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出口商需要自我认证出口到欧盟的商品的起源
从2019年1月开始,越南出口商将商品出口到欧盟(EU)需要自我验证其产品来源,如果他们想获得广义的偏好系统(GSP),即对发展中国家的关税偏好。
这将使自我认证的责任从行业和贸易部的进出口机构转移到出口商下,这将增加出口商对真实性的责任。从2019年开始,出口商必须通过在发票和文档中添加“此产品有资格获得GSP”来发布自己的原籍证书(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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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认证的好处
欧盟规定的这种转变将把责任转移到出口商,这将减少政府机构的行政负担和风险。此外,这还将简化整体过程,减少不必要的成本和延误。
关于欧盟 - 越南自由贸易协定,自我认证将确保国内企业对原籍规则承诺进行更新,并帮助他们获得优先关税待遇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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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资格获得GSP并向欧盟出口商品资格的2,700家越南公司将需要政府支持,以确保平稳过渡到自我认证。政府计划组织活动和研讨会,以培训出口商以自我认证的商品。此外,他们还在圆形上工作这将指导公司将商品出口到欧盟。一旦通告完成,政府将与越南工商会(VCCI)和其他省级机构紧密合作,以为出口商提供广泛的培训。
在过渡阶段,如果公司无法自我认证,则可以像现在这样申请VCCI和工业和贸易部的来源证书。然而,出口商应确保他们可以在2019年初之前自我认证,以减轻不必要的成本和延误。如果在贸易期间确定商品或公司的起源存在一些问题,越南政府机构将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公司可以与欧盟当局合作,以确保其出口符合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