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当第 186/2026/ND-CP 号法令(第 186 号法令)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生效时,它将引入自 2013 年颁布第 99/2013/ND-CP 号法令以来越南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框架最重大的改革。这些变化预计将使行政执法更快、更方便,并更适合现代知识产权纠纷的现实。
以下是主要改革及其对权利持有人和执法从业者的实际影响。
公证和领事认证的终结
最受欢迎的程序变化之一是取消了行政执法程序中提交的授权书 (POA) 的公证和领事认证要求。在以前的制度下,外国权利人通常需要签署授权书,然后进行公证和领事认证(如果寻求海关备案)。在实践中,这一过程经常将执法延迟四到八周,这段时间往往足以让侵权商品在当局干预之前消失。
第 186 号法令消除了这一瓶颈,现在只需要 POA 的原件或经过认证的副本。如果该文件是外语,则越南语翻译就足够了,前提是该文件经主管机构认证或经授权的越南知识产权代表确认。不再需要领事认证和公证。
对于权利人来说,实际影响是巨大的。以前需要数周时间准备的行政执法文件现在只需几天即可完成,从而可以更快地对仓库搜查、边境干预和贸易展览会执法等时间敏感的问题做出反应。
该法令还引入了有用的行政简化措施。如果原始 POA 已提交给同一执行机构并且仍然有效,申请人可以通过识别先前的案件档案来依赖先前提交的副本。这消除了权利持有人向同一机构采取多项执法行动时不必要的重复。
将 MSA 的执法管辖范围扩大到服务企业
多年来,越南的服务商标所有者面临着特殊的执法差距。一家连锁餐厅会发现竞争对手在两个街区外的店面公然抄袭其品牌。自然的执法渠道是市场监督局(MSA),它是地理位置最分散的执法机构,在每个地区都设有办事处。然而,当品牌所有者的律师提出投诉时,当局会指出,根据法律规定,他们的权限仅涵盖“商品生产、交易、运输和储存”方面的违法行为。服务不属于他们的职责范围。
第 186 号法令明确地解决了这一争议。该法令明确确认了海事管理机构对商业服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对于从业者来说,其含义很简单。服务商标所有者现在可以清楚地接触越南地理范围最广的行政执法机构,这使得 MSA 对于许多服务相关侵权案件来说成为更具吸引力的选择。
机构重组:知识产权局接管
第 186 号法令还反映了越南更广泛的机构重组。科学技术监察局解散后,越南知识产权局(IP Office)被直接授权根据该法令第二章实施行政处罚。
这一变化绝不仅仅是简单的行政转移。知识产权局是负责审查和授予知识产权的机构,其官员在专利、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方面拥有丰富的技术专业知识。在同一机构内整合执法权可以促进侵权评估时更大的技术一致性。
修订后的法令还重新调整了其他执法机构的权力。海事管理部门、科技部门、海关、警察(包括网络安全警察部队)和各级人民委员会均保留行政执法权,并更新了处罚标准,反映了新的制度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