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越南修订了2018年最低工资上限和社会保障缴款,其中大部分将于2018年1月起生效。
越南修订了最低工资上限和社会保障缴款,其中大部分将于 2018 年 1 月起生效。国内外企业将被要求适应这些变化,以确保遵守新法律。这些变化将影响员工的工资单和实得净工资。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工资上限、外籍工人社会保险等方面也进行了调整。
越南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工资合规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最低工资有两种。
第一类是普通最低工资,用于计算国有机关、企业职工的工资。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起,普通最低工资上涨 90,000 越南盾/月,从 1,300,000 越南盾/月(57 美元)增至 1,390,000 越南盾/月(61 美元)。
第二种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所有非国有企业的职工,按政府规定的地区确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国家工资委员会确定了2018年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I区:3,980,000越南盾/月;
II区:3,530,000越南盾/月;
第三区:3,090,000越南盾/月;
IV 区:2,760,000 越南盾/月..
越南实行三种强制性社会保障:
失业保险(UI)。
SI 和 UI 缴款仅适用于越南个人,而 HI 缴款则适用于越南人和外国人。
社会保障缴款基数变化
越南的公司大多提供较低的工资总额,以确保SI/HI/UI贡献保持在较低水平,这对公司和员工都有利。然而,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计算 SI/HI/UI 工资总额时,需要包括责任、资历和地区津贴等额外付款。这将导致员工的净实得工资减少。
用于计算社会保障缴款的工资将包括基本工资以及津贴和劳动合同中提到的其他款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