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越南副总理陈红河于12月11日签署第2692/QD-TTg号决定,批准在智能交通中应用物联网(IoT)项目。
该项目旨在建设统一、安全、高效的物联网平台,支撑建设部智慧交通系统的管理、运营和开发,实现各部委、地方数据共享。
2026-28 年,至少两个城市将试点集成物联网交通数据的智能运营中心。南北高速公路东段全部实现不停车电子不停车收费(ETC),ETC数据100%纳入国家智慧交通数据共享系统。交通物联网相关法律文件、标准和技术法规90%左右完成或报送发布。
2029年至2035年,至少5个城市和10个省将运营综合智能交通运营中心。所有物联网交通数据将实现标准化,实现建设部、公安部和地方之间的互联互通。物联网传感器基础设施将安装在至少 50% 的主要路线上,包括高速公路和环路,以支持监控和维护。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该项目为各部委和地方提出了任务。
建设部将与公安部和相关部委协调最终确定法规,包括关于智能交通中物联网应用受控测试的法令。它将审查有关数字化转型和物联网的法律文件,并提出升级或开发可互操作的物联网基础设施的机制。
建设部将会同主要部委对接国际惯例,制定智慧交通物联网国家技术标准。
2026年至2030年,科技部将与电信和IT企业合作升级互联基础设施,利用5G和光纤扩展高速、低延迟网络,并加强交通专用通信网络。优先考虑城市地区、高速公路和公交车站。
建设部将引领物联网在交通基础设施管理中的应用,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和环境条件。
地方当局将升级智能运营中心,以集成物联网并连接国家智能交通平台,确保符合行业和智能城市数据库标准。
科技部将开发与南北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系统相连的数据集成平台,公安部将建设监控、违规处理和交通运营的数据中心。
建设部将与各部委、科技公司、大学和地方协调,将物联网应用于基础设施管理、收费、负荷控制、交通安全、多式联运、公共服务、绿色出行和自动驾驶汽车等领域。各地将在交通运营中应用物联网。
该部还将制定经济、社会、环境和技术指标来评估该项目的有效性。
该项目促进资金来源多元化,将国家预算、私人投资、官方发展援助和国际合作结合起来。它鼓励国内企业开发物联网设备、平台和服务,并为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和网络安全领域的研发提供激励。- (越通社/V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