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撰文:外国律师 Vaibhav Saxena、律师 Yen Linh Le 和律师 Quang Anh Nguyen
越南政府在可持续能源转型方面迈出了重大一步,根据第 768/2025/QD-TTg 号决定(“修订计划”)批准了修订后的国家电力发展计划 VIII (PDP-8),概述了该国 2021-2030 年期间的电力路线图,并对 2050 年提出了前瞻性愿景。
修订后的计划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草签,符合越南根据《2017 年规划法》、《2024 年电力法》和国际气候目标做出的承诺,包括在 COP26 至 COP29 上做出的承诺。它反映了该国在确保能源安全和支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向清洁能源转型的雄心日益增长。
绿色增长和能源主权的愿景
可再生能源将发挥核心作用,重点是风能(陆上和海上)、太阳能(特别是与电池存储配套的聚光太阳能)、水力发电以及基于可再生能源的氢和氨生产,所有这些都没有出口上限。越南还寻求利用 JETP 和 AZEC 等国际承诺以及气候融资来推动公私合营和独立电力项目,同时加强国有企业的作用。现有燃煤电厂将在 20 年的时间内继续实施将燃料转换为生物质/氨的计划,如果转换不可行,超过 40 年的燃煤电厂可能会退役。将优先发展核电,扩大区域能源合作,特别是通过从东盟和大湄公河次区域进口电力。
根据修订后的计划,越南预计GDP年均增长10%,从而带动相应的电力需求。 2030-2035 年期间的主要目标包括:
商业用电量:500.4-5578亿千瓦时
发电量和进口量:560.4 – 6246亿千瓦时
最大容量:89,655 – 99,934 MW
可再生能源份额(不包括水电):28 – 36%
温室气体排放上限:约197 – 1.99亿吨,1.7亿吨
屋顶太阳能(离网):50% 的办公楼和家庭采用
可再生能源出口:向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其他区域合作伙伴等国家出口高达 10,000 兆瓦
该国的目标是跻身东盟电力供应前三名和供应可靠性前四名的国家之列。还计划建设两个跨区域可再生能源产业和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