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副总理黎青龙于2月25日签署了第336/QD-TTg号决定,批准了2026-35年期间支持学生创业的计划。
该计划针对高等教育机构、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普通教育学校和继续教育中心的学习者,以及教育机构参与创业咨询和支持的教育管理人员、教师和工作人员。
旨在在教育机构中培育创业文化,传播创业精神和创业抱负,让学习者在创新中发挥核心作用,同时逐步增强掌握知识和技术的能力。该计划还鼓励创新、数字化转型和绿色转型,同时在教育机构中发展实质性和综合性的创业生态系统,为提高人力资源质量、发展知识经济、形成初创企业和衍生企业做出贡献。
到2030年,该计划的目标是为50%的高中生、25%的中学生和15%的小学生提供创业指导。其中,35%的高中生、15%的中学生和10%的小学生将具备创业相关知识、技能和心态。平均每年至少有5%的高中生和2%的中学生会参与创业项目或活动。
For training institutions, 100 per cent are required to issue and publicly disclose regulations supporting student entrepreneurship, while 85 per cent of students are expected to complete an entrepreneurship module or skills course.每年,新的学生主导的初创企业必须达到每 10,000 名全日制学生中至少 50 家,在重点院校中增加到每 10,000 名学生中 100 家。
预计每年至少有40%的培训机构实施学生孵化项目。其中,至少20%每年应孵化至少20个学生创业项目,其中一半完成孵化并达到市场准备状态。重点机构每年孵化至少50个项目。
2026-30 年间,该计划的目标是每年至少有 40 个由教师和学习者发起的初创项目获得投资或与资金来源建立联系,到 2031-35 年,这一数字将增加到每年至少 70 个项目。
为实现这些目标,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完善创业支持政策机制;加强生态系统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联系;加强沟通和国际合作;更新培训内容,弘扬创业文化;投资基础设施和数字平台;使基于教育的初创计划的资金来源多样化。
值得注意的是,该计划将研究和试点“教育机构内的企业”模式,包括与受控监管沙箱相关的初创企业和衍生企业。
制定创新创业培训机构评价标准和学生创业支持服务质量,制定鼓励教师和学习者创业、通过创业项目认可学习成果、通过创新创业奖学金支持优秀学生的政策。
此外,该计划还将进一步推动形成以行业为基础的辅导-投资-商业化链条;加强学校、企业、地方合作;制定学生、讲师和导师的创业能力标准,为在全国教育系统中逐步建立可持续的创业文化做出贡献。-(越通社/V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