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越南成为吸引外国投资的目的地的众多原因之一是其丰富且经济的劳动力。然而,在规划和设计雇佣实施方案时需要记住的一件事是解雇员工的挑战。
阮氏静谭和杰西·利伯曼
Gide Loyrette Nouel A.A.R.P.I [1]
越南成为吸引外国投资的目的地的众多原因之一是其丰富且经济的劳动力。然而,在规划和设计雇佣实施方案时需要记住的一件事是解雇员工的挑战。虽然1994年颁布并于2002年和2007年修订的越南《劳动法》规定了雇员和雇主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但雇主解除劳动关系相当困难。
本简短说明的重点是出于严重和刑事违法行为以外的目的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我们将简要讨论员工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情况;然后讨论雇主的终止权利,重点是: 因表现不佳而终止;公司组织结构调整或技术变更;公司的所有权、管理权、资产使用权的合并、合并、分立、分立或者转让。我们在文章的最后提出了成功结束雇员与雇主关系的实用建议。
员工单方终止合同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劳动者解除合同要容易得多。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终止合同的理由,签订无限期合同的雇员可以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但须提前 45 天通知雇主 1 。雇员在通知期之前离职可能会面临处罚和限制,包括:无遣散费、补偿雇主以及补偿任何相关培训的费用 [2] 。
当有正当终止理由时,雇员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无论是有限期的还是无限期的),提前通知期为 3 至 30 天,具体取决于该原因的严重性。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虐待或强迫劳动;接受疾病治疗(具体时间取决于劳动合同期限);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任命或选举公职。
因表现不佳被雇主单方解雇
在越南,最常见的单方面终止协议是通过“表现不佳”。事实上,《劳动法》规定,当满足表明“表现不佳”的累积条件时,雇员可以被解雇。这些情况包括: (一)由于员工自身意识而非外部原因而未能完成指定的工作级别或任务; (ii) 必须在一个月内至少两次向雇员发出书面提醒或记录故障(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将此类记录告知雇员);此后,该员工没有纠正故障。此外,构成不履行工作的程度必须记录在其劳动合同、公司集体劳动协议或公司内部劳动规则中。我们注意到,一些公司没有内部规则或集体劳动协议,这在试图解雇员工时造成了证明“表现不佳”的问题。
一旦满足上述累积条件,用人单位必须召集相关工会执行委员会达成协议;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双方将向当地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简称DoLISA)提交报告。自通知 DoLISA 之日起三十天,雇主可以发布终止合同的决定。对于无限期合同,雇主必须提前 45 个工作日向雇员发出终止通知;定期合同(12个月至36个月)为30个工作日;所有其他合同为三个工作日。
在实践中,以“表现不佳”为由解雇是相当困难的。例如,在胡志明市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韩国国民“T先生”被雇用为越南HV公司的船长。他的劳动合同规定,他的工作时间将根据“HV公司的工作情况”而定,如果T先生不遵守公司的指示,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工作五年后,HV 公司指示 T 先生驾驶一艘船前往港口进行维修。 T先生没有遵守这一指示并离开了该船。 HV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发出立即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法院认为,尽管HV公司有正当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列明了“表现不佳”的定义,但由于HV公司没有事先通知T先生,因此终止劳动合同仍然违法。HV公司被责令对T先生不当解除劳动合同进行赔偿。
如果雇员因表现不佳而被解雇,雇员有权获得相当于半个月工资加上每工作一年的工资补贴的遣散费,该补偿金按解雇前六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遣散费和任何未付款项必须在终止之日起 7 天内结清(此期限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最多 30 天)[3]。
《劳动法》还允许,在技术或工艺提高生产率但需要较少劳动力的情况下,雇主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公司结构的重组消除了对劳动力的需求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