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兰和威尔士高等法院做出了有利于 FW Aviation 的裁决,命令 VietJet Aviation 在四架飞机的纠纷中支付超过 1.818 亿美元,而越捷航空在租赁取消后未能归还这四架飞机。根据法院作出的判决,法院支持 FW Aviation 获得全额终止付款和拥有飞机的权利,拒绝越捷航空的处罚条款和基于所有权的抗辩。

要点:

  • 维持终止金额: 越捷航空必须支付转租第 19.3 条规定的全部合同终止金额——1.08 亿美元两架空客 A321neo 飞机和两架空客 A321ceo 飞机 5,710 万美元。
  • FWA 的权利得到确认:法院授予 FWA 一份声明,表明其拥有飞机的合法所有权和占有权,从而强化了先前的判决,并劝阻越捷航空不再采取进一步的妨碍行为。
  • 第 20.4 条强制执行: 越捷航空还需因延迟归还飞机而支付终止后的“滞留租金”(总计超过 1670 万美元),法院承认这是有效的违约金条款,而不是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