同意下转过货物。除非出租人另有同意,否则承租人应对转租商品负责。

2。如果承租人在未经出租人同意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租赁租赁商品,则出租人有权取消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负责立即将货物退还给出租人。

第282条。在租赁期间产生的好处

,除非其他E同意,租赁期间租赁商品产生的所有好处属于承租人。

第283条。租赁期间所有权的变更

租赁商品的所有权更改对租赁商品的任何更改都不会影响租赁的有效性。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是一项商业活动,在该活动中,特许人允许并要求特许人在以下条件下进行购买和销售并提供服务:

1。商品的购买和销售以及服务的提供应按照特许人规定的商业组织的方式进行,并应与商标,商业名称,商业秘密和商业口号相关联。 ,商业徽标,特许人的广告;

2。特许人有权控制和协助特许经营者开展业务。

第285条。特许经营协议

特许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签订具有同等法律有效性的形式。

第286条。特许经营者的权利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特许经营者具有以下权利:

1。收到特许经营钱;

2。组织特许经营系统和特许网络的广告;

3。定期或不规则地检查特许经营者的操作,以确保特许经营系统的一致性以及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稳定性。

第287条。特许人的义务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特许经营者会承担以下义务:

1。向特许经营者提供手册;

2。对特许经营者的初步培训和定期提供技术援助,以根据特许经营系统进行操作;

3。在加盟商EXP上设计和安排销售和服务提供地点ENSE;

4。保证特许经营合同中规定的主题的知识产权;

5。

第288条。加盟商交易者的权利

平等处理。要求特许人提供与特许经营系统相关的足够技术援助;

2。要求特许人在特许经营系统中与其他特许经营者平等对待他们。

第289条。特许人的义务

,除非另有同意,否则特许经营者具有以下义务:

1。根据特许合同支付特许费用和其他付款;

2。投资足够的物理设施,财政资源和人力资源,以获得特许人转让的权利和业务知识;

3。接受特许人的控制,监督和指导;符合要求特许人的设计,销售安排和服务提供;

4。即使在特许经营合同结束或终止之后,也要保留特许经营的商业秘密;

5。在终止或终止合同后,停止使用商标,商业名称,商业口号,商业徽标和其他知识产权(如果有)或特许人的系统。特许经营;

6。根据特许经营系统的操作操作;

7。未经特许经营者的同意,不允许进行子特许经营。

第290条。第三方

1。如果特许经营者获得特许人的批准,则有权将特许经营权分载为第三方(称为亚军)。

2。加盟商拥有第288条和本法第289条规定的加盟商的权利和义务。

第291条。注册特许经营

1。在特许经营之前,预期的F牧场主必须在贸易部注册。

2。政府应详细说明按特许经营方式以及特许注册的订单和程序进行业务的条件。

第五章

贸易中的贸易和争议制定

1。合同的强制性绩效。

2。违规行为的处罚。

3。强行补偿损害。

4。合同绩效的暂停。

5。合同绩效的暂停。

6。取消合同。

7。各方达成的其他措施不违反越南法律的基本原则,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一种签署和国际贸易惯例。

第293条。在非贸易中适用于非实质性违法行为

ERWISE同意,受害方可能不应用暂停合同绩效的制裁,合同绩效终止或取消合同的非必需违法行为。

第294条。违反违法行为的责任案件

1。在以下情况下,合同违约方免于承担责任:

a)当事各方达成的责任免税案件;

b)发生了武力的事件;

c)

c)一个政党的违规行为完全归因于另一方违反了一个政党的责任;

d> d> d> d>

d)

d> d> d> d)当事方在签订合同时不知道。

2。违反合同的一方有义务证明豁免责任案件。

第295条。通知和确认免责声明

1。违反合同的一方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涉及免税和可能后果的情况。

2。当豁免责任案件终止时,违反合同的当事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如果违反一方未能通知或未能及时通知另一方,则必须弥补损失。

3。违反一方有义务向受害方证明其责任免税。

第296条。延长时间限制,拒绝在武力不可分割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1。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同意延长合同义务履行的时间限制;如果当事方未能达成协议或未达成协议,则应将合同义务履行的时间限制计算在额外的时间等于武力不可抗力事件的时间等于,以及合理的时间来弥补后果NES:

a)五个月的商品和服务,从合同结束时,商品和服务的商品和服务时间限制不超过十二个月;

b)八个月的商品和服务的商品和服务的交付或服务时间限制或服务提供的时间限额从合同开始超过十二个月,该合同已结束超过十二个月。如果将时间限制延长到本条第1条规定的时间限制之外,各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并且任何一方均没有权利要求对方的赔偿。

