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黎苏王朝留下的庞大法律文献遗产,被黎中雄国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作为统治国家的工具。然而,如此相当丰富和完善的法律体系并不能帮助黎中雄国稳定17世纪末尤其是18世纪初的混乱社会局面。正是行政和司法机构的低效以及统治者对国家共同利益的漠视……导致了王朝不可避免的衰落和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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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法律研究所
马氏家族虽然执政六年,却无力平息各地封建派系,各地以“拥立乐朝”为借口,兴起反对马氏的封建派系,实则相互争夺权力。
1533年,阮金集结反马势力,在清化省和义安省地区恢复了黎氏王朝,建立了单独的政权,史称黎中兴王朝。这标志着越南封建政权衰落的开始。
1545年阮金去世后,他的女婿郑剑将所有权力掌握在他手中,形成了黎郑封建集团。因此,从1533年到1592年,越南存在着两个政府,一直在利益和权力上相互冲突。以山南镇(今宁平省)为临时边界,北边是麦克王朝,南边是黎中雄(在阮氏家族和后来的郑氏家族的积极支持下)。所以,这一时期在历史上被称为南北朝时期,也是诸侯势力内战不断、激烈的时期。
到1592年,黎氏王朝占领首都升龙(今河内),将麦克氏族赶到北部边境的高平省,名义上完全恢复了统治国家的权力,从而具备了巩固长期因战争而被忽视的统治机构和法律体系的条件。但从那时起,黎中雄王朝内部出现了尖锐的冲突,首先主要是阮氏家族和郑氏家族之间的矛盾,这两个家族曾经是为恢复黎氏王国而对抗麦克家族的盟友。这迫使阮黄(阮金的儿子)逃往顺光地区,试图将南部地区与黎王国分开并建立一个单独的政府(1600年)。郑、阮两个封建集团之间的冲突导致了“当仲”(南部地区)和“当艾”(北部地区)之间的内战,给人民带来了无尽的痛苦,阻碍了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经过近 50 年的战斗(1627 年至 1672 年),双方都没有赢得战争,阮氏家族和郑氏家族同意暂时停火,以江江(广平省)作为两国领土的边界线。江江以北的领土被称为“Dang Ngoai”,由郑氏家族和黎中兴王朝共同统治;江江以南的领土被称为“Dang Trong”,由阮氏家族统治。事实上,战争爆发后,越南出现了两个独立的封建国家
在“Dang Ngoai”(北部地区),封建君主政体名义上由黎国王领导,并得到郑氏家族的支持。但事实上,郑氏家族控制着军队,夺取了所有国家权力,操纵了国王。它在勒政府之外建立了自己的统治机构,以将权力握在手中。于是,出现了一个双头机构(一个有两个头的国家)。
起初,黎贞政府几乎原封不动地保留了黎青统国王在任期间颁布的国家组织方式和执行法律的方式。一方面是因为卷入战争,无暇顾及,另一方面是担心变革会引起民众的不满,因为勒索王朝建国卫国的黄金岁月还深深地印在人们的脑海里。只有在击败麦克家族、重新夺回首都升龙之后,特别是在“党仲”和“党艾”之间的内战期间,黎贞政府的行政组织和立法活动才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目的是把所有国家权力集中到郑领主手中。
在中央层面,并行存在两个行政系统:宫廷和领主宫殿。朝廷仍然以乐王为首,乐王和整个朝廷都只是傀儡,没有实权。国王只能享有礼仪权力和接待外国使节。勒王只派了5000名侍卫来保卫王宫并在其中服务; 7对大象; 20艘皇家船只;以及每年向 1,000 个公社征收税款的权利,用于王室开支,包括工资。宫廷中的高级职位得以维持,并授予在击败麦克家族和恢复勒王位方面有功绩的官员,这更像是对他们的奖励,而不是工作职位。
1599年,郑氏向黎王施压,要求黎王自立为君,并建立君王宫殿,作为单独辅佐郑氏的机构。作为主宫的首领,郑主赋予自己比国王更多的权力和更高的权威。真正掌握权力、管理、决定朝廷和国家事务的,是他和他的宫殿。国王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必须得到郑勋爵的批准。所有由国王签署颁布的皇家公告、命令……也必须由领主宫殿中的官员准备。
郑勋爵选拔他亲密可靠的人担任宫廷最高职位,他们可以与上议院一起讨论和决定国家事务。
除了皇家宫廷内的部委和机构外,郑强勋爵于 1718 年在皇宫内设立了类似的机构和机构,以巩固他的权力。
到 17 世纪末和 18 世纪初,郑勋爵将行政单位重组为“tran”(省)、“phu”、“huyen”或“chau”(区)和“xa”(公社)。 “tran”的行政管理是仿照洪德时代的,由三个机构组成:“Thua ty”负责行政和人事事务;“Thua ty”负责行政和人事事务;“Thua ty”负责行政和人事事务;“Thua ty”负责行政和人事事务。 “Tranty”负责军事事务;和“Hien ty”,司法事务。几乎所有“特兰”都是由军官领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