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越南正在进行的铁路法修订草案是该国铁路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建立法律框架的重要一步,有可能加速高速铁路、传统网络和大众捷运系统的发展。
由于越南面临日益严峻的城市化和交通挑战,这项立法旨在解决现有铁路系统的关键差距,同时为投资和发展提供激励。但该法律草案是否提供了足够的财政和技术激励措施来真正实现该行业的转型?

该草案包含几项旨在刺激越南铁路发展的重要条款。第五条概述了国家的政策重点,强调集中资源建设和升级国家基础设施和城市铁路,确保其在国家交通运输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这代表了提升其在越南整体交通战略中的重要性的明确承诺。
第六条以财政激励为重点,将铁路基础设施业务和人才培训列为优先投资领域。参与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可以按照公共债务管理规定从国家投资信贷基金获得优惠贷款或获得政府贷款担保。此外,这些地区还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草案还规定,对进口国内无法生产的相关活动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铁路车辆、材料和用品免税。这项规定可以显着降低项目成本,特别是那些需要越南尚不具备的先进技术的项目。
与土地相关的激励措施是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六条规定,组织和个人可以根据《土地法》享受铁路用地激励措施。国家还保证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预留土地的场地清理提供全额资金。
该法律草案最具创新性的方面之一是第 25 条,其中涉及火车站周围土地的开发。该规定允许地方政府调整车站周边地区的土地使用功能,以开发土地价值,增加收入。省人民委员会可以决定可能与国家建设规划技术规定不同的城市规划指标、技术基础设施、社会基础设施和土地使用要求。
这种以公交为导向的开发(TOD)方法可以产生大量收入,当地火车站土地的所有收益均由省级当局保留,而国家火车站土地开发的收入一半归中央政府,一半归地方当局。该机制可以为创建和维护创造可持续的资金来源。
此外,第32-35条强调了设备和部件国内制造的必要性。该法鼓励技术转让、研发和人力资源培训,第34条特别提到国家对与机车和车厢生产设施相连的铁路基础设施进行投资。
草案还提出,用国有企业收入的1%设立风险投资基金,用于支持研究、技术应用和技术转让。这可以促进创新并减少对进口技术的依赖。
该法律草案最关键的改进之一应该是将越南铁路公司(VNR)转型为国家支持、有能力引领行业的大型集团。中国铁路的成功为国家铁路实体如何成为全行业发展的基础提供了典范,集建筑、机车车辆制造、钢铁生产、电信和电力供应于一体。
尽管有这些激励措施,该法律草案仍有一些限制,可能会阻碍快速进展。首先,虽然它提供了激励框架,但缺乏具体的资金承诺或专用资金或将 VNR 投资到大型集团的承诺。金融机制仍然相对笼统,可能给投资者带来不确定性。
管理结构相对分散,各机构职责分工。这与在中国等拥有成功系统的国家证明有效的更集中的方法形成鲜明对比。权力下放的结构可能会导致协调挑战和实施延迟。
此外,虽然草案提到了技术转让,但它可能会加强对外资项目的技术转让要求,以确保越南发展国内技术能力。还可以加强多式联运的规定,以确保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无缝整合。
为了加强铁路法草案并加快进展,越南应考虑借鉴中国和其他国家经验的几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