3。如果拒绝签订合同,则从本条第1条规定的时间限制结束后的十天内,拒绝一方必须在另一方开始履行合同之前通知另一方。履行合同义务。

4。延长本文第1条规定的合同义务的履行时间限制不适用于货物出售和购买或提供服务的固定期限的合同。

第297条。迫使合同的正确履行

1。强迫合同的正确履行意味着受害方要求违反方正确履行合同或使用其他措施来获得合同,违反方必须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2。如果违反一方未能为违反合同提供货物或提供服务,则必须完全交付货物或按照合同中同意的服务。如果违反方提供商品或提供质量差的服务,则必须消除商品或服务的缺陷,或提供替代商品或根据合同提供服务。未经侵权党。

3。如果违反一方不遵守本条第2条的规定,则受害方有权根据本文规定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型购买商品和/或从其他人那里购买商品和/或接收服务。合同和违规方必须支付差额和相关费用(如果有);保留纠正商品或服务缺陷并支付实际合理费用的权利。

4。如果违反一方完全履行了本文第2条规定的义务,则受害方必须获得商品,接收服务并为商品和服务付款。

5。如果违反一方是购买者的地方,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付款,接收商品或履行合同和本法中指定的买方的其他义务。

第298条。在执行强制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的时间合同的正确履行,受害方可能会为违反方履行其合同义务的合理时间。

第299条。 合同的执行与其他类型的制裁

1之间的关系。除非另有同意,否则在对合同强迫履行合同的制裁期间,受害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害和违反罚款,但可能不适用其他制裁。

2。 In case the breaching party fails to implement the sanction to force the correct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within the time limit set by the aggrieved party, the aggrieved party may apply other sanctions to protect its legitimate interests.

Article 300. Violations

Penalty for violation means that the aggrieved party requests the violating party to pay a fine for breach of contract if so agreed in the contract, except for利比利的案件本法第294条规定的TY豁免。

第301条。对违法行为的罚款

违反合同义务的良好水平或对合同中的案例规定8%的案件的罚款或违反案件的罚款均应超过本条款的规定,但规定了cl offiate cl of cl of cl obs cl of cl of cl cl cl of cl cl of cl。本法律的第Xnumx条。

第302条。损害

1。赔偿赔偿是指违反方违反合同对违反方造成的损害的赔偿。

2。损害赔偿的价值包括由侵权方造成的受害一方遭受的实际和直接损失的价值以及如果未采取任何行动,受害方将会享有的直接收益。违规。

第303条。造成损害补偿责任的基础

该法律第294条规定的责任豁免案件,当完全满足以下因素时,会产生赔偿损失的责任:

1。有违反合同的行为;

2。实际损坏;

3。合同违约是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

第304条。有义务证明损失

声称损害的一方必须证明损失的损失,损失的程度,造成的损失程度以及如果违反违规的损失,如果没有发生过的损失,如果没有发生过损失。要求损害赔偿赔偿的当事方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来限制损失,包括由于违反合同而应享受的直接利润损失;如果声称损害赔偿的一方不采取此类措施,则违规方有权要求减少损害赔偿的价值,从模仿。

第306条。索取延迟付款的利息的权利

,如果违反一方迟到了支付货物或支付服务费和其他合理的费用,违反方有权根据利率要求延迟付款利息。除非法律另有同意或另有说明。

第307条。对违法行为的罚款与赔偿赔偿

1之间的关系。如果当事方不同意违反刑罚,则受屈的一方仅有权要求赔偿赔偿,除非该法律另有规定。

2。如果双方已同意违反刑罚,则受害方有权对违规和补偿性损害施加惩罚,除非本法另有规定。

第308条。暂停合同绩效

除了本法第294条规定的责任豁免案件外,暂停合同绩效是当事方在以下案件之一中履行合同义务的暂时失败:

1。当事方同意的违规行为的发生是暂时中止合同绩效的条件;

2。一方从根本上违反了合同义务。

第309条。暂停合同绩效的法律后果

1。暂停合同时,合同仍然有效。

2。受害方有权按照本法律索赔赔偿。

第310条。暂停合同绩效

,除非本法律第294条规定的责任免税案件,合同绩效暂停意味着一方终止了一方终止了合同义务的履行,遵守情况:

1。当事方同意的违规行为的发生是合同终止的条件;

2。一方从根本上违反了合同义务。

第311条。暂停合同绩效的法律后果

1。当合同暂停绩效时,合同应从一方收到暂停通知的时间起终止。双方无需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执行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付款或履行相互义务。

2。受害方有权根据本法律索赔赔偿。

第312条。取消合同

1。取消合同包括取消整个合同和取消合同的一部分。

2。取消整个合同是完全废除Per的与整个合同有关的所有合同义务的表现。

3。取消合同的一部分是取消合同义务的一部分,而合同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4。 Except for the cases of liability exemption specified in Article 294 of this Law, the sanctions for contract cancellation shall be applied in the following cases:

a) There is a breach that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upon as a condition for canceling the contract;

b) One party fundamentally violates the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Article 313. Cancellation of contract如果部分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

