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万主席表示,委员会将讨论一系列重要问题,为定于八月初举行的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特别会议做准备,审查今年晚些时候第二次常会的准备工作,并处理其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7月8日,国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河内召开,国会主席陈青敏主持会议。
紧急事务不容拖延
万主席在开幕致辞中表示,委员会将讨论一系列重要问题,为定于八月初举行的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特别会议做准备,审查今年晚些时候第二次常会的准备工作,并处理其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议程涵盖特别会议的24项法律草案和决议草案、第二届常会的两项法律草案、2026年立法议程下的10项法令和决议以及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3项附加项目。
这次特别会议体现了党、国会和政府迅速将党中央的指示和结论转化为法律、抓紧解决紧迫问题、排除瓶颈、减轻年终例行负担的坚强政治决心。
鉴于政府提议以快速程序将修订后的《住房法》和《房地产商业法》纳入特别会议,最高立法委员指示国会秘书长、国会办公室、相关委员会和国会副主席评估这两项法案是否符合纳入条件。
如果安排与修订后的《土地法》一起进行讨论,审查将于7月28日进行。他补充说,委员会还将根据其职权通过书面程序通过四项决议。
领导者必须对延误或质量不合格承担责任
据最高立法委员称,国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将持续六天。第一阶段于7月8日至7月9日上午涵盖8个项目,第二阶段于7月14日至17日审议超过25个项目。 7月28日的临时会议将在党中央作出政策指导后讨论两个问题。
面对繁重的工作量,满主席要求各部门严格纪律,坚持议程,避免因主观原因拖延、撤回、迟交文件。他强调,特别会议的筹备工作必须在本月完成。
他警告说,如果未达到质量或时间表要求,部长、起草机构负责人和评估机构将向政府、总理和国会常务委员会追究责任。
对于有争议的问题或违反现行法律的政策,他敦促各机构尽早与国会机构合作,并及时向主管当局报告问题,避免最后一刻发生冲突。
国会民族委员会常务委员和各委员会要严格履行考核职责,对文件质量和完整性明确发表意见。对不符合质量、不及时的议案,坚决建议排除在临时会议之外,并提交年终会议细化。
在审议法律草案时,他要求认真审视三级管理模式推出近一年的历程,认真研究放权放权的规则和各项政策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