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越南简报》重点介绍了第 22 号法令,该法令概述了许多企业在运营第一年的营业执照税豁免。
越南政府推出第 22/2022/ND-CP 号法令(第 22 号法令),第一年对新成立的企业免征营业执照税(BLT)。
该规定于2020年2月25日生效。
鉴于当前的商业环境,这一发展对于投资者以及希望在越南开展业务的中小企业来说是个好兆头。
越南政府发布了第 22/2022/ND-CP 号法令(第 22 号法令),修改了营业执照税 (BLT) 的规定。该规定于2020年2月25日生效。
BLT是对在越南开展商业活动的实体征收的间接税,由企业自行每年缴纳。
所有在越南经营业务的公司、组织或个人(包括分公司、商店和工厂)以及外国投资者均须缴纳 BLT 费用,且经济实体和家庭/个人的 BLT 费率有所不同。
根据该法令,在以下情况下,BLT 在业务或运营的第一年免征:
新成立的企业;
首次经商的家庭、个人;
豁免期内设立的代表处(RO)、分支机构和营业地点;
由家庭企业转变为中小企业的,自首次企业登记证(ERC)之日起三年内免缴营业执照费;和
普通教育和公立学前教育机构。
此外,根据新规定,刚刚成立的企业可以在成立或运营的下一年度的1月30日之前提交BLT申报表。这可以在线完成,并且需要不到一天的时间。
此外,企业在停业期间无需缴纳 BLT,只要在每年 1 月 30 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交停业通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