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随着数字时代的加速发展,优先考虑通过知识产权 (IP) 进行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国家正在为自己的长期增长和全球竞争力做好准备。
越南也不例外。在 5 月 14 日与越南知识产权局举行的工作会议上发表主旨演讲时,科学技术部部长阮孟雄重申了越南朝这一方向的战略承诺,呼吁转变国家对知识资产和知识产权 (IPR) 的理解、保护和商业化方式。

尽管越南的知识产权注册数量不断增加,但商业化率较低——约为 0.1%,而全球平均水平为 5%,发达国家为 10%。
越南的知识产权仍然普遍被视为一种形式,而不是一种战略资产。
实际上,越南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评估系统仍处于发展过程中。专门从事知识产权咨询、保护、评估和商业化的专业服务提供商的数量仍然不多。同时,企业常常忽视知识产权通过特许经营、许可或贡献此类权利和资产作为资本等途径的商业潜力。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洪部长提出了几项关键改革,包括发布一套具体的知识产权评估标准和指南,涵盖商标、专利和实用解决方案;公布知识产权许可和出资合同范本和合同范本;鼓励企业在国外注册专利和商标并参与国家创新计划;并建立国家保护和商业化基金。
其中,发布一套具体的知识产权评估标准和指南被认为是最关键的,特别是在现行法规仍然相当笼统的情况下,并且没有直接规范商标、专利或实用解决方案等特定知识产权的评估,导致实际执行困难。
在此基础上,企业不妨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战略价值,并在进行评估时牢记几个关键考虑因素,包括核实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法律地位,以确保权利已正确注册、有效且由主张方真正拥有;根据评估目的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与合格的知识产权评估专家合作;评估商业化风险,同时使知识产权资产与商业模式保持一致。
会议期间,洪部长还强调了法律框架现代化的重要性,以跟上新兴技术的步伐,特别是人工智能、数字数据和其他快速发展的领域。展望未来,必须优先考虑以下举措:制定与人工智能和数字资产相关的知识产权条款,定义相关术语,并在法律中纳入知识产权活动数字化的新章节,并辅之以创新技术的监管沙盒机制。
除了部长的说明之外,实践表明,对于由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生成或在其协助下生成的作品,定义和确定版权的合法持有者仍然是世界范围内有争议的问题。根据越南知识产权法,版权所有者必须是人类实体——个人或组织。计算机或人工智能系统不被视为版权所有者。
目前,对于人工智能和创意作品,主要有两种观点,即完全由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和人工智能辅助创作的作品。无论哪种情况,人为因素及其创造性贡献仍然是决定作者身份的关键因素。如果人类用户对作品的表达方式进行创造性控制,一些国家允许保护人工智能辅助的作品。
相反,对于完全由机器生成、没有任何人类参与的作品,通常不会受到保护。实际上,用户很少完全依赖人工智能。最终的输出取决于他们的想法、创造力、提示、详细说明、数据组织、修订、艺术偏好等等。用户与人工智能的持续交互,例如设计的反复改进,可以证明对最终作品的充分控制,这可能是越南考虑采用的合理方法。
数字环境预计将成为促进和管理知识产权活动的最佳空间,因为许多现有挑战可以通过数字化得到有效解决。因此,提出的关键举措包括建立一个国家在线知识产权侵权管理系统,能够搜索、报告和解决侵权行为,自动进行电子商务侵权跟踪并增加专门的执法人员。
如果越南在未来五年内成功将知识产权商业化率从0.1%提高到2%,可能会掀起新一波科学和经济进步的浪潮。这一转型的核心将是一个现代化、专业的知识产权体系,作为数字、数据和人工智能时代的智囊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