1。如果有关于部分交付商品或服务提供的协议,则一方未能在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方面履行其义务,这构成了对此类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根本性违反,她的一方有权在交付或提供服务时间内宣布取消合同。

2。如果一方未能履行交货或服务提供的义务,则是另一方得出结论的基础:以下交货或服务提供将发生根本违规。然后,受害方有权宣布取消随后交付或服务条款的合同,前提是该方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行使这项权利。

3。如果一方宣布取消单送或服务条款的合同,则该方仍然有权宣布取消合同进行交付或服务条款。或者,如果交货之间的相互关系导致以下事实,即交付商品或服务不能用于签署时双方的目的。续Ract。

第314条。合同取消的法律后果

1。除了本法第313条中指定的案件之外,合同被取消后,合同从签署之日起无效,双方不需要继续履行合同中商定的义务。 ,除了取消合同和争议解决后有关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当事方有权根据合同履行其义务而产生的福利;如果双方都必须偿还,则必须同时执行其义务;如果不可能偿还收到的福利,则债务人必须偿还现金。

3。受害方有权根据本法索赔赔偿。

第315条。暂停合同绩效的通知,终止合同绩效或取消合同

暂停合同绩效,终止合同绩效或取消合同的当事方必须立即将暂停,暂停或取消合同通知另一方。如果未能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损害另一方,则暂停合同履行的一方,终止合同履行或取消合同必须弥补损失。

第316条。在其他方面索赔其他方面的损害时,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在其他方面遭受了其他责任的损失,而其他方案则遭受了其他损害,则该党的其他损害损失了其他责任。应用。

第2节。商业中的争议解决

第317条。争议解决形式

1。各方之间的谈判。

2。双方之间的调解是由当事方同意担任调解员的代理机构,组织或个人的调解。

3。在仲裁或法院解决。

应根据法律规定的仲裁和法院的诉讼和法院进行解决的程序。

第318条。投诉截止日期

,除非该案件,该案件是根据第1点,该法律规定的第237条,规定的诉讼,该法律规定,该法律,该案件,该法律,该法律的时间限制。聚会。

1。从交货之日起三个月的商品索赔之日;

2。从交货之日起六个月的投诉,有关商品质量的投诉;对于保修的货物,投诉的时间限制是保修期到期之日起三个月;

3。从侵权方必须履行其合同义务之日起的九个月,或者在保修期间,从担保期限到期之日起,以征求其他违规索赔。

第319条。第319条。诉讼的时间限制

从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侵犯了侵犯合法权利和利益的两年以外,除了在本法第E点第1条第1条第237条所指定的案件以外,违反商业纠纷的限制是两年。违反商法的行为

1。违反商业法的行为包括:

a)违反业务注册法规的行为;交易者的业务许可证;越南和外国商人的代表办公室以及分支机构的建立和运营;

b)违反针对国内交易商品和服务以及出口和进口商品和服务的法规的违法行为;临时进口,重新出口,临时出口,重新导入;边界转移;过境;

c)违反税收制度,发票,代金券,会计书籍和报告;

d)违反对P的法规商品和服务的范围;

dd)违反有关在国内流通商品和出口和进口商品标记的法规的行为;

e)

e)在货运商品中走私和交易,在伪造商品或原料中进行交易,以违反商品或非属性商业的质量;出口和进口的商品和服务;

h)买卖商品或提供服务时欺诈或欺骗客户;

i)违反与消费者保护有关的法规;

k)违反针对国内商业商品和商品的知识产权的规定,针对国内商业和进口

l)的规定;

l)法律规定的商业活动中的违规行为。

2。政府应指定违反CLA中规定的商业法律的行为使用本文的1。根据违规的性质和严重性以及后果,组织和个人应以以下形式之一处理:

a)根据法律对处理行政侵犯的法律规定的制裁;

b)如果违规行为有足够的要素可以构成犯罪,则应对犯罪进行审查。如果违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则必须根据法律规定来补偿损害。

第322条。对商业活动中的行政侵犯制裁

政府应在商业活动中规定违规行政违规范围

ix

执行术语CEMENT

Article 323. Enforcement

This law takes effect from the date of April, April, April and April of the year.

This Law replaces the Commercial Law of 10 May 5.

Article 324. Detailed regulations and implementation guidance

The Government shall detail and guid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Law.

This Law was passed by Session XI of the National Assembly of the Socialist Republic of Vietnam on the day of April, June, June, June and October.

PRESIDENT OF CONGRESS

 

 

Nguyen Van 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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