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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官员招募、选拔、训练和使用的规则

在越南,封建政权存在了许多世纪,从李朝开始,然后是陈朝、胡朝、黎朝、西山朝和阮朝,一个又一个王朝。在此过程中,越南封建国家总体上以中央集权的君主政体组织形式,权力集中,构成从中央到基层的统一制度。

核心摘要:在越南,封建政权存在了许多世纪,从李朝开始,然后是陈朝、胡朝、黎朝、西山朝和阮朝,一个又一个王朝。在此过程中,越南封建国家总体上以中央集权的君主政体组织形式,权力集中,构成从中央到基层的统一制度。

国家与法律研究所

在越南,封建政权存在了许多世纪,从李朝开始,然后是陈朝、胡朝、黎朝、西山朝和阮朝,一个又一个王朝。在此过程中,越南封建国家总体上以中央集权的君主政体组织形式,权力集中,构成从中央到基层的统一制度。国王掌握着最高权力,中央政府发挥着很大的作用,有力地操纵和指挥地方行政机构的一切活动。这样的国家机器由以下主要部分构成:

- 中央政府,以国王(领主或皇帝)为首,拥有决定所有国家事务的全权。国王是颁布法律并同时管理国家一切行政事务的人,也是最高司法官员。他是国教的领袖,也是国家所有土地的最高所有者。他得到了一些高级官员和一些负责社会经济生活不同领域的机构的协助。

宫廷机构系统的运作是由国王任命的一批官员来保证的。除此之外,还有大量各机构的助理。

- 在地方一级,行政管理分为不同级别:地区、省、区和公社。每个行政级别均由一名官员领导,并由一组助理协助。从乐朝开始,地方行政长官增设三名官员辅佐,负责三个重要领域:军队、行政事务、司法和监察工作。

所以,从这样的组织结构可以看出,封建政权聘用了大量的官员和幕僚。尽管各有不同,但越南历代封建王朝都十分重视此类官僚队伍的建设、训练、使用和培养,这实际上是封建国家高效运转的主要支撑,为封建王公贵族的计划和政策的实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通过研究封建政权如何建立、选拔、招募、训练、使用官吏和幕僚的方式,我们可以认识到:

1、官吏、助理员的招聘和选拔,按照统一的德才标准。

越南中央集权君主制存在的思想支撑是儒家政治和法律。

因此,统治方法上的主流观点是“以德治国”。国王选拔臣民时,以德行为第一标准。作为官员,他们必须跟随国王治理国家。儒家思想指出,选拔为官、辅佐的人必须满足两个基本道德标准:忠和仁。这里的忠诚首先应该理解为对国王和更广泛意义上的国家的忠诚(因为在越南人的意识中,国王就是国家的同义词)。忠诚,就是懂得为国王和国家的利益竭尽全力,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人性意味着对他人的爱和同情。对于封建官僚来说,就是对人民生活的关心和爱护,对人民工作的指导和对不法行为的制止。归根结底,按照儒家观念,封建官僚所要求的美德,表现为具有自我牺牲精神,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职责,勤奋工作,将国王和国家的利益置于个人之上。

良好的道德是第一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封建官僚除了儒家思想的道德要求外,还必须具备才干和智慧。封建诸侯、国王在选拔大臣和辅佐时,总是把德才作为双重标准。阮朝明命王曾说过:治理国家,必须优先培养人才。然而,在封建社会,对官员才智能力的观念也受到儒家哲学的影响,认为人才必须是通礼、礼礼、文学、诗词、善于反驳、随机应变……但能力的标准有时并不局限于文诗的通达,而是更宽泛、更具体、更实用。阮朝帝德在选拔朝廷官员时,非常注重能力,称人才是“完全有德行,或能完成所托任务,能平内服外,精通政治,能富民强国……”的人才。

2、官吏的培养和选拔主要通过比赛和考试的方式进行。

为了建立中央集权的国家机器,越南封建政权通过两种方式招募官员:“任都”(从贵族和王室子弟中招募和选拔)和“竞赛”和“考试”。 “Nhiem tu”政权在定朝和黎朝时期非常盛行,并一直维持到后来的岁月,尽管程度有限。从李朝到阮朝,“竞选”制度以多种形式得到大力发展。

据史料记载,第一次考试是在1075年(李仁宗时期)举办的,为专门起草朝廷文书的书院招收人才,从而开启了封建官员通过考试选拔的新时期,考试更加频繁,考生越来越多,包括平民,内容越来越广泛,不仅涵盖文学和思想,而且涵盖国家大事。国王在选拔有才德的人担任朝廷高级职务时,常常会提出治国之道、行为准则、国家问题和困难的解决办法等问题。

封建国家除了定期考试选拔地方和中央行政机关的官员外,还通过竞赛和考试选拔国家机关的人员。候选人必须知道如何编写文件并具有一定的知识(数学和刑法)。许多历史书籍中都详细记录了此类考试。