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 年宪法及其下的国家结构
1946年宪法是越南第一部宪法,是人民民族民主革命的成果,是一部民主进步的宪法。
关键词:结构
1946年宪法是越南第一部宪法,是人民民族民主革命的成果,是一部民主进步的宪法。
法国殖民者在完全确立对越南的统治后,将越南(当时称为安南)分为三个政治地位完全不同的地区:“北基”(托金)、“中基”(越南中部)和“南基”(交趾支那)。
在击败西山政权并野蛮镇压当时的农民运动后,阮英和其他阮朝国王在十九世纪上半叶建立了一个从中央到基层的强大君主国家。在明命国王的统治下(1820-1840),越南进行了封建历史上第三大的行政改革。
自1945年8月革命胜利后成立以来,越南政府经历了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具有不同的制度和结构,以适应每个革命阶段政府的行政要求。因此,政府的结构具有自己的特点,从适合国家不同发展阶段的各种宪法中可以清楚地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