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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一月起施行

提高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延长农业土地使用税免税期限、出台行政处罚执行新规定以及铁路项目研究、应用和技术转让特别机制等,都是自 2026 年 1 月起生效的重要政策。

核心摘要:提高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延长农业土地使用税免税期限、出台行政处罚执行新规定以及铁路项目研究、应用和技术转让特别机制等,都是自 2026 年 1 月起生效的重要政策。

农业土地使用税免税期限延长至2030年

2025年11月6日,政府发布第292/2025/ND-CP号法令,详细说明和指导实施2025年6月26日国民议会第216/2025/QH15号决议,关于延长农业土地使用税免税期。

根据第292/2025/ND-CP号法令第4条,农业土地使用税免税期限从2026年1月1日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该政策适用于广泛的土地使用者和土地类型,包括用于研究和试验生产的土地、一年生作物种植、盐生产、贫困户土地以及大多数家庭、个人、合作社和组织直接用于生产的农业用地。

该政策有望降低投入成本,鼓励土地整理和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强农业竞争力。有关税收目的的土地分类规定继续遵循现有法规,有助于确保透明度和一致性。

本令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30年12月31日。

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提高7%以上

政府颁布了第 293/2025/ND-CP 号法令,规定了劳动合同雇员的最低工资,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因此,地区最低工资每月将增加25万至35万越南盾,平均上涨约7.2%。最低小时工资也上调。在第一区,每小时最低工资从 23,800 越南盾增加到 25,500 越南盾; II 区从 21,200 越南盾至 22,700 越南盾; III 区从 18,600 越南盾至 20,000 越南盾;第四区从 16,600 越南盾增至 17,800 越南盾,与目前水平相比平均增长约 7.2%。

适用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用人单位所在地确定。对在多个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工资水平不同的企业,各分支机构执行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园区、数字科技集中区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一的,按照最高工资标准执行。行政单位更名、分立、新设的,暂适用原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直至政府出台新的规定。

新规定要求三类工人进行登记

2025 年 12 月 12 日,政府发布了第 318/2025/ND-CP 号法令,详细说明了《就业法》中有关劳动登记和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的多项规定。

该法令规定了劳动登记的材料、程序和程序,并确定了三个需要登记的群体:(i)根据2024年社会保险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参加强制社会保险的雇员; (二)未参加强制社会保险的就业人员; (iii) 没有工作、正在寻找工作并准备工作的失业人员。

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人民武装力量人员无需按照本令规定办理或者更新劳动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